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它曾出现在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上,并且背的滚瓜烂熟,然而,背诵并不代表学习,学习也并不代表领悟。翻找东西时找到了这册课本,惊喜之余也有感触。
1、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面面俱到,有些时候做出必要的舍弃才是获得。
2、以上是一个引子,是最物质、最鸡汤的道理。
3、当生与义不可得兼时,舍生而取义。
4、一定要这样做吗?这是不是道德绑架?这太圣母了吧?其实后文有阐述原因。生存也是我所希望我想要的,但我有比生存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苟且偷生。这里已经不能用简单的生与死来概括了。我不苟且偷生,我也不会不择手段,因为心中还有我自己的原则。
5、很多人会因为眼前的利益放弃自己的原则,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人心中没有道德。“非独贤者有是心也,贤者能勿丧耳。”所以加上自己的修养很必要的,不仅仅是简单的,作为一个贤者就要舍生取义而使很多人却步,更重要的是它能我们在各种污浊恶劣的环境中保持自己的本性。
6、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人经常是当对方不尊重你时,你用自己的骨气回应对方:士可杀不可辱。而当对方给自己足够多的好处时就低眉顺眼,所谓吃人嘴短。打骂着给你,你不要;可却轻易的因为金钱、房室、美女就忘记当初的原则。这是一个对比论证,人们往往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7、要有批判精神。挂在所有人口中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学会独立思考才会有所发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