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方在找事儿吗?

作者: 向太阳的果实 | 来源:发表于2024-03-17 23:15 被阅读0次

    今日收到上级的通报,我们部门被扣了分数,原因是有一项工作没做。

    于是我问负责这项工作的小高,他表示已经报过了,并给我发了截图。我看到确实报过了,显示报送的时间为3月8日16:40。我问他这项工作有没有告知时间节点,他表示,对方电话通知的是3月8日前。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给我们算逾期了?我的猜测得到了验证,对方给我的回答确实是我们逾期了。

    那么问题来了,通知的3月8日前报送,3月8日当天报送,算不算未按时完成呢?按照小高的理解,当天应该不算。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如果通知到了具体的时间点,如3月8日12点前,那么你在这个12点之前提交都不算逾期。如果只说3月8日前,严格意义上说,应该在3月7日晚上12点前完成,你8日下午才给人家交,当然算超期啊。

    小高还停留在“是对方找事儿”的思想里。当然,以前也碰到过在通知截止日当天提交的情况,大家也都没说什么。但这样就会把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因为最终解释权是甲方。

    其实这项工作很简单,又是提前三天通知的,完全可以早一点儿提交给对方,这样不管按哪种解释都是没有问题的,可小高偏偏拖到了最后一天。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我们很多人何尝又不是“小高”呢,喜欢拖延,做事不给自己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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