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年终工作实操宝典——盘点篇
彭怀文
为了确保企业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企业在年终前都要进行盘点工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都对企业资产清查盘点做出了相关明确的规定,企业也都应建立相关的盘点制度。企业可能在平时也在进行一些盘点工作,比如月度盘点或临时抽查盘点,但是年终还是必须进行一次比较彻底盘点。
为了做好年终的盘点工作,一般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或操作步骤:
一、年终盘点的范围
年终盘点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公司的账实相符,确保财报反映的资产与实际吻合。因此,年终盘点主要是针对有形资产,包括库存现金、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等,其中以存货和固定资产为重点。
二、早计划早安排
年终盘点涉及面广,不是财务部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生产型企业很多时候盘点还要涉及到生产调度的安排。对于一些专业性比较强的存货、固定资产等盘点可能还要邀请专业人士参加。比如“獐子岛”的扇贝盘点,岂是区区几个财务人员就能盘点的吗?
因此,对年终盘点工作首先在认识上就要确定为全公司的一件大事。财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提早拿出盘点工作的计划与安排,然后向公司的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经审核批准后以公司的名义下发通知到各部门。在必要的时候,财务部门甚至可以邀请公司高层领导出面,召开一次年终盘点的动员会,通知各涉及到部门或人员参加。
在财务部内部,要提早将需要监盘的时间、地点等落实到具体人员,避免出现盘存工作中无财务人员在现场监盘的情况发生。同时,对于存货在盘存的过程中需要翻动和重新堆码的,需要协调生产部或仓库等落实具体的工作人员按时到位。对于特殊存货或物资的盘存,就像獐子岛的扇贝盘存,必须要邀请专业人士参加,否则茫茫大海财务人员如何去确定海底的扇贝有多少呢?
所有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必须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且以纸质或电子版的形式分发到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该部门负责年终盘点事宜的管理人员。
三、财务部应提早做的准备
财务部除了上述第二点的准备工作,还需要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及时做好账务处理
盘点是为了账实相符,但是账实相符的前提是账账相符。财务部应及时做好涉及物资入库、领用等账务处理,同时及时与仓库保管核对仓库明细账与财务会计的明细账或总账相符,如有差错及时查找出来。
(二)提前准备好盘点所需的各种表格等工具
在盘点过程中可能会使用到盘点表格、扫码器等盘点工具,财务部盘点参与人应做好财务部应准备的盘点工具。
(三)提早规划盘点过程的路线图
在盘点前,财务部盘点实际参与人应先到自己所负责监盘的仓库等地实际查看,熟悉仓库结构,货物堆码情况以及货物的转移流动情况等,征询仓库保管员等盘存的建议与意见,然后按照财务盘点原则拟定出具体的盘点路线图,避免出现临到盘存现场不知从何处下手的尴尬局面。在实地查看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仓库货物堆码混乱的,要向库管员提出要求,须在盘点前将货物按规定堆码整齐有序,对不配合库管员必要时可以将混乱的情况向库管员的上级进行反映。
四、存货现场盘点的注意事项
在盘点的现场,财务人员要做好监督和主导作用,做到所有货物或物资全部盘点记入盘点表,同时又要注意房子重复盘点。
在盘点时,有可能出现库管员以各种理由提出将部分物资或货物不要记入盘点表要求,其理由不外乎就这几种:(1)其他个人或单位寄存的;(2)客户已经开票未提货;(3)供应商送货还没有来得及入库;(4)生产部刚生产出来的,还未来得及办理入库手续。
对于库管员的这种要求,作为现场监盘的财务人员,既要坚持原则也不要现场冲突,可以告诉对方:我们盘存是只要见到的物资或货物,都需要记录到盘存表,你反映的情况我也会记录到盘存表的,下来财务部会按规定处理你说的情况。
在做好防止货物或物资盘点遗漏的时,也要注意防止重复盘存,对于已经盘存的货物或物资做好适当或必要的标示。
在监盘的过程中,对于有保质期或容易腐烂变质的货物,需要查看生产日期、货物是否出现腐烂变质等现象。同时,在盘点的过程中也要了解和注意查看是否有滞销的产品、呆料、残次料等情况。
生产现场或生产线上的原辅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也属于存货的盘点范畴,需要注意不要遗漏。
对于一次性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在盘存过程中也记录在案;对于五五摊销、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也要进行盘点,对于已经损坏的数量要单独记录。
五、固定资产盘点的注意事项
企业不一样,固定资产的多少与品类也不一样。固定资产的盘点,应按类别进行盘点。
对于不动产的固定资产盘点,主要注意对账固定资产卡片,查看是否有房屋建筑物的扯除、垮塌等情况的放生,同时也要注意是否有固定资产卡片上没有而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对于已经投入使用而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建筑物要单独注明。
对于动产的固定资产,注意查看机器设备的铭牌是否与卡片一致,注意查看是否有报废停用的机器设备,注意查看是否有以维修的名义而自制的机器设备。
对于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盘点时要单独记录,事后查看租赁合同或协议、设备接受证明等资料。对于经营性租出的固定资产,查看租赁合同或协议、承租方接受证明等资料,必要时应进行函证或派人到承租方实地查看。
六、库存现金和应收票据的盘点
库存现金的盘点在事前不应告诉出纳的具体日期,盘点时间一般选择在工作日的早上刚一上班的时间或接近下班的时间。盘点参与人,按照职务不相容的原则安排会计人员参加。
应收票据的盘点主要是对承兑汇票等的盘点。汇票的盘点除需要注意核对汇票的金额外,还要注意有无银行承兑汇票被换成商业承兑汇票、快到期的承兑汇票被换成时间更远的汇票、大银行承兑的汇票被换成小银行承兑的汇票等现象,注意核对汇票是否与备查簿登记的信息一致等。
七、资产盘存发现盈亏的财税处理
对于在盘存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及时作出财务处理。
第一步,是要先查找原因,分清造成盈亏的原因。比如存货的盘盈,可能是供应商的送货,但是库房和财务上都还没有来得及办理入库手续,此时就需要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步,对于发现的盈亏,需要按照企业内部分级授权制度上报审批。什么意思?盘亏的金额小,可能是分管副总和财务总监签字即可处理,如果金额大可能就需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甚至是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后才能处理。比如“獐子岛”的扇贝去哪儿了?几个亿的存货损失要作为盘亏计入当期损益,岂止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就能决定吗?
