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心这段时间心心念念想要一个可以定闹钟,可以听故事的电话手表,我各方测评,带着她到各大商场实地查看,对比,最终李可心决定要买米兔4C,349元。这个其实在我测评的各个电话手表里算是最便宜最划算的,这个钱我还是可以拿出来的。但是我觉得这个算是大项开支了,我决定让她自己为自己想要的东西承担一些责任。
我就跟她商量让她承担100块钱,刚开始她跟我讨价还价,说自己的零花钱不够,让她承担的太多。我跟她认真分析了之后,她反复斟酌觉得自己真的是想要,就决定自己承担100块钱。但是她的零花钱不够(前一段时间她冲动想要买一个手持小风扇,一下子花了39.9,我让她拿自己的零花钱付,到最后她每周10块钱的零花钱,攒了小半年一下子花出去一大半),我跟她沟通付款方式,她决定付个30块钱首付(给自己留了20块钱的家底),剩余的70块钱她慢慢还给我。
我觉得这次是个培养孩子财商的一个好的契机,再加上我是做法律工作的,我就认真地跟她探讨了,拟定了如上条款。
其中包含了剩余费用的支付,使用年限不得少于2年,损坏维修费用的承担,违反规定使用的后果,以及我要承担提醒、及时记录剩余价款情况的责任(这是李可心自己想的乙方责任)。我们俩特别认真的审阅沟通了合同情况,签字按手印,并且请我们的见证人李天豆小朋友也按手印。
刚开始她还觉得我跟她闹着玩,后来到一个又一个签字按手印的时候,她就知道我是认真的了。她现在开始研究她的什么二手书、二手玩具怎么可以换成钱,早点还完这70块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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