从五一到现在,带着小孩逛了三次美食街,目前一听到“美食”这个词就有点脑袋发木。
这三个美食街开在不同的方位,有着不尽相同的主办方,但货摊摆放、食品种类完全是复制粘贴的。一踏进街口,鼻腔里瞬间充斥进臭豆腐和轰炸大鱿鱼的混合味道,那种类似于夏季公厕发酵后的气味,让不习惯的人只想落荒而逃。
第一次逛时,小孩子挺兴奋,眼睛东张西望地四处瞄个不停,如同一头饥饿的小豹子在寻找猎物。她最后选定的食物是一串薯塔,价格比普通店里的要贵,但个头也要大上一圈。结果还没吃几口,她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我:“妈妈,我可不可以不吃了?”
我很恼火,现在的小孩子真是在蜜罐里泡了太久,十几块钱的食物说浪费就浪费,我一篇4000字的文章还未必能挣到10元钱呢。愤愤然接过来咬了一口,总算明白了孩子的困惑。
这串薯塔明显是隔夜食品,加之炸的时间过长,口感无限接近于劣质橡皮,任凭你多好的牙口,也无法将它从竹签上咬落。必须像摇滚乐手那样拼命甩头,或者如同大型犬科动物撕扯猎物一般,用大板牙叼住后用尽全力左右摇晃,才能勉强吃到一块没滋没味的马铃薯碎片。
术后只能吃清淡食品的老公对着那些麻辣烫、钵钵鸡狂流口水,抠门如他,巴巴跑去为我买了一碗酸辣粉,估计内心想法是虽然不能吃,闻闻味也是极好的。
酸辣粉味道还是可以的,但我绝不会吃第二次。20多元钱的一碗酸辣粉,尝上一口,连胸腔里都充斥着商业的味道,就是我偶尔会吃的那种桶装方便食品的熟悉气味,只不过价格要贵上好几倍。
第二次去美食街,是开车偶然路过,看见灯火通明的街道,内心有种莫名的悸动。小孩子捂着鼻子,在烟熏火燎的夜晚苦苦筛选着自己能吃的食物,最后她勉强要了三块炸鸡,只花10元钱便结束了这次美食之旅。
昨天,我妈听说附近又开了个美食夜市,于是兴冲冲地拉着全家去逛。我和老公早已兴致缺缺,但内心还抱有些许侥幸,万一这次会有惊喜呢?
结果呢,就连欲望最多、满脑子都是吃喝玩乐的小孩子,都对美食街完全丧失了兴趣。她站在一个卖榴莲千层蛋糕的摊位前,意意思思想要来上两块,毕竟如果不花点钱,她会觉得自己很亏。我抬眼看了下价格,赶快以光速把小孩子拖走。
这臭烘烘的蛋糕,家门口面包店卖得要比这里便宜多了,何必当待宰的羔羊?小孩子满脸都是乌云,正想寻机发作之际,突然指着一个店铺兴奋地大喊,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二元店。
好吧,这种在我上高中时流行起来的店铺,本以为早就人间绝迹了,没想到它们大隐隐于市,在美食街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我们一家人兴冲冲奔进店铺,小孩子买了一对长长的流苏卡子,又买了好几张水晶贴纸,总共花费15元钱,拎了一塑料袋的东西出来。好吧,这次美食之旅,还是圆满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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