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老生常谈。
工作快一年了,最大的感受是,做事千万不要纠结于逻辑的完美性。这一点对有的人来说可能从来不算问题,对于我却多次明显地感悟到这一点。
“足够漂亮”的交互规范文档
刚工作的时候,我的一个工作内容是制定出一个交互规范的文档,让产品在交互细节上保持一致性,类似视觉的style guide。当时我总想着从页面布局、控件交互方式到文案使用规则都给定义好,并以漂亮的方式展示出来。而事实是,越追求清晰分明就越发现很多东西是模糊的,交叉的;也总有旧内容被推翻,新内容被添入,维护成本太高。当时的我苦于找不到一个“有效”的方法论帮我完成一份漂亮的交互规范,着实感受到了“纠结”这个词的含义。
当时制定的交互规范中的一页,这大留白,啧啧为产品制定一致的交互规则当然是必要的;问题在于,我偏离了制定交互规则的初衷。我看重的是那种能带来满足感的完美性,却忽视了实际的效率。
而当时做视觉的前辈刚好也发了一份视觉设计规范。我看过后第一感受是,内容太少了吧?而他只是说:能用就行。后来我才感受到,最开始时候规范的单薄不只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因为,规范越多意味着限制越多,规范并不完全先于产品,而是要和产品的完善同行。
可以与不可以
任何一个领域的新人面对还没有掌握的知识,会对倾向于遵循权威与逻辑正确性的指导。有时候以为“可以这样做”,后来被验证是错的;有时候以为“照理说不是这样的”,结果却发现没有什么不可以。
一个简单的例子:iOS的Segment Controls。想来,几个标签既然在视觉上处于同一维度,那么在逻辑上也得是同级的吧?比如:
然而,视觉同级逻辑却不同级的例子比比皆是,用起来也没有任何问题:
微信读书中的Segment Controls,“全部”其实包含着“关注的人”所以说,不要自己设下无理的禁忌。还是明人计成的造园典籍《园冶》说得精妙:造园有法无式。做设计有指导而无规定,应该就是有法无式的道理吧。
语言的模糊性本质
后来看《web信息架构》令我又想到了这个问题。在讨论有效组织信息为何如此困难的时候,作者说到了语言本身的模糊性:“分类系统的基础是语言,而语言本身是有模糊性的……它使得分类系统的基础不稳固。我们必须承担用户可能会误会我们意思的风险。”看来资深的信息架构师也得坦然接受组织信息的低效。
不只是用于组织信息的语言,扩展到任何人造物,漏洞都是无法避免的。设计方法中的原型制作也是出于这样的目的:快速表现、快速反馈、快速迭代。“敏捷开发”、“精益设计”更不用说。那种追求完美性(却未果)的倾向就阻碍了这么个过程。“希望都准备得漂亮了”这样一个误区,造成的往往是觉得没准备好然后就拖延了……
后面的话
说完美性无用,大概有点耸人听闻的嫌疑。其实我是想说,世界混沌,而人本能地想对其进行规整——这个过程是人类创造欲望的源泉,但不要忘了,接受事物不确定、处于变化的混乱本质,着眼于此情此境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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