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同意养猫的,可还是把它接了回来。
第一次养猫,可以拓宽一个人的知识边界。
许多事是以前不知道,原来猫咪不可以喝牛奶,但可以喝酸奶。
一线城市有个职业叫宠物侦探,是帮忙找丢失的猫的,费用大概好几千块,为什么不是狗呢?大概是狗更恋家,听过许多有人把狗狗扔好远,狗还自己回来的故事。科学地来讲,狗狗早于猫被人们训话,更依赖主人。而猫就高冷多了,它和主人更像是合作,陪伴的关系,而不是依赖,原生的猫离开主人后,也是能够很好地生存的。尤其是数千年来农业社会,即使在现代城市,一只猫也更容易活下来。
说回家里这只猫,是一只两个月的小奶猫,一回家就钻沙发底下。抱在怀中总想要挣脱。稍微熟悉后已经往人身上跳,要抱抱了,很粘人。
小猫太小了,两个小虎牙耀武扬威,一双大眼睛懵懂无辜,完全长在了人类的审美点上。
为了引诱猫喝水,买了个小饮水机,它有点够不着,半个月后已经可以轻轻松松地喝水了。
熟悉后,它胆子大了许多,上蹿下跳。我坐在沙发上,就是它的常温肉垫。为了避免它的侵袭,我就坐到餐桌旁,椅子高。它肯定够不着,我还没有得意多久,它已经能抓着我的裤子跳到腿上来了,再跳到餐桌上,这里闻闻,那里碰碰。
下次,坐餐桌前,我就把脚翘到对面椅子上,开始那两天,这个法子挺奏效。我得意了两天,直到它一跳跳到我翘起来的腿上,得,这个办法也失败了。
算了吧,喝点水什么我就不坐了,站着。
没想到它依然有办法,抓着我的裤子,蹭蹭蹭就攀爬着我上来了。
天啦,我成猫爬垫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些都算是好玩,最受不了的是它常常在我走路时在人脚边蹿,稍不留意就会踩到它。要是扫地拖地,它可来劲了,咬着扫把拖把不松口,以为你在和它玩。刚擦过的地,还有一丝丝湿润的气息,它蹭来蹭去,加上变天,第二天就拉稀了。
我以为它会难受,可活泼依旧,在沙发上,地板上,床上跑酷,累了随便找个地方就睡。不行,我得想办法。买来一个三层猫笼,就当猫爬架吧。我干活的时候,就把它关在里面,等干完活,地板干了再放出来。
一放进笼子就开始叫,叫了一会见没人理它,就趴着打盹。但人在附近活动时,它又会扯着嗓子大叫,等你走远,或者关上门便不叫了。
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着,从当初的一点儿,长到有点分量了。
原来猫咪六个月就已经到了青春期,可以生宝宝了,看来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还有三个月,三个月后将长成一只成年猫。网上看到成年猫大多很胖,脸儿饱满圆润,业内称为发腮,这是它好看的标准,如果猫界举办选美大会,发腮的猫才算是漂亮的,瘦不拉几的不受欢迎。
好像不对,这是人类的标准吧。或许对于猫来说,健康、孔武有力,身手矫捷这些才算是优势,光长着一张人类喜欢的脸,是没办法再猫界混的。
可人类是老大,人类说了算,培育出来许多品种猫,这些猫好看是好看,可各有各的问题,有的肠胃弱,有点天生就容易患某种病……如果是在大自然中,它们是要被淘汰的。可有了人类的照顾,它们成了养尊处优的尤物,会撒娇卖萌就能吃穿不愁。
人们拿猫当宠物,可别忘了,它们是肉食动物,是标准的猎手。在野外,许多珍惜鸟儿都死于它们之口,在城市,流浪猫会打破生态平衡,让绿化带中的壁虎蟑螂苍蝇蚊子飞蛾什么的都消失于无形。
好看的毛色决定了它们的命运啊!色相对它们来说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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