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为何说张扣扣之死“主因”是“死”于其母亲?
今天上午9时,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案”在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今天张扣扣庭审的结果已经出来 ——张扣扣,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从法理上看,对于张扣扣的一审死刑判决,并不出乎意料。
虽然张扣扣“一审判死刑 ”,不过他当庭表示将上诉。
其实,就张扣扣除夕血案来说,被告人还有“轻判”的法定情节。他在作案潜逃,后到新集派出所投案;不过,就张扣扣案而言,虽然具有投案自首这一法定情节,但还不足以稀释“一案三命”的严重罪行。
张扣扣无论从杀人准备、犯罪手段,还是危害后果看,均符合“罪行极其严重”需要判处死刑的情形。
就张扣扣案而言,虽然具有投案自首这一法定情节,但还不足以稀释“一案三命”的严重罪行。
要知道,张扣扣除夕复仇3人之性命,的确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
写在前面的话
2018年2月15日除夕中午,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三门村,35岁的张扣扣用单刃刀杀害邻居王家父子三人,并点燃王家的一辆小轿车。
(张扣扣在法庭受审。汉中法院官网)
2018年2与17日7时许,张扣扣到公安机关投案。
23年前的一场斗殴中,张扣扣母亲被王家人打死。王家三子王正军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共赔偿张家9639.3元。
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8139.3元外。
叩问,丧葬费8139.3元,是如何计算的?
其余1500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难道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值9639.3元吗?
也就是说,张扣扣家里面,拿到手的钱就是1500元。
张扣扣母亲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值1500元?!
可是,真的不知道——
这个0.3元,是从哪里计算出来的?
还“有整有零”,不过,谢天谢地,还没有“四舍五入”,真是秉公办事。
呜呼哀哉!
据汉中中院官方微博直播,鉴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证据材料较多,为了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审理案件,该案在2018年11月16日与2018年12月25日举行了两次庭前会议。
1月8日,在汉中中院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扣扣属于有预谋杀人犯罪。其作案前、作案中及作案思维清晰,精神状况正常,其对自己行为有辨认和控制能力。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期间,被告人张扣扣询问为何不把1996年其母被杀害的案件跟2018年的案件合并,称“我不是无事生非,两个案子是因果关系。”他表示,“案发前我的确心理很压抑,经常浮现我妈当时的情况,精神压力大,看到老三王正军的时候我精神处于崩溃边缘。”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被害人王某的家属公开表示将不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南都记者从张扣扣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由于张扣扣的父亲、姐姐同为本案证人,依法未能参加庭审旁听,张扣扣父亲表示“儿子错了,只求留他一条命”。今天,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将在法院外等待案件庭审结果。
根据今天的“汉中中院官方微博的庭审直播”庭审中,张扣扣称大年三十是很特殊的日子,认为是个“千载难逢的时候”。他称,王正军是打死其母亲的人,他的母亲死后,他觉得“一直都很坎坷”,从未放弃过报仇的想法。当日看到老三王正军路过,一下就想到母亲死亡的情景,“我脑子一下就空白了,不受控制”。
在古代的中国有“杀亲之仇不共戴天”观念。
张扣扣还称,作案时没有后悔,“现在这么久了,我觉得我当时有一点点冲动”。
今天不知道,张扣扣庭审的结果如何?
不过,要知道,张扣扣除夕复仇的确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
这是毋容置疑的事实!
下面,我们据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再回放张扣扣除夕血案的基本情况。
一、张扣扣除夕血案案情回放:
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日)张扣扣在自己家楼上看到了邻居王自新、王校军、王正军和亲戚都回到家中准备上坟祭祖,张扣扣此时觉得终于等到了这一天了。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公诉人出示证据第五部分:证实犯罪行为的言辞性证据之六)
他戴上帽子、口罩,拿上了已经准备了很久的单刃刀尾随王家人,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人上坟返途中用刀连捅王正军、王校军数刀,随后张扣扣持刀赶到王自新家,将坐在屋子门口的王自新连捅数刀,最终致使王家父子三人全部死亡,但是张扣扣除了对当年的仇人下手,没有再伤害王家其他妇孺。随后张扣扣逃离现场,但是他在2月17日也就是事发后的两日祭拜完自己的母亲后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把案件推到更早的时候,也就是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因宅基地纠纷与邻居王正军、王富军(王自新二儿子)、王自新发生矛盾,最终厮打在了一起。最终汪秀萍被王家人用木棍猛打了头部一下,导致汪秀萍不治身亡。当时年仅13岁的张扣扣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母亲在自己面前死去了。
之后在1996年12月5日,当地法院对这起案件做了判决,认定被告人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但王正军未满18周岁,而且坦白认罪,其父为其代为支付死者丧葬费用,加上被害人汪秀萍也有一定的过错,随后决定对王正军从轻处罚,判处王正军有期徒刑7年。由于王正军还是学生,没有收入,王家家庭困难,无力全额赔款,所以酌情处理赔款事项,判处王正军监护人王自新一次性赔偿张家9639.3元。
但是,张家人是不认可这样的判决的,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和姐姐张丽波说当时用木棍打死汪秀萍的是王家的二儿子王富军,并非法院认定的王家三儿子王正军。张家人说当时王家长子王校军在当地乡政府任党政办公主任,在当地有势力,所以不少村民为王家做了假证,案犯被”掉包",而且张家除了之前拿到了8139.3元的丧葬费,最后只拿到了1500元的赔偿,但是张家没有上诉和申诉,因为在当时的环境下王家势大只能选择了忍下去。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根据汉中中院官方微博直播,在庭审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称,张扣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尸检表明,被害人王正军身中24刀,王校军身中9刀,王自新身中16刀;这49刀主要围绕被害人的胸、腹、颈部等要害部位,足见其杀人意志坚决,作案手段残忍。
公诉人称,纵观张扣扣工作生活经历,其对自身能力认识不清,遇到挫折后不从自身寻找原因,反省自身的短板和不足,没有通过改变和提高自我来适应当下的竞争环境,反而好高骛远,遇到挫折不能正确面对,张扣扣已经因其工作生活的不如意,陷入了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因为无法自我排解而将负面情绪完全归结于他人,陷入了更大的逻辑错误中,选择了被害人一家作为宣泄对象。(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
可是对于张扣扣而言,他一直对此事怀恨在心,一直在寻找机会复仇。
张扣扣,为母亲复仇值得吗?
