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法商特训营(一)

作者: 群子的修行 | 来源:发表于2020-02-08 23:57 被阅读0次

          谈钱伤感情,可是当感情消耗殆尽,大家不得不分道扬镳的时候,却怎么也避不开谈钱的环节,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

          如何利用合理的工具保障在婚姻解除时自己的利益不受损或者说尽可能降低损失,这就是一个技术活,每个case情况不一,切忌一概而论。

          随着财富的积累,很多个人和家庭会购买理财年金保险作为储蓄和保值增值的手段,那么,以下三种情况该如何分割呢?

    一、离婚前,用自己的私房钱购买的保单,离婚时会被分割吗?

    二、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下买的保单,离婚时会被对方发现吗?

    三、保单是婚前购买,婚前缴费两年,结婚后缴费三年,离婚时这张保单归谁?

    这里面涉及《婚姻法》中关于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条,算是婚姻法中关于财产的基石了,所有的财产分割都绕不过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婚姻法中的法律条文。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法律条文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条文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面提到的三种情况,至于要不要分割,要如何分割,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第一,对方是否知晓这份保单的存在

    第二,保单缴费资金来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对方是否知晓保单归属保险公司

    第四,保单结构如何设计。

    回头我会用思维导图来一一分析,今虽然拖到了比较晚,但是今天还算是开了个好头,看着群里那些优秀同业们的笔记,深感压力,每天进步一点点,这也是一种持续的精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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