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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描淡写道尽人生好滋味——《生活,是很好玩的》书评

轻描淡写道尽人生好滋味——《生活,是很好玩的》书评

作者: 领读者钱丢丢 | 来源:发表于2017-02-23 18:48 被阅读884次

    读这书的时候我正处于一个读书困难期,什么类型的书都不想看,学习类的嫌枯燥费劲,消遣类的又嫌浅薄的腻人,想看大部头的经典小说又觉得太长太累人,只想看一些轻松愉快而又让人觉得有内容有深度、可又不能费脑筋的书,只是这样矛盾的要求在一本书上体现未免有点难找,不想翻到这本汪老的散文集子,只是随手翻几篇就看的我闷头直乐而眼界大开,完全符合我的要求啊!

    汪曾祺,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沈从文的得意弟子,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这本集子收录了他的一些散文小品,写食物、写植物、写人物,从作者儿时到年老的生活中最细微点滴之处发掘无穷的趣味,语言平实流畅,当你觉得这老爷子写文章就跟说大白话似的、丝毫没有遣词造句痕迹的时候,人家画风一转,为了一根咸菜的起源出处,刨根问底、引经据典、各类古书典籍信手拈来,不禁让人感叹什么是大家风范,什么是家学渊源,原来就是这样的啊!

    第一个篇章——有味,写食物。

    这一篇是全书我最喜欢的一篇,因为自己爱吃、而汪老对待食物的态度跟我简直不谋而合,就是百无禁忌,什么没吃过的都要尝上一尝才觉得人生完整,用汪老书里的话就是“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椅子,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所以,在这里,大荤小素、家乡小吃、他乡名食、家常酒菜,来者不拒,雅俗共赏。有初春江南野菜的清香——“荠菜焯过,碎切,和香干细丁同拌加姜米,浇以麻油酱醋,或用虾米,或不用,均可”;也有蒙古贴秋膘时好吃到不应该在人间存在的拔丝羊尾——“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看的人真是口水溢了满嘴,似乎也含了一口混着糖壳的羊尾巴油。

    汪老写食物很随性。喜欢自己故乡高邮的咸鸭蛋,就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因为“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哈哈哈,真是一个可爱的老头,还挺护犊子,真有点钱钟书半夜拿着竹竿子帮自己家猫跟别人家猫打架的风范。

    汪老写食物也很较真儿。书中处处可见对某一种食物的追本溯源,查阅各类古书典籍,直到弄清楚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历史上从什么时候开始有的为止,常常一段引经据典里的字你见都没见过,让你怀疑自己是不是文盲。比如,汪老小时候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里“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不知葵为何物,何以能做汤;后来在吴其浚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图名实图考》中得知,葵就是冬苋菜;然后不禁感叹——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王”。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的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让我们也跟着他顺着历史的脉络捋清楚了葵的身世,然后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

    汪老不但爱吃,也善做菜。美籍华人女作家聂华苓和丈夫保罗安格尔来北京,指名要在汪老家中吃饭,汪老一道煮干丝,聂华苓吃的淋漓尽致,“最后端起碗来把剩余的汤汁都喝了。”煮干丝咋做的?书里都写着呢,自己去看,是道需要费心思、可又不难做的菜。我也做过这道淮扬菜,也是被大加赞赏的。汪老爱逛菜市场,我也爱逛,哈哈哈。汪老说:到了一个新地方,有人爱逛百货公司,有人爱逛书店,我宁可去逛逛菜市。看看生鸡活鸭、鲜鱼水菜、碧绿的黄瓜、彤红的辣椒,热热闹闹、挨挨挤挤,让人感到一种生之乐趣。而我之前在朋友圈写过“很喜欢逛早市,喜欢那些带着泥土、带着露珠、散发着生活芬芳的瓜果时蔬、鱼虾肉蟹,觉得这热气腾腾的气息让人很踏实”——看喜欢的作家在书里描述跟自己一样的生活小情趣,不仅让我对这书又有了一层亲近的感觉。

    书里最后一篇——春秋,是写人的。

    沈从文、老舍、金岳霖、自己的父亲、许大妈、江大妈……从名家大腕到贩夫走卒,从同学亲朋到邻居大妈,各色人等,或一件件名人逸事让人感叹,或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寥寥数笔就让这人仿佛站在你面前一样。

    书里在写老舍的时候,提到的齐白石的一件小事,让我颇为动容。老舍求齐白石给画一幅卷心的芭蕉,老人踌躇了很久,终于没有应命,因为他想不起来芭蕉的心是左旋还是右旋的了,不能胡画。我一面感叹大师的细致严谨,一面不禁想如果大师现在还在,是不是百度图片搜一下就行了?

    汪老写的金岳霖我也很喜欢。书里讲金先生在西南联大跟学生们讨论小说和哲学的时候,讲到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真是一位可爱的先生啊!不知道林徽因知不知道金先生的这件小趣事,众所周知,金岳霖对林徽因爱了一辈子,书里也提及片语。“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这个故事我几乎在每个写林徽因的故事里都会看到,想来出处就应该是汪老的这篇文字吧。

    汪老写自己的父亲,我觉得简直就是最完美父亲的形象。汪老父亲上过旧制学堂,算是有功名。文能画画、刻章、当大夫治病人,武能跳高、踢球、练功夫打坏人;对妻子一往情深,汪老母亲早逝,去世那年汪老父亲最爱的兰花一同死掉了,从此汪老父亲再也不养花;对孩子宽松有度,汪老国文常常第一,作文得了佳评他就拿出去给人看,数学不好也没关系,及格就行,会给他们作极美的荷花灯、纺织娘灯,雕西瓜灯,带着他们放风筝,用玻璃糊八角玲珑玻璃球养金铃子。自己也会玩,玩乐器,笙萧管笛、琵琶、月琴、胡胡、扬琴、大小唢呐、甚至小提琴,自己捣鼓捣鼓都能学会;温文尔雅却洒脱不羁,汪老爷子续弦的时候,新房挂着和尚朋友送的画,配着前小舅子的对子“蝶欲试花尤护粉,莺初学啭尚羞簧”,看懂了不仅红脸噗嗤一笑,这旧时文人要是污起来,我辈后人真是望尘莫及。

    这书读完了觉得不过瘾,又想找其他汪老的散文集子来看,发现现在的出版社把汪老的文章编辑成形形色色的集子,可是重复的居多,这一本应该是收录比较全、而且重复较少的了,更是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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