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释义:
“道”,是导,引导。“政”,是法制政令。“齐”,让大家都行为一致。用法制禁令来领导人民,用刑罚来整齐人民。“民免而无耻”,人们能够遵守法令,免于刑罚,但心中并没有耻感。无所羞愧,虽然不敢为恶,但为恶之心还在。
这就是著名的耻感文化。儒家讲“知耻”作为做人的底线,若人到了不知廉耻的地步,几乎就不承认你是人类了,如孟子所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
“道之以德”,用你自己的德来引导。躬身示范,引导感化。
“齐之以礼”,“礼”,是制度礼节,形同企业文化,有理念、行为规范和仪式,在制度之上、制度之外,还能规范人的行为。
“有耻且格”,“格”,是“正”,“格其非心”。人自己心里有个标准的格子,自己能约束规范自己。这个“格”,就是知耻。
感悟:
制度、法令的规范有效果,但没有触及内心。心若不动,风又奈何?
躬身示范,用德行引导,内化于无形,自我约束,方能知耻,遵守全面,改得彻底。
今晨再读,对原文和释义都有更深的理解。身为“孩子王”,仔细想想他们的日常表现,虽然约定规则,还是有同学一而再,再而三突破规则,为什么?规则不入心。心里没有,怎么改?无法约束孩子,规则本身也有问题。
从前困惑的问题,突然间变明朗。不用慨叹,无需忧愁,要让学生入心,教师首先内化于心,外化为行动,于无声中引导孩子超越规则,自我管理。
纵观家庭教育、公司管理和社会规范,甚至是写作、绘画和书法,都是如此。入心,就能见效;否则,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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