对于,张扣扣母亲的为人,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对于律师邓学平说现在全村人都把他们家当成仇人,“全村人都说她妈不好”,就可以看出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张扣扣的姐姐为何说“全村人都说我妈不好”?
1月7日张扣扣的代理律师邓学平前往南郑区公安局看守所和张扣扣会面,了解下张扣扣目前的心理和身理状况,同时把即将要审理的案件情况跟张扣扣说下。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在看守所外面等待张扣扣代理律师邓学平会面完张扣扣后,她好了解下她弟弟目前的情况。
张扣扣的代理律师邓学平会见完张扣扣出来后,张扣扣的姐姐见到了他,她想知道张扣扣目前的情况,也想知道在1月8日自己和父亲张福如能不能见到张扣扣。律师邓学平跟她说在审理当天想办法看审判长能否允许张家父女见见张扣扣,如果不允许,可以在张扣扣出庭后在外面远远地看一下。
张扣扣的姐姐张丽波对于律师邓学平说现在全村人都把他们家当成仇人,“全村人都说我妈不好”,大伙都想看她们张家的笑话,村民都想让张扣扣死。
张姐姐:村民都在看笑话,都想让他(张扣扣)死。
张扣扣的姐姐说“全村人都说我妈不好”这句话,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张扣扣的母亲人品有问题。
张扣扣律师向【后窗】记者透露,张扣扣说“不为妈妈报仇,我就是狗X的。”
如此,有问题的母亲,张扣扣,为何一心一意要复仇?
三、张扣扣为何说“不为妈妈报仇,我就是狗X的”?
后窗:第一次见面,聊了些什么?
邓学平:第一次见面聊了三个多小时,他的表达欲很强,回忆了13岁那年妈妈怎么死的,还有后来参军的一些事情。
13岁的时候,妈妈死在他的怀里,有三个画面他永远忘不了。第一是他亲眼看到,王家老三拿木棍朝着妈妈头打了一棒;第二是妈妈在他怀里断气的时候,鼻子嘴巴上全是血,想说话又说不出来,血在喉咙里发出咕咕冒泡的声音;第三是他妈妈死了后,在马路边上被公开进行尸体解剖,几百人在现场围观。
张扣扣说,当时他仰天长啸,“不为妈妈报仇,我就是狗X的”。他讲自己初中毕业参军,也是为母报仇而参军的。(对话“张扣扣案”律师:他说,选择“复仇”时就已经知道后果了2019-01-08搜狐 【后窗】)
张扣扣为何说“不为妈妈报仇,我就是狗X的”?
1.母亲血淋淋的解剖场面
张扣扣心之“恨”,22年以来一直存在,没有被化解,源自于他非比寻常的痛苦遭遇。即他13岁这一年,看到了这一场母亲被杀死的血案以及血淋淋的解剖场面。
13岁的张扣扣,正在青春期的初期,情绪萌动,很多意识开始形成,包括性意识、价值观等的形成。他亲眼看到了母亲被人打死,这肯定对他是一个很重要的刺激。
对于农村出生的张扣扣来说,35岁不结婚,主要是13岁时目睹母亲被乡邻用木棒活活打死,幼年的心理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血腥阴影和心里障碍。
同时,验尸对孩子产生心理阴影与影响也是非常严重的。 对法医而言,血淋淋的解剖场面是份内工作,但对于一个小学生13岁的孩子来说还是相当残忍的。
其实张扣扣在亲眼目睹母亲死后血腥与被法医解剖的惨状,那死不瞑目的眼神令其终生难忘,当时已经在张扣扣心里种下了仇恨的种子——大喊“妈,我要给你报仇啊,我一定会给你报仇”。
公开验尸。从相关资料来看,张母被打死后,尸体放在村里路边。第 二、第三天开始验尸。
尤其是,同村人安虎的描述,13岁的他钻过排开几十米的人群,带着惊异、好奇和难以详尽的复杂心情围观了那场公开的验尸。妈妈的头发被全部剃光,法医用热水和毛巾对尸体的头部进行清洗,随后切开头皮,锯开头骨,又将头骨合上。
场面血腥,村里不少孩子目睹后一连数月睡不好觉。安虎看见,张扣扣全程在旁,表情冷静镇定,没有哭。
13岁的孩子目睹母亲尸检的全过程,他的爸爸、司法人员为什么没有阻止?
验尸本是司法里一个很重要的程序,应该是在室内秘密执行,怎么会在大街上呢?
这个过程对于一个13岁的孩子来讲,冲击太大了,这一幕制造的恶劣影响,对于张扣扣来说是终身难忘的。
不是母亲被暴力致死,“也许,张扣扣成绩好的时候,一定憧憬着上大学,找个好工作,未来改变自己的‘ 这一切都在他看到妈妈在他怀里不停吐血时改变了,张扣扣从那时起,就停止了内心的成长。’”(张扣扣案的三个“谣言”底层失序下的暴力循环丨手记 搜狐三條 2018-02-26 孙俊彬)
从此以后张扣扣的心里面就不健全了,报仇的种子在他的心里已经面播种了,这个时候他的心里已经——”扭曲“,我们可以把这种心里的”扭曲“叫“心里残疾”。
因为,一个人”心里上的残疾“比肢体上的残疾更加让人痛苦,张扣扣时时刻刻想报仇”的“心里上的残疾“,比他肢体上的残疾更加让他痛苦。
所以,我们国家应该成立一门心理学,叫“心里残疾学”,研究如何医治“心里残疾”与“残疾心理”?避免类似案件的悲剧不再重演。
张扣扣“心里残疾”的什么程度?
