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十多年前我写的东西,第一感觉似乎有点触目惊心。我不禁心生疑虑,这当真是出自我的笔下吗?语句不通,词不达意,连基本的标点符号也错得不忍直视。只是,当初我写的时候,可是自我感觉好得很哪。
是的,你并没有听错,十多年前,我就迷上了写作。只是不记得“情”缘何起?无奈却一往情深。我只记得那时我每每读到一句或者一段美文,总会反复读上好几遍,心中惊叹,写得真好。犹记得当年不知从哪里读到一句美言,我一直兴奋了很多天,心中羡慕嫉妒恨的同时,我也将它熟记于心,泡妞的时候说不定能用得着的。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那句绝世美言————我夸下海口许你一世欢颜。
那个时候的练习不过是在记流水账罢了,从东写到南,从南到西,再到北,再从左写到右,从上写到下…………标准化的记账方式让我有段时间爱上了数字。而写作水平似乎还是最初的样子。没有半点提高。那段时间我也一度心灰意冷,莫非我永远都写不出那属于我的绝世美言了?
直到有一天,我曾经的一个同事在听完我讲的一个笑话之后,信誓旦旦的告诉我。其实,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不过,从你的口中讲出来,有趣的很。
好吧,不可否认。虽然,有的时候,我很内向,但是,有的时候,我也是幽默风趣的。据说大多数作家都是双重人格的人,甚至于多重人格。每思及此,我总是倍感颀慰,原来我这既内向又幽默的双重人格有成为作家的潜质啊。我还不怕告诉你们,我有时还敏感多疑呢。
我当然知道幽默不过是多年读书写作的结晶,只是那颜如玉,黄金屋多年未曾谋面,实乃头等憾事。
看着我以前所写之事,无不彰显着天真,那词不达意的伪幽默里隐藏着羞涩,那搔首弄姿的所谓文章里拼凑不出半句绝世美言,那孤芳自赏的语言里透露着浓浓的不自信,那芳华绝代的女主角伴随着回忆,遗失在流年里。
长时间的写作练习赋予了我的文字以新的魔力,多年的口吃似乎在那么一瞬间不药而愈了。我颀喜若狂的同时,以在网络中去撩妹自娱自乐。我打字的速度应该就是在那段时间突飞猛进的吧,我同时和三四个妹子唠嗑,且游刃有余。我喜欢和她们聊天,就像她们也喜欢和我聊天一样。网络互联网时代,和陌生的人聊天唠嗑似乎成为一种潮流了。也是释放压力的有效手段。
智者云,种树最好的时机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其实,写作也是如此,最好的写作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十年前,我练习写作,如今虽一无所获。但是,在不知不觉间,总有一些改变,会让你心花怒放。
如今,我已经好久不曾去撩妹了,我喜欢一个人在角落里,静静地读书,静静地写作,静静地,孤芳不自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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