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在创构“法”字上,其渊源颇具智慧和神话色彩。
“法”字古金文为“灋fǎ”。《字源》(约斋著,上海书店1986年版)用溯源法解释了古人构造“灋fǎ”字的良苦用心和丰富的想象力。“灋fǎ ,这字从廌去,以代表判断曲直的法律;又从水,是比喻其公平如水,省廌写作法”。
《说文解字》释为“灋fǎ,解廌兽也,似牛,一角,古者决讼,令触不直者”。在东汉文字学家许慎先生看来,“灋fǎ”字的造字构意,源出一个历史传说:春秋战国时期,齐庄公有个叫壬里国的臣子,与另一位叫中里缴的臣子打了三年官司。因为案情难以判断,齐庄公就让“廌”,即神兽獬豸,来听他二人自读诉状。结果壬里国的诉状读完,獬豸没有什么表示,而中里缴的诉状还没有读到一半,獬豸就用角顶翻了他。于是,齐庄公判决壬里国胜诉。
这种以角触断罪的方法,被古人用“会意”的方法放进了“灋”字的构形之中。可见,这个“灋fǎ”字造得很有深意,一是公平裁判、明断曲直,乃是我国古代先哲赋予“灋”字的基本涵义;二是“灋fǎ ”或许代表了人民心底的向往:“灋fǎ”应该对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就应该坚决除去。
后来,出于便于书写和记忆的需要,“廌”字从“灋”中被隐去,简化为“法”,然而它所象征的中国法律传统文化并没有随之消失。灋在我国古代法制监督史上仍有着非凡的涵义。由于灋是“法”的化身这一特性,从先秦到明清,“灋”形象被当成监察、审计和司法官员廉明正直、执法公正的象征,在各种场合被经常使用并作为监察御史和司法官员等的重要标志。春秋战国时,楚王仿照灋的形象制成衣冠。
秦朝时正式赐给御史作为饰志,后遂称“灋冠”。据古文献记载:“侍御史冠灋冠”(《秦会要订补》卷十四)。“法冠,一名灋冠,铁为柱,其上施珠两枚,为灋角形。法官服之。”(《隋书·礼仪志·七》)。汉朝时,廷尉、御吏等都带灋冠。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庾信《正旦上司宪府》诗中就有“苍鹰下狱吏,灋饰刑官”的句子。唐朝著名边塞诗人岑参在《送韦侍御先归京》诗中有“闻欲朝龙阙,应须拂豸冠”的描述。
所以从古到今,违法的事不要做,做了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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