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男孩子。
他是万千少女的理想型,唯独不是我的。
他不爱穿格子衫,牛仔裤,帆布鞋。却爱穿休闲装,干净清爽。那不是我喜欢的味道,后来我却无比怀念。
我们在不同的楼层,从来没想过发生什么故事。已经记不清那天他穿了什么衣服,我是什么样的神情,我知道那个不是我喜欢的少年类型,后来我们在一起了。
我们的开始,没有情书,没有正式的告白和浪漫。
他后来告诉我,追喜欢的女孩子不能用寻常的方式。我们开始于一场普通的对话,那天吃完饭,他说:“这个姑娘长的好矮,洗餐具都很麻烦,要是做了我女朋友,肯定幸福死了。”当时我白了他一眼,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自恋。”他说:“你别误会,我就是这么好的男孩子。”
那个时候,每天下自习他都习惯性地在教室门口等我。我们之间并无太多交流,每次出来的时候,他总会问我:“陪我去操场聊聊天吧。”我说:“我跟你不熟,你找别人吧。”
不知道后来,他到底使用了什么样的伎俩。每次下课以后,我们班同学都会说:“你男朋友等你了,快跟他走吧。”我说:“是上天赐给我一个对象吗,我哪里来的男朋友。”
后来,我们也就每天稀里糊涂地在一起聊天,吃饭。
我喜欢你的那种喜欢,就是这个女孩子我想一直陪在她身边的喜欢。
那时候的喜欢,惊天动地地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做到了,整个二楼的女生,都知道他叫什么,我叫什么。我也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告诫学习的重要阶段,不要早恋。
好像那些告诫对于我们来说,一点都不重要。那些青春里懵懂的喜欢,是不顾一切的奔向他;是他眼神里无尽的宠溺;是他温暖的双手。
上课睡觉发呆是他的日常,他每天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下课在门口等我。晚自习下课以后,我们一起去操场聊天。
可能更多时候喜欢就是习惯了他为你做的事情,以及他给你的陪伴。他每天都会坐在我的对面吃饭,每天打好两份饭,把自己菜里所有的肉都夹给我。会安静的坐在我旁边和我一起做作业,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唱歌给我听。
5.20的时候,他跟我告白了。我记得那个夏天的风很清爽。他下课之后,一句话都没说,就带着我跑下楼梯,直奔操场。有气球和蜡烛,正式的表白,我们在一起了。
那天我看着他眼里闪闪发光,我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他说:“好好爱你,别无他求。”他会弹吉他,爱唱歌。每天总会在语音里给我唱歌,哄我睡觉。
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就像刘同在书里说的那样:“安全感,是闭着眼也能心无旁骛走下去,是开着灯觉得做梦都是明亮的,是一个人尽情生活忘记什么是等待,是你说“我爱你”,我便放弃对世间所有的防备,是你说“在一起”,之前所有的独处都成了能遇见你的原因。安全感就是,你是贝壳,我是软体,即使有了沙粒,我也有把它变成珍珠的决心。”
他会把每天新学习的歌曲唱给我听,会在周末让我坐在他对面,安静地给我弹吉他。会整理我凌乱的课桌,会在寒冷的冬天紧紧地抱着我,会在爬山的时候,背着我。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我遇到了最好的男孩子。
后来大概是越来越了解彼此的毛病和缺点了。会因为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生气,他会说我做事不考虑他的感受,他会说我很多时候磨磨蹭蹭。其实哪有那么多变了,只是那就是真实的我。
那时候我还是会耐心地听他讲各种让他不开心的事情,他已经开始各种敷衍我。热情这种东西,真的得不到回应,就该适可而止了,我们分手了。
后来,再没遇见过像你这样的人。再也没有男孩子耐心地给我唱歌了,他不会像你一样,记住我所有的喜好,保护好我的少女心。在人潮拥挤的街头,我还是会时常想起那个十六岁的少年。
还是会想起你一股劲的冲着我傻笑,后来晚上做梦的时候,我听到你说:“我要好好爱你,别无他求。”
很多年以后,我再也听不到这句情话。但是我想你了。 下次见面,我想亲口告诉你:“好好爱你,想和你有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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