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上高一了,同时也满16周岁了,可以办身份证了。但是因为我比较忙,就把这事给忽略了,等到发现错误,再去办又来不及了。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一家三口户口都在东北,十年前来到山东定居。那时候一直想着一众亲人都在东北,将来还有可能回去,所以虽然从这边买了房,工作学习也都是滨州的关系,但是户口始终都没有迁过来。
孩子小学初中还好,只要有户口本,什么都能办,但是到了高中就不一样了,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办银行卡,没有银行卡就不能扣费,扣不了费用就没法办理入学。但是孩子都已经开学了,这个时候再回去户口所在地办身份证就耽误功课了。
于是我各处求助,但是我所咨询的派出所的人员给出的答案,出奇地一致,字都不带差一个的:“这个情况谁也没有办法,国家有规定,必须会户籍地办理,希望你能理解。”
理解,我理解个*!
后来我又打了市长热线,接电话的人员非常客气,也的确在帮忙办理,但是需要原户籍地的派出所授权,不然还是无法从滨州办理。我有给我们那里的派出所联系。巧的是,他们给我答复和滨州这里的答复如出一辙,字都不差一个。
好吧,我承认:我输了。输给了规定,也输给了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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