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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看过一本心理学的书籍当中有这样一句话:“讨厌一个人是因为自己修为不够”。
近期就遇到这样的挑战:讨厌一个人!
事情还是源于读书会。我是方糖读书会的带领人,基于对方糖读书会这种专有气质的喜爱,我愿意做这个灵性疗愈性质的读书会的传播者,也喜欢自己和大家一起浸泡在读书会里的相互疗愈的氛围。
因为是疗愈的这个特质,方糖读书会迎来了一位心理课程品牌负责人加入方糖读书会,并且在她参与过后还邀请她的另一位合作者也参加过一次方糖,自此就在没有出现在过方糖读书会的现场。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他们品牌的一位学员那里得知他们也在做读书会,而且是品牌内传承性质的读书会,看了他们读书会流程后,我立刻理解了她玩票性质的参与方糖读书会的用意,因为流程几乎和方糖一模一样。
看完后我立刻有情绪出来了,抄袭!
当然,这份情绪还夹杂着过往跟她合作以及相处时的一些不认可。总之就是觉得这个人好讨厌!
可是,这个“讨厌”的认定一出来,突然想起来曾经看到的那句话“讨厌一个人是因为自己修为不够”。
哦!我的修为还是不够,学了这么久,还有那么多问题,带着自己的问题去看别人,去评判别人,还会孩子气一般地“讨厌”别人。
所以我没有去找她“对峙”,当然,我天然对于对抗这类的事情是有恐惧的,这点我是知道的。
可是依然觉得很有情绪,于是我请教了一下方糖读书会的负责人,关于方糖读书会的知识产权问题,他是这样回复我的:
“如果是认识的朋友,请你提醒一下对方。做知识心灵类的,敬重的心还是要有的。若真的喜欢方糖,欢迎加入。但只是拷贝方糖的东西,就说不过去了,尤其是文化类的,即使没有知识产权,大家也可以辨识出来,互联网时代,一切都是有记忆的。”
是啊,她也是做心理品牌,心灵类的爱好者,最基本的“真诚”与敬重心”是要有的,于是,我决定去找她提醒一下。
可是,正如我不喜欢她作风,第一轮的提醒,她不承认,还丢给我一段的理由,我紧接着把他们读书会的word文本流程发给她,她才承认,而且是说这是他们最早的版本,现在改版已经不一样了!
哦!鬼才信!明明是近期在他们社群里传播的版本,她真的好讨厌!!
突然觉的我被这个讨厌的人影响到心情了,而且葱发现抄袭到现在还在影响当中,我不是应该把自己生命最好的状态留给自己,留给对我重要的人吗?
对于这个人,我可以大声说:我不喜欢你!你从我的世界里走开!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了,然后翻篇儿,不再打交道,还自己那个舒适的空间,安然自在!
呼~~
好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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