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
现金结算的主要风险有假钞风险、被盗用挪用风险,企业在货款的收取时应尽可能的避免现金方式交易,包括现金缴款单,通常也很大可能存在猫腻。
(二)电汇
电汇的主要风险点在于出票人在出票后,只要这笔钱还没有从银行账上划出,可以要求退回钱款。即使汇票面单上已经有银行盖章,也还是可以进行撤回操作。所以在电汇交易时,一定要注意以实际到账为准,而不要轻信电汇凭证。
(三)银行承兑汇票
银票在17年以前都是以纸质票的形式存在,在经历了16年农业银行北京分行39亿票据大案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10亿的票据大案的惨痛教训之后,才开始出现线上的电子汇票系统。纸票在流通中有诸多不便,如在背书转让时要注意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连续性、印鉴的清晰度、票据的清洁不可涂改、传递和保存的过程中灭失的风险等等。
电票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使这些纸票的痛点有所改善,但是电票有一个比较大的风险点就是,在背书转让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中间背书人被银行列入黑名单,而导致该张票据的贴现会受到影响,通常这种时候只能去找给你票据的上一家单位,一级级追溯。
(四)商业承兑汇票
和银票相比,商票缺少银行的保证,因此其可信度和可流通性也大大降低。商票最大的风险点就是这就相当于是一张没有任何付款保证的单据,到期能否兑付完全取决于出票人账上是否有钱,如果到期无法兑付那么就和空头支票没有什么区别。即使银行愿意接受商票的贴现,票据到期后出票方如果不兑付那银行仍然可以向贴现方追索。
如果想要改善公司的现金流,但是又被迫接受了承兑汇票的话,可行的方案通常只有两个,一是贴现,二是背书给下家。要从源头上改善这种被动的情况的话,可以考虑采用适当的现金折扣和对客户的信用管理。
以上结算方式会出现风险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只涉及了买卖双方,要么先发货、要么先付款,没有第三方机构在其中起到一个保证和审核的作用,因此就出现了国内信用证。
(五)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就是引入了买方银行和卖方银行作为第三方机构,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相比,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卖方发货后向银行提交的货权凭证(提货单)是已经写明了买方的名称和收货地址的,也就是记名提单。买方可以凭身份证明就直接进行提货,这就相当于是卖方在发货的同时已经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了买方,买方如果不付款就去提货,也没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国内信用证是借鉴国际信用证的产物,而国际信用证中货权凭证均为不记名提单,买方只有向银行支付了货款后,才能拿到提货单去取货。所以目前国内信用证还在不断完善当中,各个银行之间办理的要求也各不相同。
另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信用证时尽量开不可转让的信用证,谨防一些资质不够的供应商将信用证质押给银行进行融资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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