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严重如生命

作者: 漠北家的小怪兽 | 来源:发表于2017-11-01 14:56 被阅读0次

    刚刚看完简书上一个我关注的作者,推送的一篇文章丑娘但愿我不在见到你,也许题目中某些字有错误,但是这并不影响什么。因为与我所写相关不大,之所以在文章开头这样说明是因为是这篇文章让我想起那个场景。

    弯下的腰撑起生命的脊梁

    我工作的城市是车水马龙的帝都北京,繁华热闹的三里屯、诗意的未名湖、拥挤的地铁、壮阔的紫禁城、香山上的红叶、后海的酒吧街等等都抵不过那一个画面的让我记得久。

    深秋的北京,自带寒冷属性,再加之那天阴天寒风刺骨,我与好友裹着大衣相约去万达。一路都想着快一点到万达好暖和一下,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好友忽然禁了声,我顺着她的目光,一个中年妇人穿着整齐的衣服坐在一堆破书,破箱子,还有许多水瓶中间一点点翻腾整理,旁边的保安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和好友轻手轻脚的走了过去,越过那个中年妇女的时候,我能看见她被冻肿的双手和充满岁月的面庞。

    而后我站在她看不见的地方望着她那个方向,心中不住的懊悔自己刚刚走那条小路会不会影响到她,她特意挑了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大概就是不想影响大家吧。

    心中有根弦好像被触动,我想起很小的时候,每逢过年就有一些人挨家挨户拜访说几句喜庆的话然后要钱,如果不给钱就不走。起初并不觉得有什么,直到后来有一次一群老头在一起和我爷爷开玩笑说:以后你可以领你家孙女去啊,来我家肯定多给你点。爷爷大怒,差点翻了棋桌。那时候并不懂得太多道理,就问母亲为什么爷爷那么生气?

    母亲问我:那你觉得爷爷应该去么?

    我还记得的想了许久才说:我觉得去别人家还是不好的,但是我们可以去姑姑家,去叔叔伯伯家。

    母亲问我:那你觉得为什么不能去别人家?

    我说:因为那是别人家,让爷爷去别人家要钱,不好,有点丢人。

    母亲笑了笑说:恩,你要记得,人要自食其力,路边捡垃圾都不丢人,但是不能伸手和别人要东西,人要有自尊心,也许你还小但是你慢慢长大就会懂了,乞人不食嗟来之食。

    其实母亲大大没读过几年书,但是生活一向是教会人道理最好的老师。许是和自小的教育有关,虽然每次遇见路边的乞讨者我都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给一点,但相对这些我更喜欢那些街头卖艺的,而相对这些我更尊重拾荒者。因为自食其力从不可齿。

    每个人对尊严的理解都不一样,字典上说尊严是指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拥有应有的权利,并且这些权利被其他人和具有人性特征的事物所尊重。简而言之,尊严就是权利和人格被尊重。《荀子·致士》上说到:“尊严而惮,可以为师。”

    自尊和尊严是一个可以划等号的词语,也许这样说并不严谨,但至少在我看来这两个词的意义无限接近,且我喜欢将底气同这两个词联系在一起,记得看将夜的时候朝小树说:天若容我,我便能活。所以无上的权力压过来的时候也没有改变他的想法,这大概就是朝小树的骄傲和自尊。

    一个人生存的底气就是这个人的资本和尊严的支撑物。陶渊明不为五斗米而折腰,这是自尊,仰天大笑出门去,吾辈岂是蓬蒿人这是诗仙的自尊,这让我想起了建党伟业陈道明老师饰演的“民国第一外交家”顾维钧在巴黎和会凡尔赛条约上拒签的那一瞬间,那就是那个时代中国的自尊。托·伍·威尔逊说过:国家的尊严比安全更为重要,比命运更有价值。

    一个人没有自尊那么生存的意义大概只剩下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了吧,约翰·高而斯华馁:人受到震动有种种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经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强烈的、最持久的则是在个人尊严上。而国家是由人组成的,人之精神终将汇为国之脊梁。一国若没有尊严,那么离灭亡还有多远!

    他说:中国不能失去山东就像西方不能失去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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