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民爆料:7月8日上午9点左右,有一辆小货车拉了十几箱饮料,准备免费送给正在考试的学生。但是呀,准备离开的时候有人发现饮料的生产日期是2019年4月30日,已经过期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该市民质疑,会不会给下午的考生们造成影响?

从图片中可以看出,这种河南省焦作市生产的火猴子牌芒果橙子复合果汁,保质期为一年。2019年4月30号生产的饮料即使是免费,估计放到大街上都没有人会要。

真搞不懂这个人的动机是什么?
是为了坑害这些可怜的考生吗?还能为自己博得一点好的名声!

可能有人会说,刚刚过期两个多月的饮料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吧?国家明文规定:过期食品不能食用!有可能喝了过期饮料,也不见得一定中毒。可是,如果是他自己的孩子,而且还在参加高考,他会给儿女们喝过期的饮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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