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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是宋朝著名的文字狱,也是北宋政坛的转折点

“乌台诗案”是宋朝著名的文字狱,也是北宋政坛的转折点

作者: 无限江山 | 来源:发表于2024-07-04 08:11 被阅读0次

    乌台诗案,说白了就是北宋年间一场罕见的文字狱。是一群奸佞小人为迫害苏轼所上演的一出典型的谗毁事件。“乌台诗案”因为牵连到苏轼、苏辙、黄庭坚、司马光等著名人物而被人熟知。因为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以文立国、厚待士大夫的国策,所以北宋前期的政治氛围非常和谐的,官员批评君王,书生议论国政属于常态,“乌台诗案”中给苏轼定的罪名就有些牵强附会了。“乌台诗案”的爆发可以说是北宋政治氛围从和谐到激烈对抗这种变化的突出体现,目的完全是为了争权夺利。

    建隆元年(960年),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依靠手中的军权篡夺了后周柴氏的江山。一方面是为了抑制武将干政;另一方面是自己得位不正,需要拉拢士大夫阶层,因此赵匡胤定下了文人统治,厚待士大夫的国策。因为宋太祖赵匡打下的基础,整个北宋的政治氛围比较和谐,没有出现其他朝代皇帝动辄杀戮朝臣的情况,皇帝在讨厌一个大臣,大臣的批评皇帝也得听着,官员的生命安全有了保障自然敢说话、敢议论朝政。

    而且这种开明的政治氛围也使得北宋官员之间的矛盾基本集中在公事,没什么私仇,政治斗争并不激烈,即使有大臣因为什么事情遭到处罚、贬谪,过段时间还有复起的可能。比如宋仁宗年间的名臣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都有过因为朝堂争论离开中枢的经历,大不了去地方任职等待复起罢了;以廉洁公正、不畏权贵著称的包拯当官的时候得罪了多少皇亲国戚,换一个朝代早死了。但是这种政治氛围从王安石变法开始就慢慢消失了。

    赵顼

    治平四年(1067年),年轻的宋神宗赵顼继位,他是一位很有抱负的君主,为了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困局,启用久负盛名的王安石主持变法,史称“熙宁变法”。凡是变法都会动荡朝局、影响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因此当时朝中的大多数大臣或出于公心,或为了私利纷纷反对变法,像韩琦、司马光、欧阳修等人都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为“旧党”。

    虽然变法遭到皇亲国戚、朝中大臣等一大批人的反对,但是宋神宗赵顼支持王安石变法的决心不会轻易动摇,为了改变王安石在朝中孤立无援的局面,推动变法的进行,宋神宗打破北宋原有的政治生态和规则,以君权的力量将大批“旧党”清出朝堂,破格提拔了一批支持变法的人入朝当职,这就是“新党”。

    “旧党”觉得“新党”年轻识浅、不堪大用,“新党”觉得“旧党”顽固不化、因循守旧,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再加上有很多投机分子浑水摸鱼,慢慢的“旧党”和“新党”的辩论就从政见不同变成了人身攻击、争权夺利、排除异己,这样一来栽赃陷害、造谣生事等下作手段自然就有人使出来了。

    再说回“乌台诗案”的主角苏轼,苏轼属于年少得志之人,二十二岁第一次进京赶考就榜上有名,文章受到文坛领袖欧阳修的赞许而名扬天下;入朝做官后,苏轼也是政绩斐然,“三年京察”为“百年第一”,按理来说苏轼应该是仕途顺畅、官运亨通的人,可惜直率的性格使得他命运坎坷。

    苏轼本人并不反对变法,但是反对以偏概全、急躁的去推动变法,再加上“新党”中确实充斥了大量为升官发财才支持变法的奸佞小人,因此熙宁四年(1071年)苏轼上书谈论新法的弊病得罪了“新党”被赶出京城。从熙宁四年(1071年)到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受到打压一直在地方任职,但苏轼毫不气馁,一方面结合当地情况革新除弊,因法便民,用自己的方式试行变法;另一方面不断写文章、上书指出“新党”变法中出现的问题,王安石两次罢相也证明苏轼的言论是有道理的。

