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要求爱神,爱人如己,人是否能够作到呢?能否爱神超过一切并爱人如己吗?
神本身就是完全圣洁,完全善良,神绝对不能容忍罪恶,神创造的人也是这样。但是,人是否完全遵守神的律法呢?不是的。
凭着自己的想法会以为自己能遵守律法。通常我们认为自己已经足够爱人,但是与爱人如己实在违背。认为自己已经尽心尽力尽意的爱神了,实际上内心还是有偶像代替神的位置。
我们根本不能完全遵守律法,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恨神恨人,这就是我们人的愁苦!我们本性不能也不愿意顺服神的律法,我们生下来就恨神恨人:我们从前也是无知,悖逆,受迷惑,服侍各样私欲和宴乐,常存恶毒(或作“阴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3:3
但是,非常可庆幸的是,神约束这样的恨神恨人的邪恶,这是圣灵神借着真理在圣徒身上的工作。如果我们不恨不邪恶,我们的内心就感到不舒服不快乐;但神保守自己的百姓离开邪恶与仇恨,从此会得到真喜乐与真平安。
神是美善的源头,悖逆神的人永远不知道自己是美与善,顺服神的时候才是真正的美丽与善良,也就是人本来的形象和样子。
要听从教会牧者对你的教导,不要随着邪恶的本性恨神恨人,因为人本来的样子和形象是顺服神。
不要认为你已经足够爱神,你都不能爱看得见的弟兄,怎么爱看不见的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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