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的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盗窃(不考虑数额)?
AB项,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区分:谁在占有财物?如果是主人在占有,行为人破坏主人的占有就是盗窃;如果行为人事先在占有,行为人就是侵占。主人占有财物,不要求随身携带,只要财物在主人实力控制范围内即可。主人占有财物,可以与财物保持一定距离。
本题A项中,学生进食堂吃饭时习惯于用手机、钱包等物占座后,再去购买饭菜。此时,手机、钱包仍在主人的实力控制范围内,主人在占有手机、钱包。甲拿走,构成盗窃罪。
B项中,乙进入面馆,将手机放在大厅6号桌的空位上,表示占座。此时,手机仍在主人的实力控制范围内,主人在占有手机。甲拿走,构成盗窃罪。
C项,考查占有的转化问题。特定场所的财物,主人丧失占有,便转化为场所管理者占有。占有转化的条件:场所特定、人员流动不大、有明确管理人。例如,遗忘在出租车上的财物,可以转化为司机(出租车公司)占有;遗忘在飞机上的财物,可以转化为乘务人员占有。但遗忘在火车或公交车上的财物,就不能进行这种转化,只能视为无人占有的遗忘物。
本题C项中,乙将手提箱忘在出租车的后备箱,便转化为司机在占有。甲拿走,属于将司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注意,此时不能给甲定侵占遗忘物罪,因为侵占遗忘物,是指主人失去占有,无人占有,行为人捡到后自己占有,然后变成自己所有。本题中,乙对财物失去占有,但不是无人占有,而是转化为司机占有。
D项,(1)盗窃罪与侵占罪。本题中,乙委托甲照看房屋,并不意味着对家里的财产失去占有,乙仍然在占有,甲只是乙占有财物的辅助者。甲没有占有,转移为自己占有,构成盗窃罪,而非侵占罪。
不过,甲的盗窃方式有点特别,甲是让买家直接砍伐运走。其一,普通的盗窃方式是,甲将树转移为自己占有。而本案甲将树直接转移为买家占有。一方面,甲的这种转移占有只是节省了两次转移财物的劳力(先转移为自己占有,再卖给买家),和转移为自己占有没有本质区别。另一方面,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为自己非法占有,也包括为第三人非法占有,因此行为结构既包括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也包括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第三人占有。也即,即使甲将树赠送给买家,也构成盗窃罪。其二,甲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利用不知情的买家,让买家转移了邻居的财物。
(2)盗窃罪与诈骗罪。甲对买家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看买家有无财产损失。少数观点认为:买家虽然花了钱,但取得了财物,没有存在财产损失,所以甲对买家不构成诈骗罪。多数观点认为:买家用正常价格买到赃物,吃亏了,有财产损失,所以甲对买家构成诈骗罪。由于甲只有一个处分行为(出卖行为),但针对了两个对象,同时触犯诈骗罪(对买家)与盗窃罪(对乙),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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