新兵连训练时问及参军原因,张扣扣说“要锻炼好身体为母亲报仇”女朋友让他结婚,他却说这辈子可能不会和女的结婚了。
幼年的心理仇恨和母亲被杀的阴影挥之不去,终身难忘,如同噩梦伴随了张扣扣22年。
事实上,张扣扣一直不结婚,就是时时刻刻寻觅报仇的机会。
在张扣扣的内心里面,一心想要报仇雪恨,心思根本没有在工作上面。
在22年里,虽然,张扣扣经受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多种教育,没有一个教育把他从仇恨心中拯救出来。
在22年中,张扣扣曾经多次向周围人群诉说报仇之心,可是,没有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包括他的父亲、姐姐,想着他就是说一说而已。
于是,张扣扣在痛苦、悲哀、沮丧、无助、漫长的22年,没有人安慰他受伤的心灵,没有人挽救他心理的危机。
这22年来,他活着不是为了自己,他把自己当做一个复仇的工具。
所以,除夕血案后,张扣扣在母亲打死以后,第二次到母亲坟前痛哭流涕,22年了,心理的阴影终于可以放下了。
今天张扣扣除夕血案的发生,其实是有“因缘果”的。
22年前,张扣扣的母亲,被3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暴力殴打致死的血腥的画面印象,一直保留在他的痛苦的记忆中,幼年深埋的丧母之痛和仇恨心理让当时年仅13岁的张扣扣无法承受和面对现实。
2.赔偿标准过低:是张扣扣替母报仇的这么一个心结。
他的这个心结,22年以来一直存在,没有被化解。
关于赔偿,也是太说不过去。
赔偿标准,如果按照“庭审中,张福如最后要求被告人王正军给其赔偿经济损失24万元人民币”支付给张家,或者15万元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赔偿,王自新虽然当时无力赔偿,可以打一个欠款分期支付,是可以的。
虽然杀人的王正军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王家当时也赔了张家几千元,这是不能化解张家对王家的仇恨。
虽然杀人的王正军后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王家当时也赔了张家几千元。
可是,真的不知道——
为什么“张福如要求王正军给其赔偿经济损24万元人民币,法院判给张福如经济损失9639.3元(除王自新已支付汪秀萍丧葬费人民币8139.3元外,其余1500元限王自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难道说一条鲜活的生命,就值1500元吗?
可是,真的不知道——
这个0.3元,是从哪里计算出来的?
还“有整有零”,不过,谢天谢地,还没有“四舍五入”,真是秉公办事。
呜呼哀哉!
最后的结果是,一条人命只值1500来块钱!这里面是否存在司法上的问题呢?
3.张扣扣:王家从未找人或直接向我们沟通过,没有说一句道歉话
张扣扣已经说的很明白,“这22年来,王家从未找人或直接向我们沟通过,没有说一句道歉话,也没有任何赔偿。可能原来他们没这个条件,但是他们现在过得很好。城里买了房,老大是南湖区管委会主任,老二也有正式单位,老三在西安有稳定收入。而且我感觉他们就是故意躲着我,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让我对他们的意见越积越大。另外,在这22年里,老三基本没有回来过,即使回来也是大年三十回来,转身就跑了。”(张扣扣:母亲被杀记忆终身难忘 逃亡2天只为看烟花 2018-02-24 封面新闻)
如果王家,能够积极主动和好,就不可能有今天的除夕血案发生,张扣扣就不会杀人后烧王家轿车。
王家呀,王家呀,看人家张扣扣,说的多么明白,原来你们没这个条件,我不生气,我已经等了22年,现在过得很好啦,你不道歉可以,你躲着可以,你现在有钱,你为什么不按照我爸爸以前说的标准支付,少点可以商量吗?难道说我母亲的命就值9639.3元吗?
所以,“也正是因为这个,才让我对他们的意见越积越大。”姓王的,古人云“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我今天让你们年三十就过不去,你们还能过初一吗?
于是,除夕血案就发生啦,这是王家万万没有想到的?
4.身为当事人、同案嫌疑人王自新、王富军为什么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况且,打死母亲的王家父子3人,最后王家让一个未成年未成年的儿子承担了所有的罪名,得以从轻量刑,判了7年,然后减刑出狱。
可是,身为当事人、同案嫌疑人王自新、王富军为什么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22年前张扣扣母亲被三个人打死,王自新与王富军算不算共同犯罪嫌疑人?
王家老二王富军和其父王自新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王自新的大声地说“打呀!往死里打,打死老子顶着”,算不算教唆犯?
王富军是案件发生的重要参与者,是最先与死者发生冲突的人,参与打斗、共同作案的1个人,在22年前的判决书里为什么没有王富军?
