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全称为“层叠样式表 (Cascading Style Sheets)”,它主要是用于定义HTML内容在浏览器内的显示样式,如文字大小、颜色、字体加粗等。
CSS样式的组成:
选择符:又称为选择器,指明网页中要应用样式规则的元素
如果有多条声明,用分号隔开
内联式css样式
就是把css代码直接写在现有的HTML标签中,如:
<p style="color:red">xxxxxxxxx</p>
如果有多个参数,用分号隔开
嵌入式css样式
如果有多个元素需要改成同一个样式,则可以使用嵌入式css样式
首先一般情况下嵌入式css样式写在<head></head>之间,然后如下:
<style 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font-size:18px
}
</style>
外部式css样式(外联式)
就是创建个新的css文件,把属性都写在这个文件中
文件要以“.css”为扩展名,在<head>内,使用<link>标签将css样式文件链接到HTML文件内
如:
<link href="main.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
注:
css样式名要以有意义的字母命名如:main.css
rel 和type里的是固定写法,不可以修改
<link>标签位置一般写在<head>标签内
1. 内联样式表的权值最高 1000
2. ID 选择器的权值为 100
3. Class 类选择器的权值为 10
4. HTML 标签选择器的权值为 1
CSS 优先级法则:
A 选择器都有一个权值,权值越大越优先
B 当权值相等时,后出现的样式表设置要优于先出现的样式表设置
C 创作者的规则高于浏览者:即网页编写者设置的CSS 样式的优先权高于浏览器所设置的样式
D 继承的CSS 样式不如后来指定的CSS 样式
E 在同一组属性设置中标有“!important”规则的优先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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