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时,清风柔滑飘过,细雨润过万物,滋养萌芽秀出。
天地万灵皆跃跃欲试舒展身躯,孩子们也奔野在鸟语花香中,嬉闹间惹出老人们远望的笑眼,好似轮椅中的他们也在这万物中自由飞翔。
阳台中枯萎了一冬而叫不上名的花,也在三寸花盆中钻出了绿芽,挣脱土壤的束缚,要与这世界打个招呼。主人看到它,欣喜间拿出喷壶,为它洒上初春第一波淋浴,惹了它一激灵。笑的主人望向远方湛蓝的天,感叹阳光乍暖,天色宜人。
阿九是我在小区里遛狗认识的少年,他养了一条叫不上品种的小黄狗,短短的腿,呆萌的乱撞在草花之间,偶尔抬起它那短粗的后腿,来上一泡,总会不小心溅了自己一脚,结束后精神抖擞的抖抖身体,表示爽过了,他的主人都理解这些,然后小黄会再闻一下,确认过还是那个熟悉的味道后,便开心的继续乱撞在草花之间。
阿九说每天早上晚上都要溜溜小黄,不然小黄会不高兴,不高兴的主要原因是见不到梦中情人小白。小白是小区里一条叫不上品种的小白狗,长长的毛,一看主人就精心为小白打扮过,不然这小白就会变成小灰或小黑。小黄每次见到小白就会两条腿爬在小白身后,不知道是在拥抱,还是在干什么,反正每次小白的主人都把小白拽走,但是小黄是个倔脾气,执着的爱着小白,从不放弃拥抱。阿九说小黄的心他懂,但是他不能帮它,爱情这东西,就像这春天的花,到了季节自然就会开,如果没开,一定是还没到季节。
阿九是个自由职业者,具体好像是靠做点作品出售为生,据说有时候是手工,有时候是画画,有时候是写点东西,反正一直没饿死。阿九的中午是音乐、看书配上阳光和一杯清茶。小黄在他旁边午睡,有时梦见小白了还会抖动几下,不知道是什么感觉,每次这时阿九都会抚摸着小黄,边安抚边看书听音乐,沐浴阳光品着清茶。
阿九说小黄从不咬人,但有一次阿九与一个壮汉因为抢停车位的事争执起来,壮汉撕扯着阿九,小黄立马从车窗里跳出来冲壮汉大叫。壮汉顺手拿起车里喝了一半的可乐瓶向小黄砸去,阿九愤怒的制止壮汉打狗不看主人的恶劣行为,却得到壮汉两拳的反击,小黄像变了一条狗一样凶猛,张口撕咬着壮汉大腿,无论壮汉如何拽打,都不能让小黄松口。阿九说那一刻他见到小黄的另一面,它从没为他展现过的狗性凶狠的一面,他一直以为小黄是个柔情似水的狗。那一刻他才知道小黄只是把它全部的温柔都给了阿九而已。
最后小黄被壮汉举报,小区进行了罚款,并为壮汉赔偿了不少的医疗费。从医院出来后,小黄直勾勾的看着阿九,不动也不叫。阿九蹲下来把狗链牵起,对小黄说,走了布迪,晚上回家给你炖排骨。于是小黄欢脱起来,奔着家的方向使劲跑,阿九牵着它在后面追,那一刻阿九在笑,小黄也在笑。
阿九还为小黄专门拍了一组照片,记录了小黄的日常,据说这组照片还被评为一个叫不上名字的奖。小黄从来不觉得这是件多了不起的事,但是阿九总会给小黄看这些照片。有一天小黄趁阿九不在家,竟然偷偷的把照片撕扯成碎片。那撕扯的过程就像一个发了疯的女主人在撕碎情人为男主写的情书一样激烈。当阿九发现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竟然是这组故事的主人公小黄时,本想愤怒,却看到了小黄委屈的眼神。阿九不知道小黄是在游戏中无意的粉碎了这个记录它的回忆录,还是有意告诉阿九这一切都不重要,更重要的是他们两个在一起时的每一天。阿九没有指责小黄,他选择相信小黄是在告诉他一个道理。——秀恩爱分的快。
阿九从此不拿小黄的生活公众于众,只是与它一起享受那几许安静的时光。早上照常带它去闯进草花世界,偶尔与小白还会拥抱。中午看书听歌时,小黄在阳光下爬着做梦,阿九偶尔抚摸小黄给它安全感。晚上阿九看电视时,小黄也还会在沙发上陪他一起感受儿女情长,有时候阿九湿润眼眶,小黄也会叫两声,对阿九表以安慰。
有一次阿九见到我,我看不到他手上常有的狗链了,便问小黄的近况。阿九告诉我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养狗了,小黄便是他唯一养过的狗。
那时我不理解这句话。
多年以后我在书店偶见一个摄影集,叫《给布迪的梦》。
影集最后一页是阿九写给布迪的话。
黑色的页面,白色的字体。作为一部摄影集,这一页没放任何照片。
“嗨,布迪,你还好吗?不知道你是否投胎做了人,如果是,我希望今生我们能遇见,做个朋友。
与你相处的15年,我很快乐。
谢谢你,布迪。
你的老朋友,阿九。”
于是我买下了影集,尽管很贵。
影集已经不记得藏在书架哪个角落了。
日常的冬雪天,我陪太太散着日常的步。偶见雪地里一只四处寻觅的小奶狗,那么活泼,那么欢脱,正如孩子的童年,那么年少。
老婆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奶狗,于是说:“等以后咱们也养一条小狗。”
我收起了嘴角的微笑,转移了目光,望向远方:“算了,我这辈子还是不想养狗了。”
于是,我想起阿九对我说的话。也理解了阿九的那句话。
二十几年前,我还在童年,姥姥家养了一条土狗,取名毛毛。姥爷走的早,毛毛陪姥姥度完十几年的余生。
我童年里的很多照片,都有毛毛。
记得在我小学年岁,我与毛毛日常溜达。它惹怒了三只大黄狗,从车棚里拼命的逃。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跟着跑,一边追一边喊“毛毛,别跑!”