这些疑问,在张扣扣心里面,22年不知道会出现多少次。
所以,今天,除夕血案的发生,我们换个角度,换个思维来考虑问题,不要单方面,要多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看问题,或许更加有利于防止此类悲剧的重演。
事实上,张扣扣杀人是可以避免,只是我们的心理教育没有跟上,心理教育能帮他们从仇恨中解脱,能避免除夕血案的悲剧发生。
张扣扣,时时刻刻想报仇,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个人工作的不如意。
四、张扣扣复仇:与个人工作的不如意有关系
1983年1月6日出生,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人。
1996年,张扣扣(当年13岁)的母亲被王正军(当年17岁,后因涉嫌 故意伤害 致人死亡被判刑8年)砸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务农,因家庭贫困,张父并未再婚)。
张扣扣成年之后,在 2001年12月,应征入伍20 03年12月,退伍20 04年1月,去广东打工 2007年夏天回家乡造房子有停留,但不过几天。
2017年5月-8月,有去阿根廷打工经历。
之后,一直窝在家中。
2007年到17年这10年,比较含糊。我看到的媒体报道,澎湃上提到2004-2007在广东打工之后,“辗转至浙江杭州工作”。
界面新闻还提到他在杭州进过苏珀尔厂,做过保安,在济南卖过凉皮,被骗去搞过传销。
2009年时,与发小一起去驻马店学过挖掘机,这是一段被骗经历。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公诉人出示证据第九部分:有关被告人犯罪动机的证据之一)
总体来说,这10年,张扣扣一直在奔波中。
“今年我是腊月二十五晚上回的家。腊月二十六中午,我去扣扣家坐了一会儿。他说他今年回来的早,七八月份就回家了,这几个月都在家里。” “他在阿根廷呆了三个月,我以为他能挣到钱。我问他工资多少,他说第一个月8000元,第二个月一万,但是如果干不到一年就没工资。他在阿根廷啥都干,就是帮人家搬东西,干干零活,他又没什么手艺。” (知情人:张扣扣作案后高喊“22年终于把仇报了 2018年02月20日 界面新闻 刘向南)
界面报道援引张扣扣发小所语,张扣扣在阿根廷打工时看到越南人报复杀人,受到刺激和启发,这算是一个说法。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公诉人出示证据第九部分第二组第三类:被告人战友、邻里证言)
被告人张扣扣遇到挫折不能正确面对,他自己供述“我在外面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从我被骗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所以我就想办法挣钱,没有挣到钱,加上我多次外出旅游,相当花钱,手头上也没有多少存款,思想压力非常大,经常晚上睡不着觉”;这说明张扣扣已经因其工作生活的不如意,陷入了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后在其二次返乡之时,因为无法自我排解而将负面情绪完全归结于他人,陷入了更大的错误逻辑之中,他说“我是一个不甘平平凡凡过一辈子的人,如果平凡过一辈子还不如死了。那天我在我家窗口又看到王自新的三儿子王三娃,我当时就在想我妈22年前被他用棒打死,王三娃认为这个事情对他来说过去了,但是对我来说这事还没有结束。我认为报仇的机会来了,于是我就产生了把王三娃杀了的想法”;可见此时的张扣扣已经因为没有宣泄途径,而选择了被害人一家作为宣泄对象。他其实是打着“为母报仇”的旗号,掩盖其宣泄工作生活不如意之实;其杀人动机的产生并非是由96年案件引起,而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对生活现状不满,对未来失去信心,为宣泄其情绪所寻找的出口。所以其才供述“如果我生活过得好了,自己有钱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对此,其姐张丽波也证明“我弟弟张扣扣如果早点结婚成家了,就不会发生杀人的事情了,他自己有家庭了,心里头就有牵挂,做事情考虑的就多了”;所以说,96年案件只不过是张扣扣杀人的借口而已。(张扣扣案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书全文公布: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发小还说,王家兄弟聚首,可能也是张扣扣想一次性全解决。
还有一个关键细节就是:张扣扣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有针对性地作案,即只杀害了当初迫害他母亲的王家父子,对王家除夕团聚一起的妇女儿童皆手下留情,未伤及其毫发。
这些,也不足以稀释“一案三命”的严重罪行。
下面,我们在接着看张扣扣心心念念为之报仇的母亲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母亲?
五、张扣扣的母亲,是什么样的母亲?
1.王坪村支书眼中的张扣扣母亲:“脾气大 都怕她”
2019年1月6日,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再一次去了张扣扣案发地,找到了最有发言权的王坪村支书,当年的他,是这个村的村长。
下面是纵相新闻记者与王坪村支书谈话。
"她的脾气太大了,同村人都怕她,遇到事情能从外面追着你骂,坐到你家里骂人。"
在1996年汪秀萍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的公开资料中,有汪秀萍"朝路过的王富军吐唾沫"的表述。
对此,熟知汪秀萍性格的王先生表示并不奇怪。他说:"她平时就会骂骂咧咧的,知道她的都躲着她。"(张扣扣杀人案8日开庭 知情人士回忆两家30年恩怨2019-01-08东方网)
通过记者对当年张扣扣母亲被打致死一案的调查,熟知当年事发经过的人却讲述了完全不一样的过程,在他们的讲述中,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当年完全就是一个毫不讲理的村妇,甚至,附近村民对其都是唯恐避之不及之人。
2.邻居眼中张扣扣母亲“他妈太爱骂人了,那就是一个泼岔烂嘴”
张扣扣的发小说“他妈太爱骂人了,她与周边的邻居几乎都吵过架。”
她死的头一天,还跟他们家对过的一个小伙子吵过架。
扣扣他妈这个人,就是喜欢跟人耍个赖什么的。
“举个例子,扣扣他家的房子在外边,他叔叔们的房子在里边,扣扣他妈就可以在中间修道围墙,把人家关在里边,里边的人家只能把厨房或者猪圈那里的墙挖通,再买前边另一户人家的一点地,绕着走。” “ 扣扣家与王自新家是邻居,扣扣他妈还跟王自新隔壁那一家打过架,之后她就赖到人家家里去,弄个被子往地上一铺,铺上点草,就睡在人家家门口。她说是被人家给打了,弄得这一家没办法在家里住。”
“那时候我还是小孩子,我记得扣扣他妈在这一家的廊檐下睡了很长一段时间,起码有个把月,屎都拉在这家的院子里,路上人来人往,她都不怕。”(知情人:张扣扣作案后高喊“22年终于把仇报了 2018年02月20日 界面新闻 刘向南)
委婉的说法是“她性子急”,心直口快的村民,直接摆摆手,“那就是一个泼岔烂嘴”。 这是当地的说法,形容张扣扣母亲“爱骂人,耍赖皮,像个泼妇一样。”时任村支书王晓明记得,96年张母去世时,村民中流传着一种声音,“哎呀,除了个害啊,不然附近不得安闲。” (张扣扣案:两家人都准备了年夜饭,却谁也没吃上 2018年02月24日 凤凰周刊)
上面对张母人缘的描述,既有所谓“性子厉害”、“经常撒泼”,“嘴上不饶人”,“和村里很多人都吵过架”,这样村民描述,是不是真的?
又有“心眼是好的”这样的乡里说法,如何解释?
张扣扣,难道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的所作所为吗?
