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看到一个新闻说,有一位全职太太离婚的时候,获得了5万的家务补偿。
这件事情被报道网上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讨论。你这个离婚官司的法官也回应了这件事情。
北京房山法院适用民法典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赔偿案。陈先生与王女士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随后两人因矛盾分居,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男方给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
这件事情引起了广泛关注,大家都在讨论为什么会有家务补偿,而这5万元的计算标准又是怎样的?
一位全职家庭主妇,整天的生活就是围绕着孩子以及家务来做。他牺牲了自己的个人时间,一天24小时都在这个家里面打转,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即使是全职的家庭主妇,也应对其付出表示相应的肯定。根据二人的经济状况,决定给予女方家务补偿款5万元,我觉得是合理的。
如果女方在这三年里自己出去工作可以获得更多的金钱,这笔钱女方拿的问心无愧。
我很开心,我们国家的法律在逐步完善,也已经看到了女性的付出。相信我们的国家会变得越来越好,相信我们以后能够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