    王安石

    王安石罢相后,宋神宗不甘心变法失败,亲自上阵主持新一轮变法,史称“元丰改制”,这也是“乌台诗案”爆发的时候。

    北宋当时反对变法的人很多,为什么苏轼就摊上“乌台诗案”了呢?苏轼在当时虽然仕途不顺,但是他已经是文坛领袖,他的每一篇文章都能引起读书人的热议和追捧,他对于变法以及“新党”部分官员的抨击让这些人如芒在背,这些人一直想找机会收拾苏轼。“东坡下御史狱,张安道致仕在南京,上书救之,欲附南京递进,府官不敢受,乃令其子恕至登闻鼓院投进。恕徘徊不敢投。久之,东坡出狱。其后东坡见其副本,因吐舌色动。人问其故,东坡不答。后子由见之,曰:‘宜召兄之吐舌也,此事正得张恕力!’仆曰:‘何谓也?’子由曰:‘独不见郑昌之救盖宽饶乎?疏云:“上无许史之属,下无金张之托”,此语正是激宣帝之怒耳!且宽饶何罪?正以犯许史罪得祸,今再讦之,是益其怒也。今东坡亦无罪,独以名太高,与朝廷争胜耳。安道之疏乃云“实天下之奇才”,独不激人主之怒乎?’仆曰:‘然则尔时救东坡者,宜为何说?’子由曰:‘但言本朝未尝杀士大夫,今乃是陛下开端,后世子孙必援陛下以为例,神宗好名而畏义,疑可以止之。’”随着王安石的退隐,以及宋神宗为了推行新法而日趋强硬的手段,“新党”中的部分人趁机炮制出了“乌台诗案”。元丰二年(1079年),苏轼调任湖州,给宋神宗写了一篇例行公事的公文《湖州谢上表》,在这篇公文中苏轼不改书生本色,用隐晦的手法又批评了新法,他在文末感慨道:“ 陛下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一下子就被人抓住了把柄。

    先是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挑《湖州谢上表》中的问题,说苏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然后监察御史台里行舒亶又从苏轼的《山村五绝》、《八月十五日看潮》、《戏子由》等诗作中挑错,曲解附会说苏轼讥谤宋神宗:“至于包藏祸心,怨望其上,讪渎谩骂,而无复人臣之节者,未有如轼也。盖陛下发钱(指青苗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解忘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谤为主。”再之后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先后上书数落苏轼的“罪行”,“知湖州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有可废之罪四:昔者尧不诛四凶,至舜则流放窜殛之。盖其恶始见于天下也。轼初腾沮毁之论,陛下犹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一也。古人有言曰,教而不从,然后诛之。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矣,而狂悖之语日闻,二也。轼所为文辞虽不中理,亦足以鼓动流俗,所谓言伪而辨;当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 操心顽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谓行伪而坚所当诛,三也。刑故无小, 盖知而故为,与夫不知而为者异也。轼读史传,非不知事君有礼, 讪上有诛,而敢肆其愤心,公为诋訾。应制举对策即已有厌弊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已,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四也。 罪有四可废而尚容于职位,伤教乱俗,莫甚于此。伏望断自天衷, 特行典宪,非特沮乖慝之气,抑亦奋忠良之心,好恶既明,风俗自革。”请求宋神宗严办苏轼,事情一下就闹大了,苏轼以诗文讪谤朝廷的罪名被传唤进京。

    苏轼在御史台受审,坦承了哪些诗作抨击了哪些变法措施,御史中丞李定上报宋神宗的时候就说“苏轼承认了全部罪名”,宋神宗大怒,让严加审查看有没有其他涉案人员。御史台四处搜罗苏轼写给朋友的诗词一百多首,苏轼的朋友黄庭坚、王诜、司马光等三十九人受到牵连,“新党”人士李定、舒亶、王珪等人上奏宋神宗非要置苏轼于死地不可。但因为宋太祖赵匡胤定下的善待士大夫的国策,再加上朝中元老、皇亲国戚、甚至于王安石等人为苏轼求情,最终宋神宗没有杀苏轼,将其贬谪到黄州。

    诗案之前,自任杭州通判以来政绩卓著。其诗词作品在整体风格上是大漠长天挥洒自如,内容上则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诗案之后,虽然有一段时间官至翰林学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尧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来越转向大自然、转向人生体悟。至于晚年谪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旷达的心境就更加显露出来,一承黄州时期作品的风格,收敛平生心,我运物自闲,以达豁然恬淡之境。

    苏轼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元丰六年(1083年)九月二十七日,苏东坡的爱妾王朝云为他诞下一子,年已四十六的苏东坡当然是喜不自禁,忙着给新生儿取名——小名干儿,大名苏遁。为干洗三的时候,苏东坡还专门写了一首《洗儿诗》,没想到,诗风与常人不一,那句“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就是出自这首《洗儿诗》:“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惟愿孩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

    “乌台诗案”既是苏轼人生的转折点,更是北宋政坛的转折点。于苏轼来说,经过这次打击他有些心灰意冷,远离朝政,写的诗文也不再谈论时政、抨击官员,转而畅谈人生哲理。于北宋政坛来说,苏轼差点身死的经历激化了“新党”和“旧党”之间的矛盾,不论是哪一方掌权都不论缘由地排斥异己,恨不得将对方斩尽杀绝,新旧党争不断,使得朝纲不振、北宋国力每况愈下终至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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