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下午好,非常感谢能有这次机会和优秀的同事们一起学习、讨论!
我今天分享分为三部分,分别是:自我介绍、案例分享、疑点难点!
我是一名注册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从2009年加入公司,分别经历了宁波余姚、益阳赫山两个筹备期广场和宁波江北、宁波鄞州两个经营期。在这期间,经历了大大小小的各种税务检查和稽查,其中2019年的那次历经磨难、让我永久难忘,所以这次,我把那次虽然在当时折磨地我们寝食难安但是却取得了完美结果的案例分享给大家!
1. 背景介绍
当时我负责的是宁波,宁波有两个项目公司和1个商管公司,这三家公司同时被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第一稽查局抽到,当年宁波区域一共有近30家商管公司和项目公司,被抽查到的有8家公司。而我占了3家。
被抽查到的3家公司由不同的稽查老师负责,他们分为3个小组,分别对我们进行稽查,而我们就单从人员上面来看就有点应接不暇。
2. 各个击破
商管公司问题较少,稽查组长老师一开始揪住资金上拨的问题不放,但我们收集资料,耐心解释,立足于总部与我们签订的资金管理协议,最终得到了他的认可。他说“你们总要给我们一个问题,不能一个问题都没有!”最后,找了一个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予以结案,没有罚款和违约金。(未将个别员工公积金超过限额部分计入个人应税收入,导致漏缴个人所得税合计9025.05元)
物业公司主要存在的问题为资金往来和企业分立过程中债转股时少交印花税的问题,我们承认印花税的问题,但是资金往来的利息问题主要是和我们另一个项目的资金往来,我们需要再行讨论,因为其他也有这样的问题,并且金额比这个大多了,我们和老师沟通,这个公司的问题,就只有印花税的问题,至于资金往来利息的问题看其他公司的处理结果了。这样,把这个项目公司的问题基本解决了。
3. 寻求指导
最难沟通的就是商业公司的资金往来的利息问题了。这个问题非常棘手,牵涉面非常广,这不是我们一个广场的问题,我们不敢随意提供任何有关资金往来的明细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寻求集团领导的指导了。并且,这个带队的组长金老师是退伍军人,办事风格非常非常的严谨,很难沟通,反复无常!
拖字诀:接到要求提供资金往来明细的通知后,我们第一时间和项目公司负责人做了汇报,寻求项目公司的指导。他们给我们的意见是:集团领导正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沟通专项沟通,你们不能提供任何资料,在沟通没有结果之前,你们不能提供任何资料。再三嘱咐我不能提供任何资料。在这种情况下,我回复组长“我们正在整理资料,预计下周资料可以给您送过去。”集团沟通是需要时间的,而我们地方催得紧,一周时间过去了,还没有接到可以提供资料的通知。
动起来:但是,稽查局不等我们啊!怎么办呢?我不能一直说我还在整理资料吧。于是,和领导沟通,不如我们找一找本地的有能力的事务所看看。这样,我和稽查局反馈“我们这人员流动性也大,您这查的是2015年至2017年的账,当年经手的人都不在了,我们这真的不太清楚之前的状况,我们自己也要认真查才能知道,请领导们给我们时间。同时,我们也担心自己能力不够,所以正在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帮我们一起检查!”这样,我们又争取了2个星期的时间。
跑起来:终于等到了好消息,集团领导要来宁波了。在集体领导和稽查局局长沟通的同时,我们就带去了一部分相关资料,稽查老师当着集团领导和他们局长的面表示没有问题。但是稽查老师好反复啊,前前后后反复了3-4次,每次当面沟通的时候,他都能被我们说服,但是每次我们还没有回到公司,就会接到他的电话,“我想了想,你刚才说的还是有问题,我晚上再想想,你明天再过来一趟吧!”就这样,来来回回地沟通,进稽查局大门都不用登记可以直接进了。
4. 完美解决
在这个反反复复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和集团领导保持着密切的沟通,也来了宁波2次,见了宁波市的其他领导。最终,由最开始提出的需补缴2000多万元减少到200多万元,稽查老师也终于认可提交了结案材料。
总结一下:
在整个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及时跟进,及时反馈,让稽查局的领导知道我们非常重视,没有懈怠推诿,让总部领导知道每一天的具体进度和提出的新的要求,及时了解掌握整个稽查的动态;要抓住问题的实质,立足事实,不能不提供资料,也不能提供伪造的资料、虚假的资料,这个也是集团特别强调的一点;要熟悉业务,熟悉税法,在立足事实的基础上,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有理有据的进行沟通,这样方能取得较好的结果。
上面是我在宁波遇到的稽查案例,这次在这,我们也遇到了税务方面的问题:
主要问题是:委贷利息过高,“委托贷款利息一共列支13003.1万元,按当时市场利率4.35%计算,需纳税调增8289.5元,按25%税率计算补缴所得税(但是我们目前看到的合同上面的约定利率却是0);第二个问题是支付给稳升的咨询服务费不能抵扣所得税的问题”稳升咨询费,金额6582.61万元,需按25%税率计算补缴所得税。(有发票,但没有找到已用印的合同)。
主要问题是:已售资产维修费与取得收入无关 ,“2018年“主营业务成本-租赁成本-专项维修基金”中计提成本128.34万元,2019年计提“销售费用-维修费”818.77万元,为对已销售豪宅、BC区写字楼、商务酒店等的维修费用,以上费用与企业1-6楼取得的租金收入无关,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涉及补缴所得税236.78万”;第二个问题是:项目结算奖励前期未计提不得税前扣除 "前期未计提,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非本企业员工)。涉及项目结算奖励金额2017年178.41万,2019年352.36万,涉及补缴税额约132.69万。 "
这4个问题都是属于千户集团税收风险问题,目前都还没有下户对接。
以上,我的汇报完毕,请各位领导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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