不过,不管是哪个描述,对于印证张母22年前被杀前是否有挑衅行为并无直接证明力。不可能用这个人平时的品行,来验证她当时是否主动实施了往王的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行为。
如果是真的,从这些报道中可以看出张扣扣母亲就是个不太讲理的的人,不过人已经死了,我们就不要在不多说什么。
我们应该反思。
社会要反思,要进步,这才是避免此类悲剧出现的根本。期望能够通过汉中市中院合议庭的合议,消除网友们的上述疑点,还事实以真相。
22年前,因为口角而发生的血案毁掉1个家,无人问津;22年后,因为复仇毁掉了3个家。
除夕本该是团圆的日子,却被复仇者蒙上了无法抹去的阴影。其中的对与错,谁也无法说清,只能等待司法的公正审判与裁决。
张扣扣母亲言谈举止告诉孩子:人与人之间就是彼此仇恨的,就是骂人,甚至是打人。
看,这是一个母亲的所作所为吗?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母亲?
母亲,是孩子学习的榜样,是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个启蒙师。
母亲肩负造福人类“最高的使命、伟大的使命”!
可是,张扣扣母亲却是一个如此不讲理的母亲,这样的母亲会教育好孩子吗 ?
张扣扣母亲为什么会如此不讲理?
张扣扣为什么会制造除夕血案?
其根源何在?
六、为何说张扣扣之死“主因”是“死”于其母亲?
从张扣扣除夕中午手刃三“仇人”,看背后母亲教育与影响,张扣扣之死“主因”是“死”于其母亲。
为什么这么说呢?
界面新闻采访了村里的目击证人和村民,还原了许多张扣扣母亲不为人知的真实情况。
张扣扣的发小张小万说:“这些事都是出在他妈身上。我经常会说,扣扣就是被他妈弄到这条路上来的,扣扣等于是被妈把他给害了。” (知情人:张扣扣作案后高喊“22年终于把仇报了 2018年02月20日 界面新闻 刘向南)
她死的头一天,还跟他们家对过的一个小伙子吵过架。”“扣扣他妈这个人,就是喜欢跟人耍个赖什么的。
说白了张扣扣母亲就是一个悍妇、泼妇。
张扣扣的发小说,“他妈太爱骂人了,她与周边的邻居几乎都吵过架”。
今天,这两家悲剧的根源,就在于张扣扣母亲当年的性格是多么的极度偏执、行事是多么极端。
从报道上看,张扣扣的母亲,就是一个母老虎,在世时吵遍全村无对手,其强悍、泼辣与无理取闹,令村民人见人怕。
张扣扣的母亲的恶劣性格不但害死了自己,也给张扣扣做了最坏的示范,22年一直影响孩子。
下面,我们在看一看张扣扣的父亲情况。
从报道上看,张扣扣的父亲是一个非常实在的本分的人,为了孩子,在这22年带着孩子,既当爹又当妈,非常不容易,还给孩子盖了楼房。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看到《品格的力量》一本书中的一句话,今天与博友分享——
“我们也发现这样的事情,在有的家庭中,父亲的品行极差——酗酒,偷鸡摸狗,但是,只要母亲勤俭节约、通情达理,家庭也就能保持完好,孩子日后的生活照样可以飞黄腾达。但是,与此相反的事情却不多见,在一个家庭中,如果母亲品行不端,不管父亲的言行举止多么有教养,孩子在日后生活中很难有什么作为。”(《品格的力量》第二章女性的品格力量作者: [英]塞缪尔·斯迈尔斯 译者:文轩 2016-09-01中国书籍出版社)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中国的一句俗话说得好,“妻贤夫少祸,夫宽妻多福,子孝父心宽,”、“家有贤妻,不出外祸,若遇毒妇,祸在眼前”、“贤妇贵夫,恶妇败夫,毒母毁子”,真是说的太对好了。
现在,我们在回过头来看,如果,张扣扣的母亲性格不那么强势,不那么“嘴上不饶人”,不那么“和村里很多人都吵过架”。
事实上, 两家矛盾的只是“给别的人送了一颗西瓜,没有给王家送”,就会而引发“你死我活”吗?
为了区区“一颗西瓜”,就会如此大动肝火吗?
常言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可是,他们两家 人间悲剧,却是“为了西瓜,丢了性命”,真是不可思议。
在农村,邻里低头不见抬头见,见面就骂人,见面就往人家脸上吐口水,这是什么行为?
古人云,“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相处和为贵,和为贵,和为贵,邻里和和气气才是贵,和和气气能生财。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第二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今天 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微博直播截图——第二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今天,张扣扣除夕中午手刃三“仇人”,其实,是一个原生家庭母亲教育的受害者,正如,他的发小说得好 “扣扣等于是被妈把他给害了”。
这些,足见母亲在孩子教育中究竟有多重要,母亲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多么强大!
今天,再看张扣扣的所作所为,基本上是母亲教育、母亲影响的牺牲品,他没有修正母亲的错误的教育理念,一直在仇恨阴影中生活,无法自拔,才导致今年除夕中午手刃三“仇人”人间悲剧。
所以,张扣扣之死“主因”是“死”于其母亲。
那么,这些问题的根源何在?
七、结束语 张扣扣与母亲:都是原生家庭教育的受害者
今天,张扣扣除夕中午手刃三“仇人”,其实,是一个原生家庭母亲教育的受害者,正如,他的发小说得好“ 扣扣等于是被妈把他给害了”。 这些,足见母亲在孩子教育中究竟有多重要,母亲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多么强大!
今天,再看张扣扣的所作所为,基本上是母亲教育、母亲影响的牺牲品,他没有修正母亲的错误的教育理念,一直在仇恨阴影中生活,无法自拔,才导致今年除夕中午手刃三“仇人”人间悲剧。
张扣扣发小提供这样一些信息,只是为了还原这位“当事人”的脾气火爆,不讲理,让我们对事情的判断尽可能脱离主观臆断和感情用事,显然不是为了抹黑他母亲的。
事实上,这是“原生家庭”母亲的问题。
人就是环境的产物,孩子从“原生家庭”的环境里面耳濡目染,就能把一个先天还不错的孩子生吞活剥。
母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位,是父亲望尘莫及的,所以在教育子女上,母亲肩负着他人无法替代的重任,母亲,只有优秀的思想品质,才能影响和促使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一生良好品德的形成。
问题母亲,教育出问题的女孩子,问题女孩子,结婚以后,生了孩子就是问题的母亲,那么,她生的孩子,如果不教育,就是问题孩子,是女的教育问题女孩子,结婚以后,就是问题母亲;是男的就是问题男孩子,结婚以后,就是问题父亲。
于是,问题不解决,就是“祖祖辈辈往下传”的模仿教育! 如此,问题者,无穷尽也!
