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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中天中华史 先秦 卷四青春志(6):极品战俘

易中天中华史 先秦 卷四青春志(6):极品战俘

作者: 为你写思的哥布林 | 来源:发表于2024-01-21 06:15 被阅读0次

    青春志的第三部分是战士,而战士的故事却是从一个战俘说起。

    极品战俘

    这位战俘是晋国大夫荀首的儿子荀罃,由于荀首的采邑叫智,因此苟首又被称为智伯。他的接班人也都被称为智伯,这也是晋国后期最牛的家臣,差点就取代了晋。但这都是后话了,咱们这位主人公荀罃之所以被俘与前面提到的一位美女有关,美女的名字叫夏姬。

    当时楚园和晋国发生了邲之战(邲读必),此战晋军大败,荀罃被俘,此时他老爹苟首是晋国的下军大夫,听闻爱子被俘,他率军反冲锋,杀死了夏姬当时的老公襄老,射伤了楚国的王子并带着这一尸一人回到了晋国作为日后交换回儿子的筹码。

    写了这么多字似乎没体现出主人公荀罃极品在哪?也没看出他缘何被易老师点为战士的代表人物!别急,好戏才刚刚开始。

    邲之战九年后晋国与楚国交换人质,临行前楚王与荀罃进行了一场对话,而荀罃极品战俘的名号便是由此得来的。也正是在这场对话中让我们看到了荀罃的风骨。难怪智伯一氏后来能够做大,有荀首、荀罃这么猛的族长想不强大都难啊。

    对话内容用现在的话来说如下:

    楚共王问:先生怨恨我吗?

    荀罃答:不怨恨啊。两国交兵,下臣无能,做了俘虏。承蒙您的恩典,没有让执法官拿我的血来涂抹贵军的军鼓(执事不以衅鼓),而是让我回国接受审。这都是我自己无能所致,怎么敢怨恨谁呢?

    (此处有一个知识点:按照当时的制度,将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给大家,叫“受脈”。同时要用血涂抹军鼓,叫“衅鼓”。衅鼓的血,往往是用战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级高贵的战俘。荀罂罃所谓“执事不以臣衅鼓”,其实是说楚人没有杀他。不杀之恩,照理说是应该表示感谢的。)

    因此共王又问:那么先生感谢我吗?

    对此荀罃却回答:不感谢。您与我的国君为了国泰民安,而克制自己,宽待他人,释放战俘,永结友好。这种功德无量的事我都没听说过,哪来的资格表示感谢啊?

    共王再问:先生回国后,拿什么报答我?

    荀罃答:既然我不怨恨您,而您也不会居功自傲,这种情况下我不知道该如何报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心有不甘又无可奈何只好说: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面对楚共王这个“问题大王”,荀罃给出了自己回国后可能的三种遭遇,

    第一种遭遇:荀罃作为被释放的战俘回到晋国,晋国国君赐死他以达到以振军威,以儆效尤的效果,那么他虽死无憾,且永垂不朽;

    第二种遭遇:晋国国君网开一面没有赐死他但却批注了荀首对其执行家法的请求,他依旧要接受家法。根据家法他可能被杀死在祖宗的灵位之前,这样的话他同样虽死无憾,永垂不朽;

    第三种遭遇,晋国国君没有同意荀首执行家法的请求,那么他将依法担任军职,将率领一支小部队,镇守边疆保家卫国。到那个时候,如果不幸与贵军相遇,我一定会奋勇当先拼力死战,决不三心二意,左顾右盼。这一片赤胆忠心,这就是我对您的报答。

    楚共王听完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肃然起敬。被震撼的楚共王以最隆重的礼仪送荀罃出境。甚至感叹说:晋国有这样的战士,我们是无法与之争雄的。

    不过我觉得楚共王同样值得被尊敬,可能只有在春秋那种背景下,在当时的价值体系下才会出现这样的王与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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