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里的内容就是书名本身。
作者是个很实诚的人,没有因为自己过着城市农村两地跑的日子,而对哪一方有所偏颇,字里行间流露出的皆是对人生的热爱。
在城市中,每个人都疲于奔命,效率至上,结果往往忽略很多涉及利益以外的东西,堪比盲人,然而,也正因为人与人的联结不再那么紧密,又好像拥有了更多的自由,闲暇之时在这座钢筋水泥森林中流浪,汲取新的能量,升级大脑cpu容量,再投入到下一次的洪流中去。
而在乡下,生活节奏好像变慢了,实则也不然,大自然是更强大的对手。尽管有割草机,也有不断磨练精进的割草技术,却也难以与杂草疯狂生长的速度相抗衡。作者说,原本的出发点,是为了能在周末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但有时也会因为要与杂草斗争,而顾不上孩子。再者,在农村里,遍地是熟人,被认识和议论都是日常,自由度反而没有城市里的高。
劳动那么辛苦,为什么人们还如蚯蚓般孜孜不倦地劳作?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源于人类特有的对美丽自然的迷恋。
“正因为人类会对美丽的事物动心,并以此为动力来行动,才有这种要在经济活动之外劳作的使命感,生出真正的喜悦之情。”
所以,最美的地方究竟是你身边?还是你家后院?或是书房一角,抑或是厨房一隅……
无论哪一种都是对美丽的追求和对美好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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