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说
第37讲 记叙文与小说
第38讲 小说的真实性
这两篇来说小说。
什么是小说?
为什么会有小说出现?
一篇小说里至少要讲述一个事情,长篇小说往往是叙述很多件事情。因此,小说里必然会有记叙的部分。对于一个人的神态样貌,一个地方的位置光景,以及一花一草,一器一物,都需要去记叙进去。
这么说来,小说也是一种记叙文。
关于记叙文的各种法则在小说也都适用,但是小说和记叙文也有很大的分别。
在记叙文里,先有可记叙的事物,换一句话,就是事物的存在发生在前,作者提起笔来给它做忠实的记录。
小说却不然,引起小说家写作欲望的,并不是那早已经存在,已经发生的某个事物,而是它从许多事物中看来的,和一般人生有重大关系的一点意义。他想要把这个意义传递出来,又不愿意写成一篇说理的论文,所以就把它含蓄的写在记叙文里,让读者自己去辨知它。
这时现成的事物就不适用,可能现成的事物中对于作者想要表达的这个意义体现的不够清晰明确鲜明。也就是这个事里边所体现的这个意义的浓度不够。如果照实描写,读者可能会体会不出这个意义。
于是小说家就创造一些事物出来,让它更加充分的包含着他所看到的那一点意义,而绝对没有多余的部分,这样写下来当然也是记叙文,但是在本质上是以作者看出来的那个意义为主,在手法上又并不是对某个事物的事实的记录,所以给它特别一个名称叫做小说。
小说和记叙文的区别就在于记叙文是把现成的事物告诉别人,没有错误,没有遗漏,就算完成了,而创作小说的作者是以自己看出来的那点意义为目的,记叙只是手段。
对于小说的真实性如何来理解?
说小说具有真实性,很多人都会觉得小说里的故事和人物都是作者创造出来的,并不是真的有其事有其人。用一个比喻来说,一个作家画了一幅“母与子”的图画,这图中的母亲并不是姓张或姓李的妇人,那孩子也不是某家的老大或者老二,但是这两个人的形体都合乎法则,甚至一个指头一缕头发那么细微的地方都很准确,这就是一种真实。从整幅画来说,母亲抚爱孩子的神情,孩子依恋母亲的神情,都普遍于人间,几乎是一切母子的写照。这就是一种真实。
写小说也是这样,人物的外貌语言描写的惟妙惟肖,让读者见如其人,闻如其声,仿佛与活动的人物面对面。作者通过小说表达的那一点意义,入情入理。小说不是对某人某事的记录,而是对人生对社会的表现和临摹。它的材料不限于某人某事,可以容纳更多的真情真理。
经常看到用历史上的人物,历史的事件来做题材,历史既然已经在那里,又何必多此一举再说一遍呢。
是作者对于这个人,这个事自有的见地,创造出来一个并不违背情理的故事,让读者觉得其人其事虽并不曾如此,而未尝不可如此。这小说才有提起笔来写的价值。所以这里的小说里的真实是一种真实性,是带给读者的真实感。
如果一个人遇到了新奇的事情,说,唉,这可以用来写小说,就说明他们不明白小说产生的过程,不明白小说和记叙文的分别。如果读了一篇小说就问,这个故事是真实的吗?也说明他们不明白小说自有它独特的真实性。
这么看来,在写小说之前,作者一定是有一个清晰的意义在心中,包含在文章中,所以才会有阅读理解题,考察我们能够清晰的感知到作者的感知,如果一个作品看了之后,大家不知所云,那就说明,一是作者没有说清楚,二是作者自己可能也没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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