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三毛的第一本书是《青鸟不到的地方》,从此成为死忠粉,收集她所有的作品,每每闲暇,随手抽一本,就会看个天昏地暗。不管是小说或者散文,文字清新却充满烟火气,百读不厌。
曾经将李清照崇拜为人生偶像,她的豪放也喜欢,她的婉约也喜欢。但总是有“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清高和敬畏。喜欢三毛则不一样,她在我心里是有血有肉,鲜活灵动宛如邻家大姐姐一般亲切自然的。
我会学她撒哈拉沙漠里的布裙配草帽,也尝试着放一棵香菜插在帽子上做装饰;将黄瓜去皮和肉片炒,看看能不能炒出鲜笋的味道;吃紫菜包饭的时候,会问孩子们紫菜像不像复写纸;也仔细研究龙口粉丝怎么才能做出春雨的意境;就连她们在台北淘得沾满灰尘的旧宫纱灯笼,我也觉得甚是赏心悦目,丝毫没有觉的不妥之处。
三毛的作品风格鲜明,结婚前的求学生涯;结婚后,开在沙漠里的爱情之花;荷西死后的游记。相信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被她们多姿多彩的充满异城风情的沙漠生活迷的神魂颠倒。我尤其钟爱光怪陆离的异域风情下,那浓浓的人情世俗的味道。
她会在玛丘比丘山下的小旅店中,帮老板娘摘绿绿的毛豆,会为八千块钱和三百块钱的床单纠结的半晚上睡不好觉,她会收下邻居送的半块蛋糕,一小篮子鸡蛋,也会把朋友家的冰箱塞满,为他们的孩子缝补破了的衣裤,会翻墙去采邻居家的花,会收下朋友送的天堂鸟鲜花,也会倾其所有在沙漠里做一桌子中国菜招待大家。所有的生活中琐碎的小事,在三毛的笔下都有了无端的趣味和喜欢,这是最令我着迷和感动的原因。
我也尝试着像她那样行事,在经常去的菜场卖豆腐的摊位前,我对面容粗糙大嗓门说话的老板娘说:那个帅哥是您儿子吗?真懂事。
我会发现老板娘眼中的戾气一扫而光,嘴角微微上扬,语调也柔和了很多:长的帅有什么用?到现在也没给我领回儿媳妇来。
后来故事就很庸俗了,每当我去菜场买豆皮,老板娘都会粗声粗气的说:她姨,帮我们家熊儿子介绍个媳妇呗,我请你吃饺子。
有时候和婆婆闹矛盾,我也会搬出"假想敌"一说安慰自己,借此调整心态,效果非常好。和老公吵架,也会借鉴三毛的套路,不过是我太过愚笨,火候拿捏的也不到位,收效甚微。
有时候会想,如果三毛做了母亲,那这世界会有怎样超凡脱俗的育儿经呢?她的作品里提及此事的文字很有限,只是在几篇内容里隐约提到三毛有点妇科的症状,所以我们不能妄加揣摩。智慧通透如三毛,以我俗人之念,真想她能有个健康的孩子,真想看到她凝望孩子的目光,看到她牵着孩子走在落日下的背影,看到她们三个人在一起的温馨浪漫情景,看到她为孩子写的每篇文章,分享孩子成长的每个快乐瞬间,我觉的那应该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文字。
我能看到她的幸福,也能感受到她的痛苦,那篇《在沙漠里安家》,包含了多少女人对家的全部定义,唯美浪漫踏实。但每次看《梦里花落知多少》,我又会掉眼泪,会心恸。俗世中的我,有三毛的文字陪伴是幸运的。
生活中每一个小小的感动,都会斩断性情中某一段深深的劣恨,这是三毛的文章对于我来说最好的诠释。她让我看到更好的自己,虽然她的头上有数不清的光环,但是在我心里,她就是一个明媚动人的大姐姐,我只当她是我的朋友,最好的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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