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好。
收拾了屋子,晒了会儿太阳,今儿个就我提早更文吧。
这两年呢,我开始对时间的流逝变得敏感,喜欢怀秋,可能是变“老”的表现吧。
总是感叹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但是又发现自己会在有限的时间里,煎熬地着看别人的光芒万丈。
两年里我回过头来看自己,一无所获。
除了会蹉跎时光外,就是把自个儿的生活过得鸡零狗碎。
我还特爱在生活的泥潭里打滚,不清楚什么才是对自己来说重要的事儿。
我跟你讲啊,就这样的状态是非常糟糕的,所以你可得时刻提着点儿神,别跟我一样。
时光对每个人来说,真是太太太宝贵了,根本就经不起浪费。
不要总觉得日子还很久,更不要去相信有啥来日方长。
如果你要是按唐伯虎对时间的计算,估计你也得觉得内心恐慌。
他说啊“人生百年,七十年稀少。十年幼小,十年昏老。
中间五十,一半又在夜里过了。剩下二十五年,中间又有多少奔波和烦恼”。
很直白,就相当于说,你整个人的精华都在这二十五年里。
但这并不纯粹里面扔掺杂了很多,所以让自己计划性的干某事儿,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可是呢,我们常常是做着做着就不想做了,我就是这样。
你比如说,读书。
就最近两年啊,每年我都会给自己制定一个规划,一年里要做哪些事儿。
时间安排紧凑,比较忙,有时也会觉得累,但是每天忙完了呢又会觉得很畅快。
当然,读书就是其中的一项,我可以连着看一个月。
给自己充电嘛,什么文学的呀、社科的呀,是每晚睡前都看。
但是看着看着呢,我就不愿看了,思绪就开始乱飞了。
接着就是好几个月都不带看的,有意思的是我依然很忙。
那闲出来的时间啊,我自个儿也搞不清楚干哈去了。
其实这样并不好,后来呢我就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
那就是当我们太长时间不看书的时候,我们就开始变得很闲,且闲得很爽。
一旦我们闲得久了的时候,心就开始慌了,因为肚子里没有墨水,脑袋也就只剩下空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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