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的基本前提是尊重

作者: 苏晓懒 | 来源:发表于2016-07-01 10:19 被阅读79次

    在职场摸爬滚打快二十年了,一直被人册封为“高冷”形象,还有私交不错的同事特别诚恳的分析说: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是那种眼睛长在头顶的人,任凭是谁都不想多想一眼。

    是吗?

    好吧,嘴角不能自然上扬四十五度的的确确是我的错,我也有认真对着镜子练习微笑的,问题是你们信吗?

    那么后来呢?

    同事说:后来和你打了几次交道,发现你人还不错。

    再后来呢?

    再后来,突然发现你原来是个披着高冷外套的逗比。

    嗯 ,我觉得这逻辑基本是符合常理的。

    如果你初见我是个逗比,接下来发现我人还不错,最后才彻悟我其实高冷,这事情可就麻烦了。

    老早老早老早的时候,就有人警告我说:职场无知己,切记要谨言慎行。

    ——这基本就是职场真理。

    那你为什么还有知无不言的时候呢?

    因为做不成朋友,至少不要做死敌啊。

    好的,接下来即将切入正题:什么才是朋友呢?

    我觉得,任何朋友交往的基本前提都是尊重。

    那什么是尊重?

    这个就比较难解释的全面了。

    举个例子吧:一只狐狸和一只兔子交朋友(电影里是这么演的),就不能给兔子送他最爱吃的兔子肉,因为兔子不吃肉,而且兔子看到赤果果的同类的残骸肯定会害怕。

    同样的,如果你跟一只啄木鸟交朋友,那你就不能逼着他吃你爱吃的蜂蜜。

    熊倒是很喜欢吃蜂蜜,可熊是不吃草的,对胡萝卜也肯定不感兴趣。

    看,这可以归纳为尊重的一部分释义。

    也就是说,你得接纳对方和你的不同。

    我见过很多以己度人的“朋友”,明明是自己热爱时装,于是每次送礼都是各种衣服;明明是自己对吃孜孜不倦,所以才会每次见面都直奔美食街;明明是因为自己爱钱,却偏偏对别人的贪婪看不过眼。

    有句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其实这话不全面。

    你爱吃草,就把草摘给朋友吃,却不考虑一下朋友其实是肉食的动物。

    另一方面,有人问我:在朋友面前要不要有是非观念。

    我觉得,要,也不要。

    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比如你朋友杀了人,纵了火,那你就不要再说你和他情深义重了,要知道包庇窝藏罪犯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至于那些不涉及到法律的道德问题,咳咳……这个,还真没有几个人能够竖立正确的是非观。

    比如说,我就有几次因为道德观和价值观的不同,和某几个“朋友”当场翻脸,从此老死不相往来了。

    举个特别简单的例子:你是个温婉贤淑的良家妇女,结果某天你的好朋友跟你说她一不小心做了别人的小三,还企图挖掉正房的墙角,借着美好的爱情上位。

    这时候你会怎么办?劝是劝不醒对方的,给对方出谋划策想必你也做不到。

    最好的办法是鼓励她打击她教育她还是陪伴她?

    许多三观特别正的人,都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两个挑战自己道德感的朋友。

    最惨的是那个挑战你道德感的人干脆就是你的亲人。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其实就算考完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我也不知道该让你怎么办。

    有句话说:我们谁都不是上帝,除了活好自己,我们不能代替任何人活着。

    所以,你不能怎么办,你只能看着办。

    尊重这个词有很多近义词,语文好的同学可以自己填一下空。

    但是尊重这个词绝对不等同于怜悯。

    我见过一种最考验人心的交往,叫做:我可以对你好,但是我不要你的回报。

    对我来说这简直比看虐心电视剧还让人受不了。

    老祖宗不是教育我们君子要礼尚往来,投桃报李吗?

    凭什么我就只能蹲着接受你对我的好,而不能站着给予你平等的关照呢?

    说到底,还是心底的优越感在作祟。

    如果你真的当对方是朋友,你们是平等的,至少在人格上,你们没有任何差距,那么,你就不要做那个只懂付出,不懂接受的人。

    我对这种有强迫症的施舍行为是特别反感的。

    “这条链子很配你,所以我就买给你了。”

    “我手上有多的一张电影票,就送你了。”

    “反正我家里这些东西也吃不完,就打包带给你一些。”

    “没关系啦,你喜欢你就拿去吧,我这里还有很多呢!”

    “我对你好就是因为我喜欢你,你不要想太多哦,我没有别的任何目的。”

    ——你确定你真的没有目的,只是因为喜欢对方吗?

    别蒙了,连老祖宗都知道:施比受有福。

    喂!狮比兽有福哎!!!

    假设有人孜孜不倦的对你奉献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然后一本正经的拒绝你的回报,你还会当对方是朋友吗?

    换我的话,真的只能友尽。

    理由很简单:你对我这么好又不求回报,我压力好大哦。

    所以,别总说你乐意做个老好人,有时候,老好人不如奸小人来得可爱,大约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今天的话题是尊重。

    尊重是什么?

    我觉得,大约是相濡以沫之后的相忘于江湖吧。

    世间万物,合则聚,不合则散。

    有人说,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顺其自然,大概就是朋友间交往的不二法则。

    喜欢的时候,就待在一起,不喜欢的时候,就说声再见。

    朋友是一剂人生的调味品,是一杯解渴的白开水,是一程阶段性的陪伴,无关那么多条条框框的大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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