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皋村,2016年在其村北建了个垃圾场,在旧寨村一户的农田建设水泥商砼路,(宽3米x厚15cmx长20米)不让建。负责此工程的鸣皋村王占轻(村委办事员)说以人格和职务担保给予老父亲办理低保,或经济补偿,事后给予拆除并复耕。一直电话连系一直未兑现。2019年,无奈,自行拆除复耕。
2022年初,明皋村进行村建设改造,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倾倒于我家农田里(约1.1亩),多次于村长打电话连系,告诉不可侵权,不可毁农田,一直倾到垃圾。后经举报,鸣皋村小京(音)约谈几次,承诺,给予100
0元补偿,并覆土复耕。多次交涉,以工作忙,为由不接电话。要求,伊川县人民法院给予解决,恢复耕地。16年∽19年无法耕种,及道路拆除补偿费,再加上22年的农田荒废费,及多次到村里乡里找解决的路费,误工费,共计6000元。
又是一个无奈。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