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从前看张爱玲评价读者时说过,读者是一个群体,个体的分别被模糊了,因此格外可爱(大意)。她不喜欢同人打交道,唯有对读者心向往之。
放到现在她可能会发现读者也并非一味可爱的,过去的读者是被动的接收体,即便有什么想法也不好表达,至于读者信一般都是对作者的赞扬,有谁会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作者写信呢?所以从作者的角度来看,读者皆是可爱的。换成现在,有些读者不赞成你的观点就直接在下面留言,有的还比较刺心。
而且过去的读者能读到的文章有限,不像现在资讯大爆炸,各种渠道都争先恐后地吸引读者的眼球,将可爱的读者视作等同于货币的流量,读者的面貌再一次被模糊,只不过这次是带有些许侮辱意味的,试想如果谁写文章就为了让我替他的流量做贡献,我肯定心里不怎么舒服。
当然,虽然现在的读者鱼龙混杂,有些嗜好留恶心评论,也有些一目十行,或者点击进入看了个开头就关了,在这个快消费时代,真正用心品读的读者少之又少,但是读者仍不乏是可爱的,因为再怎么样他是你的读者就代表在万千资讯中他选读了你的文章。这是何等的荣幸!
虽然与过去相比,当时的一千读者,每个都认认真真地从头看到尾,也许抵得上现在的几万甚至几十万,但对于作者来说,你的文章让人看到的机会也增多了,从来没有机会发表相比可以任意发表又能有一些人读到,似乎还是后者更好些。
我前一阵子曾铆足了劲儿准备学习写新媒体文案,就是那些我们常在大号看到的有号召力的文章。但这两天想法又变了,觉得写文章本来图一个快活,所谓的文如其人,何必太在意要那么多人看到呢?尤其是昨天重温鲁迅先生的作品,半夜里又重读了《百草园和三味书屋》,觉得我只要写那样的文章就好,回忆一些往事,抒发一下情感,不要到时候回顾自己的“战绩”,满屏的全都是戳眼球的标题,都是为了迎合读者的口味特别炮制的自己读了一遍也不想读第二遍的文章。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新媒体文章不好,只是不擅长写的人硬逼着自己写,结果肯定好不到哪里去。所以在我看来,爱读者就要以真心相待,让你们看到,瞧,我就是这样的人。我也许偏激,狭隘,但我就是我,我不伪装成别人的样子。
有一百名读者我就为一百名读者写,哪怕只有一个,只要他爱看我的文章我也照样写,这样来看,一百名和一万名其实也没有多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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