如此,问题者,循环往复也!周而复始也!
下面,我们在看一看张扣扣父亲张福如提供的“(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对于张扣扣母亲描述。
张母被打致死过程中,是先吐唾沫挑衅,是除夕血案之“因”
据张扣扣父亲张福如提供的“(1996)南刑初字第14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也认定,汪秀萍过往与被告人王正军之母杨桂英关系不睦。1996年8月27日19时,汪秀萍路过被告人王正军家门前时,给王正军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被告人王正军闻讯赶到现场,也同汪秀萍争吵并厮打。汪秀萍遂拿一节扁铁在被告人王正军的左额部及左脸部各打一下,王正军即捡起一木棒朝汪秀萍头部猛击一棒,致汪倒地后于当晚22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汪秀萍系钝性外力所致颅脑损伤而死亡。
从这份判决书来看,在张母被打致死过程中,张母存在先吐唾沫挑衅、再用铁器击打等情节。
尽管她最终死亡令人扼腕,但她本人在事件过程中确实存在无法抹去的责任。
可是,现在的问题,谁能够证明是张扣扣母亲“给王正军二哥王富军脸上吐唾沫”?
今天,这两家悲剧的根源,就在于张扣扣母亲当年的性格是多么的极度偏执、行事是多么极端。
从报道上看,张扣扣的母亲,为人强势,就是一个母老虎,在世时吵遍全村无对手,其强悍、泼辣与无理取闹,令村民人见人怕。
张扣扣的母亲的恶劣性格不但害死了自己,也给张扣扣做了最坏的示范,22年一直影响孩子。
所以,张母是导致除夕血案主要之“因”。
张扣扣除夕复仇,是极其错误的。
要知道,冤冤相报何时了,前世的错不要再犯,冤家宜解不宜结!
其实,除夕悲剧的发生,王家父子也不是“善茬”,也是家庭教育的受害者。
这些问题的根源,就是没有好的“家风”,好“家风”的根本,在于“积德累善”。
好的“家风、民风、社风”,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保障。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家风。
习总书记为何如此重视家风?
习总书记说得好:“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习总书记提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
“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好,子女教育得好,社会风气好才有基础。”
所以,树立良好家风, 我们的父母一定要以身作则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家风”,父母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子女都有着言传身教、陶冶习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基于此,父母要以身作则,尊老爱幼、建立“和谐邻里相处关系与团结友爱的亲情关系”,营造一个有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家庭和谐氛围、努力向上的家庭教育环境。
在 今天的“陕西汉中中院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图文直播中,看到张扣扣说:“如果我妈不死我的命运也不会因此改变,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并不是我对社会不满,对工作不满。”
张扣扣的“如果我妈不死我的命运也不会因此改变”,这句话是成立的。
不过,他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王家造成的”,这句话,是错误的,我们知道王家是有错误的,但是,不是错误的主因。
张扣扣制造除夕血案原因是多方面的,我在《张扣扣除夕手刃三“仇人”的分析报告(上、中、下)》已经涉及。
事实上,张扣扣,并没有认识到,母亲的一系列错误,才是导致除夕凶案的主因。
不过,这也不能怪张扣扣,张扣扣与母亲,都是原生家庭母亲教育的受害者,同时包括张扣扣的姐姐也是如此。
现在,我们在回过头来看,如果,张扣扣的母亲性格不那么强势,不那么“嘴上不饶人”,不那么“和村里很多人都吵过架”。
如果,张扣扣换一个温柔的、贤惠的、通情达理的好好母亲。
那么,今天,就不可能导致除夕血案。
也就是说,张扣扣母亲是导致除夕血案的主因。
基于此,今天,张扣扣之死“主因”是“死”于其母亲!
附录——
张扣扣案检察机关公诉意见书全文公布:犯罪手段特别残忍
1月8日上午,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在陕西汉中市中院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张扣扣
案由: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起诉书号:(略)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一、被告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被告人张扣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1、本案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的严重暴力犯罪。
被告人张扣扣作案前几日便通过其家中窗户。观察分析被害人一家的活动情况。在掌握了被害人一家的进出活动规律之后,伺机作案。先后在集镇上购买了单刃刀、玩具手枪。考虑到被害人可能驾车躲避,又借用他人摩托车,从中抽出汽油做了多个燃烧瓶。同时还准备了用来伪装自己的口罩、长檐帽等物品,精心地进行犯罪准备工作。案发过程中,被告人持单刃刀,直接对三名被害人致命部位进行反复捅刺。当王校军被刺倒后,又返回对已经倒在血泊中的王正军继续进行捅刺;在连续多刀捅刺年过七旬的王自新之后,怀疑其倒地装死,又扯开其衣领,在脖颈补刀。尸检表明,被害人王正军身中24刀,王校军身中9刀,王自新身中16刀;这49刀主要围绕被害人的胸、腹、颈部等要害部位,足见其杀人犯意之坚决,作案手段之凶残。
2、本案是一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
被告人张扣扣选择的作案时间是中国人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在年终岁满的大年三十的正午;其选择的作案地点是在村委会旁、村民返乡回家的必经之路上;其选择的作案时机是在大多数村民阖家团圆、祭祖回乡之时;在光天化日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在老弱妇孺之前,刻意伪装、公然行凶连杀三人,其恐怖的行为造成周围群众惊愕、恐惧和逃散。又在纵火烧损汽车之后,掏枪威胁前来劝阻之人,并在作案后潜逃。其极大的人身危险性,也给人民群众心理蒙上了阴影,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恐慌。
三、被告人张扣扣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纵观全案,无论是犯罪前、犯罪中,还是犯罪后,其藐视法律实施暴力犯罪的故意坚决,甚至至今仍无任何悔罪表示,足见其主观恶性之深。
1、作案前
其选择的作案对象不仅仅是三名被害人。张扣扣曾多次供述“本来我想等老二回来一起动手报仇,但是老二一直没有回来,我等不及就动手了”;事实上,从其犯罪预备来看,其就是在等待被害人全家祭祖时,四名男性同时在场的杀人时机,其杀害对象还包括王家二子王富军,只是王富军因故一直未返回,张扣扣才未能得逞。