跑着跑着,我见三只大黄狗马上追上,于是我转了方向,与毛毛分头跑。我一边疯逃一边骂毛毛惹谁不好,惹这么多大黄狗干嘛。
不知是大黄狗没乐意追我,还是我把大黄狗甩掉了。我只记得我气喘吁吁的跑进姥姥家门时,见到毛毛正气喘吁吁的迎接我。
那时候我就知道了,这条狗指不上。以后遇见坏人,我没准还得保护它。
果然,有一天傍晚,我被爸妈任命为看煤童。那时我家在做卖煤生意,门外堆放了好多煤。为防坏人偷煤,我们三人轮岗值班。我负责傍晚时间,他们回家吃饭,我与毛毛站岗。
日常站岗,我俩特和谐。我在煤堆下,它在煤堆上。哥俩有模有样的,还真像个守卫兵。
可遇到困难,毛班长就显得没那么仗义了。偷煤者见守煤者仅为一小孩一小狗,于是狂胆抢煤。
见此狂徒,我第一反应是叫毛毛咬他们。
于是我发号命令“毛毛,上,咬他们!”
于是毛毛从煤堆上窜下,边叫边撤退,一眨眼,已经撤退的没影了,过一会连叫声都听不见了。
留我一小孩在,我只能假装追狗。“毛毛,你干啥去啊?等我一下啊……”
我不知道从此毛毛为何还有脸见我就亲我舔我,干过这么不仗义的事,还想让我原谅它,这脸皮是狗脸吗?
随着我长大,它也在长大。其实,确切的说,应该是它在变老。
我见到它不再活跃于草坪间,我见它不再食欲旺盛,我见它亲我舔我的时间也逐渐缩短。
姥姥说它岁数大了,也许哪天就会给自己找个地方,等死了。
大家后来给姥姥又弄了条活跃的小奶狗,叫闹闹。名如其性格,特别能闹,还对我恶狠狠的。每当闹闹对我狠叫的时候,毛毛都挺身冲闹闹叫。
闹闹身材娇小,总是在姥姥怀里撒娇。而毛毛笨拙的身躯,总是独自趴在沙发上打盹。
我从来没抱过闹闹,因为它脾气暴躁,不知哪下弄的它不舒服了就龇牙咧嘴得叫,那叫相太难看,我懒得搭理它。
我常常与毛毛抱着睡着,大人们说老狗有病菌,可我总感觉贴在毛毛暖绒绒的身上,特别安心。
毛毛嘴疼,我敢把手伸进它嘴里。毛毛眼角有泪痕,我会看着它的眼睛安慰它不哭不哭。毛毛睡觉时,我会为毛毛按摩耳朵,因为这是十几年来我们达成的默契,我知道它最喜欢别人按摩它的耳朵。
毛毛最后没有选择等死,它出乎了我们所有人的意料。
姥姥走在毛毛前面,走的突然,毛毛来不及思考,更来不及道别。
姥姥走后,闹闹和毛毛都被送人了。闹闹选择在新家吃香喝辣,毛毛选择逃跑。
毛毛跑到家门口时,却发现家已没人。
新主人找到毛毛时,说毛毛就守在姥姥家门口。就在那趴着,等着。
我们都沉溺在姥姥过世的悲伤中,没有人关心毛毛的近况。
突然有一天,我听说毛毛自杀了,是在等了很久发现仍然等不到姥姥后,自杀了。死的惨,不忍诉说。
听到这消息,我内心一颤。不知那一颤是什么滋味,总之我没流泪。
但,事情已经将近十年了,我仍然忘不了毛毛。
有一天,我在家门口看到一只长得特像毛毛的土狗。我妈说这狗好像毛毛啊。我盯着它的眼睛,多想它能扑过来亲我舔我。
可它只是看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狗是否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只有狗是忠诚的。对于狗,我没有任何研究,我叫不出任何狗的品种。我更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狗。
我只能确定的是,这个陪伴我17年的狗。
是我一生的好朋友。
因为,我真的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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