第三步,及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一)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企业对于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报经批准后: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盘盈的存货,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做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如果是采购时,供应商随货赠送的样品、赠品等,平时无办理入库手续等原因造成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二)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
1、报经批准前:
①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作如下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②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引起存货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报经批准后: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①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报经批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②属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③属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企业固定资产盘盈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企业出现了固定资产的盘盈必定是企业以前会计期间少计、漏计而产生的,应当作为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处理,会计准则这样规定一定程度上控制人为的调剂利润的可能性。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作为前期差错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1、发生固定资产盘盈
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企业所得税(视情况)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调整到“利润分配”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核算,盘亏造成的损失,通过”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科目核算,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1、报经批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后:
①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②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五)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盈均不涉及增值税,即因盘盈产生的收入不涉及增值税纳税义务。
2、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存货与固定资产的盘盈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是计入了当期损益,不产生企业所得税的税会差异,不需要做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盘盈在会计方面视为是会计差错,是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最终进入的以前年度所有者权益,同时按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而税务方面则视为是当期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税所得。会计与税务处理方面,既有前述的不同点也有相同点。相同点就是如果企业盘盈的当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虽然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不一致,但是处理结果是一样的,只是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注意申报表的调整。
(六)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都需要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因此,根据该条规定,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所造成损失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仅限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不是这几种原因造成的盘亏损失则无需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鉴于固定资产的特殊性,如果固定资产在购置时按规定就没有抵扣过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没有合法增值税抵扣依据的情况),当然在盘亏时也不存在进项税额转出。同样,如果盘亏的存货是用于免税商品生产等而没有抵扣过进项税额,也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处理。
(七)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
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主要依据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25号)。
1、申报管理得形式:清单申报与专项申报
存货盘亏中属于“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可采用清单申报;其余的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应使用专项申报;分不清楚的,也使用专项申报。
2、存货与固定资产盘亏损失的“资产损失确认证据”按公告规定准备。
八、盘存工作与外部审计、内部审计的协调
无论是外部审计还是内部审计,都需要使用到盘存工作的成果,必要时他们也会参与到盘存监督中,因此在做盘存计划时及时向会计师事务所或内部审计机构通报,如有可能共同参与监盘工作。
盘点工作是一项基础工作,但是又直接事关财报的准确性,因此必须通盘考虑、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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