2、作案后
投案并非其接受法律制裁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投案后其供述“从我作案之后我一直都在逃跑,躲避你们民警对我的抓捕,我逃跑累得没办法了,身上又没有钱和吃的东西,以我的性格是不会束手就擒的,我选择投案主要是身上没有钱,如果有钱的话我肯定不会投案,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可见其投案只是出于走投无路,在本人没有钱财证件、没有可以信赖的亲朋、同时又受到公安机关布网抓捕的客观压力下,才做出的被迫之举。
3、到案后
故意误导侦查,浪费司法资源。张扣扣起初对于杀人凶器的去向故意作虚假供述,误导侦查人员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错误的地点进行打捞,其目的是“我随便说个地方让你们警察慢慢去捞,鹿头堰水域比较复杂,水面比较大,打捞比较困难,给你们警察增加工作难度,反正就是不想让你们捞到刀,好毁灭证据”,足见其对抗侦查,不愿悔罪,浪费司法资源的恶意。
4、时至今日
被告人仍无任何悔罪表现。被告人张扣扣当众行凶杀害被害人三人,应当认识到任何人都无权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认识到其行为会造成被害人家属的极度痛苦,应当认识到其行为造成了群众的恐慌不安,破坏了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应当认识到其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对此,被告人张扣扣应当对被害人亲属表示忏悔,应当对父老乡亲表示忏悔。但是被告人张扣扣直到今日庭审,仍然坚持其所谓的“报仇有理”,认罪但不悔罪。
以上四点表明,被告人张扣扣虽当庭认罪具有自首情节,但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后又无悔罪表现,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四、被告人张扣扣走向犯罪的根源
案件发生后,被告人张扣扣称其杀人是“为母报仇”,其父张福如、其姐张丽波也向媒体宣称是由于96年其母被杀、判案不公引发本案,事实真相真是如此吗?
1、揭示本案的犯罪根源,需要了解被告人的工作生活经历。
被告人张扣扣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期间曾因找工作被骗;03年服役两年后的张扣扣回乡,用曾经辛苦劳作积攒的钱款,两次帮助家里修建新房,但这与其想要有钱有车,能够自驾游的目标相去甚远;为赚取更多钱财,其选择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辗转于安徽、河南等地时,却又两次被传销所骗;后由于被告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学习适应能力不强、也无一技之长,虽然在杭州等地打工,还是收入不高,不能满足其旅游爱好。后为能尽快挣大钱而远赴阿根廷、斐济,在远洋货轮上打工,但仅三个月就因工作环境艰苦、收入比预想要低,又与同事交恶等原因,于17年8月返乡;至案发前,其再未外出打工。在家期间,又因未成家、需要钱交电费、修房子等琐事与其父多次争吵。
纵观张扣扣工作生活经历,不难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外出打工、经商都会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需要不断丰富自身知识储备、增强竞争意识、提高自身技能、增加社会经验来应对。但张扣扣对自身能力认识不清,遇到挫折后不从自身寻找原因,反省自身的短板和不足,没有通过改变和提高自我来适应当下的竞争环境,反而好高骛远,一蹶不振,正如其供述的“打工打工,两手空空,穷得只剩一条命了,对未来看不到希望,对人生也迷茫了”。
2、揭示本案的犯罪根源,需要探寻被告人的真实心理活动。
被告人张扣扣遇到挫折不能正确面对,他自己供述“我在外面打工好多次被骗,生活工作也不太顺利。这个社会没有人情味,人与人之间没有信任感。从我被骗以后,我不相信任何人,我只相信钱,因为钱是万能的,所以我就想办法挣钱,没有挣到钱,加上我多次外出旅游,相当花钱,手头上也没有多少存款,思想压力非常大,经常晚上睡不着觉”;这说明张扣扣已经因其工作生活的不如意,陷入了金钱至上的错误观念;后在其二次返乡之时,因为无法自我排解而将负面情绪完全归结于他人,陷入了更大的错误逻辑之中,他说“我是一个不甘平平凡凡过一辈子的人,如果平凡过一辈子还不如死了。那天我在我家窗口又看到王自新的三儿子王三娃,我当时就在想我妈22年前被他用棒打死,王三娃认为这个事情对他来说过去了,但是对我来说这事还没有结束。我认为报仇的机会来了,于是我就产生了把王三娃杀了的想法”;可见此时的张扣扣已经因为没有宣泄途径,而选择了被害人一家作为宣泄对象。他其实是打着“为母报仇”的旗号,掩盖其宣泄工作生活不如意之实;其杀人动机的产生并非是由96年案件引起,而是因为其自身原因,对生活现状不满,对未来失去信心,为宣泄其情绪所寻找的出口。所以其才供述“如果我生活过得好了,自己有钱娶妻生子了,也不会发生今天杀人的悲剧。”对此,其姐张丽波也证明“我弟弟张扣扣如果早点结婚成家了,就不会发生杀人的事情了,他自己有家庭了,心里头就有牵挂,做事情考虑的就多了”;所以说,96年案件只不过是张扣扣杀人的借口而已。
3、揭示本案的犯罪根源,需要明辨96年案件的事实真相。
96年案件在本案案发之后,经过张扣扣家人申诉和上诉,已经由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查,认定96年案件判决依法有效,不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两级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均对该案进行了实体部分和程序部分的复查,对包括媒体关注的如“张福如申诉原审判决内容是什么、案发时王正军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存在他人顶包的情形、对王正军为何以故意伤害罪定罪、是否存在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赔偿款是如何确定的、王正军为何被准予假释”,等问题均进行了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定,刚才质证环节也已经详细出示。我院也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对96年案件进行了调卷审查,对其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服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均进行了核查,未发现任何不当之处,与两级法院对该案刑事部分的认定结论相一致。
