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活在一个落后的小县城,那里没有百货大楼 没有电影院 没有游乐场。我十八年来从来没有爱过这个城市 拼了命的想离开
因为成绩很好,所以有着自以为的骄傲 。觉得自己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 甚至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觉得自己的生活品质比他们要高出很多 认为自己比他们的品位高出许多 有着不可一世的所谓的尊严 。
这种自以为在一个明媚的日子被打破。那天是赶集的日子 简而言之就是一些乡下人到县城购买一些生活用品的日子 我看着街上摆着恶俗的鞋子 风格吓人的衣服 我摇摇头不觉得该是什么样的人才会买这么丑的衣服和鞋子 感叹着乡下人就是乡下人。
当我准备离开时 突然看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妇人 她一手拿着一双粉鞋 另一手拿着一双红鞋 认真的比对着 脸上挂着开心的笑容 突然间我觉得 对于她 这一刻应该是幸福的吧 然后觉得自己很肤浅很幼稚 其实生活无所谓真正的高雅或者低俗 因为人的生活理念和境遇不同 对于生活的要求也不同 对于她们或许那个集市就是他们的 百货大楼 其实我并没有自己认为的高贵或高雅 我们都是活在庞大世界的渺小的一份子 无所谓界限分明
当我转过身 突然泪满眼眶 或许这就是人在慢慢成长路上渐渐懂得的道理 终会接受这个世界的差异 不同的人 不同的生活 不同的自己的世界 其实 我们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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