96年案件系邻里之间的琐事引发,张扣扣母亲汪秀萍先向王富军脸上吐唾沫,引起争吵后又先持扁铁打伤王正军头面部并致其流血,王正军才临时起意从现场捡起木棒,向其头部击打一下,之后再无其他加害行为。这些事实都有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姐姐张丽波及其他数名目击证人证明,且张丽波证明王正军与她同岁当时未满18周岁;故原审判决认定被害人张扣扣之母王秀萍有过错无疑,认定伤害行为系王正军实施不存在顶包问题无疑,认定王正军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无疑,对其以故意伤害定罪适用法律正确,对其处以七年有期徒刑的量刑适当。这说明无论是对现在还是对过去的案件审查,司法部门都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证据来说话,而非任何个人的主观臆断。22年前对于96年案件,有6名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都一致,其中包括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姐姐张丽波,为何现在因为张福如、张丽波做出与当初证言完全相反的陈述,就引起了对96年案件的质疑?这些质疑很多都是对事实的误解。为何在22年前,张家任何人都未对案件的任何问题提出质疑?为何张扣扣之姐张丽波明知王正军当年不满十八岁,却在现在质疑其年龄?为何在本案案发后张丽波和张福如向媒体作出与之前完全相反的陈述?显然,在96年案件判决刑事部分处理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张扣扣家人提出的这些质疑理由,其根本目的不针是对原96年案件,而是为张扣扣杀人所寻找的借口。
所以,以上所揭示的张扣扣犯罪根源的三个方面,足以说明本案系多因一果。张扣扣将自己生活工作中的种种不如意完全归结为其母的死亡和王家人所为,在这种荒谬逻辑下,在这种严重扭曲的心理支配下,最终用这种违法天理、国法、人情的,极端残忍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对生活的不满,来逃避现实中的困境,这才是张扣扣杀人的真实动机所在。
五、本案的警示教育。
本案之所以受到媒体和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其焦点问题就在于本案和96年案件的关联性,“为母报仇”是否是其杀人动机?96年案件是否存在司法不公?这两个问题引起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而网络上的大多数讨论也是没有任何证据基础的,基于证据和事实的法律判断,才是现代文明社会对于任何不法行为应有的态度。围绕这两个问题,公诉人以本案的事实证据为基础,结合本案特点提出如下意见。
1、极端自私的个人“恩仇”,绝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借口和理由。
本案的被告人张扣扣实施其所谓“为母报仇”的杀人行为,是我国刑法严厉禁止的犯罪行为。众所周知,杀人行为根本没有对错之分,法治社会只能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矛盾和问题,任何人都无权使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惩罚他人。如果人人都把自己当做正义的使者滥用私刑,那么人人都可以枉顾法律,任意犯罪,如此社会秩序如何稳定,社会和谐如何实现?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只会让社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必须坚决杜绝。如果给连杀三人的张扣扣贴上“为母报仇”的“英雄标签”,那就混淆了一个法治社会基本的是非观念。
更何况本案的被告人张扣扣只是以“替母报仇”为借口,来肆意宣泄自己的压力和生活不如意的怨气。如果每个人在遇到挫折、困难、不快时,不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而是违背法律规定、打击报复他人或社会,那还有何安全感可言?在法治社会中,善良公允的行为准则从来都不是快意恩仇,不是个人好恶,而是体现群体共同意志的良法之治。
2、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推进国家法治进程,需要大众、媒体更加合法、理性,有效参与。
该案发生至今,大众通过网络参与度极高,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在不断提高。司法机关也将群众监督与舆论作为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加速器”,因此,我们司法机关也要始终将事实和法律作为我们坚守的原则,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但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良好秩序的维护,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不仅仅需要司法机关的公正司法,也需要大众共同努力和维护,需要大家用理性平和的视角来观察,不要想当然地提出质疑。
例如在本案当中,被告人张扣扣的父亲张福如、姐姐张丽波在案发后,发表一些与96年案件真相不符的言论,引发了大家的各种质疑,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今天,我们已经当庭揭示了本案的事实真相,当再次面对其他案件时,我们应该有怎样的反思?在试图去了解、探寻真相的同时,除了好奇心、同情心,我们是否更需要平和的心态、理性的认识、严谨的思考和对未知的敬畏?面对那些我们没有亲身经历的司法案件,我们能否不再轻信那些没有证据支持的猜测和推断,不再轻信谣言、传播谣言?我们能否擦亮双眼,对那些杜撰案情、利用我们朴素的正义感来恶意炒作的行为坚决地说不?尤其是对那些血腥暴力、恐怖惊悚、网络谣言、标题党、仇恨煽动等负面有害信息清晰辨别、坚决遏制。
我们相信,通过广大人民群众、法律工作者、各级司法机关、职能部门与舆论宣传媒体等的共同努力,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司法的公信力将会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才能早日实现。
附录——
“田园泥土香”之【母亲教育学】系列教育文集
上部《母亲教育学:母亲教育孩子的驾驶证与方向盘!》
中部《母亲:教育孩子成功之密码》
下部《母亲:教育孩子失败之借鉴》
“母亲,是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个启蒙师”——
母亲:是孩子生命中的第一个启蒙师,母亲肩负造福人类“最高的使命、伟大的使命”!
母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位,是父亲望尘莫及的,所以在教育子女上,母亲肩负着他人无法替代的重任,母亲,只有优秀的思想品质,才能影响和促使子女的健康成长和一生良好品德的形成。
中国最需要教育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不是学生,而是老师。
今天最需要教育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
今天最需要补课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
母亲教育学——应该是一门独立学科!
母亲教育学——就是“教育母亲自己的驾驶证!
母亲教育学——就是母亲教育孩子掌握的方向盘。
我们知道,人要想开汽车的话, 只有拿到合格的驾驶证,才能掌握汽车的方向盘;教育孩子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把教育比喻成“汽车”的话,那么,孩子就是教育的“汽车”,我们的伟大母亲就是掌握教育“汽车方向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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