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人类要形成程序正义感?
人类早期社会,存活率很低,自然界本身就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为了提高应对恶劣环境的能力,人类选择彼此合作。只要双方都有最粗浅的理性,分配问题就应是合作的前提。因为双方都能预期到的一种可能性,就是自己的合作策略可能遇到对方的不合作策略。
在熟人社会里,囚徒困境的不合作解发生概率比较低,为什么?因为每一个人在熟人社会里都积累了一定的名誉资产,从自利的计算出发,最好是采取合作策略。但在陌生人社会,不合作的违约成本降低,因此合作结果的不确定就增加。只要涉及不确定性,合作的参与者们就会预期未来可能的收益和损失。
诺斯指出,制度的最重要职能在于降低不确定性。制度是人类的发明,为什么人类要发明制度?因为有不确定性,而人类要尽量降低预期的不确定性。为什么人类要降低预期不确定性?因为哺乳动物的脑内有一套“杏仁核系统”(Amygdala system),只要面对不确定性,这一系统就会产生恐惧感,而恐惧感可以让哺乳动物无心做任何其他事情。
所以,制度是必要的,不论是动物种群在无意中创造的制度,还是有意设计的制度。程序正义就是能够降低预期的行为不确定性并且符合正义原则的制度。而程序正义的核心,就是它的程序。
2. 幸福三维度:效率、正义、自由
从根本上说,一个群体能够延续很长时间,意味着在群体的传统里有某种自洽的世界观或理解世界的框架,使群体里每一个人用这样的世界观可以保持生活的协调,不论环境发生什么样的变动,不论他与其他人之间可能有什么样的冲突。
从三维理解框架来看,世界物质生活的本质是效率,社会生活的本质是正义,精神生活的本质是自由。汪丁丁认为,人类的任何幸福感不外来自这三个维度中的一个,两个,或三个。
先说精神。黑格尔说,人的本质是精神。黑格尔又说,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在黑格尔的描写里,自由就是精神不欲成为它自己而要成为其他的,通常是更高级的什么。他的意思是,永恒创新,这就是自由的涵义。一旦你不能创新了,你停留在你以往所是的状态,那么,你的自由也随之消失。由于我们的肉身是物质的和社会的,不能不受到因果律的制约,所以我们能够永恒创新的就是精神,在精神生活的维度上。
再说正义。休谟写下今天经济学的一项基本假设:“正义只是起源于人的自私和有限的慷慨,以及自然为满足人类需要所准备的稀少的供应。”因此,他推论:“正义感不是建立在理性上的,也不是建立在外面的永恒的、不变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某些观念关系的发现上面的。”休谟的这一见解意味着,正义是“情境依赖的”。和孔子说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是一个道理。
另一方面,休谟又论证,正义是整体之事,因为一个人单独实施正义行为的时候,不仅难以奏效,而且常常事与愿违。既然正义必须是一个群体全体成员都同意遵守的,于是正义的基础必须是社会契约。休谟说:“这样,正义就借一种协议或合同而确立起来,也就是借那个被假设为全体所共有的利益感受而确立起来;在这种感觉支配下,人们在作出每一个单独的正义行为时,就都期待其他人也会照样行事。”
最后说物质。物质生活指的是身和心之外的东西,例如财富。只有这一类是可以从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的,而且是稀缺的。转移未必是自愿的,可以是被掠夺的。据休谟的观察,“社会上主要的乱缘起于我们所谓的外物,起于那些外物可以在人与人之间随意转移而不稳定”。因此,引出了产权制度,产权制度就是为谁对什么东西享有产权进行规定,以避免外物被随意转移而不稳定。
3. 你必须有猜对答案的能力
“猜,这是一种直觉能力。”
“你必须猜。”
汪丁丁曾这样讲他关于“猜”的看法:“我们经济学家相互之间评价的时候,基本不看重文章和著作,而是看重直觉,或猜对答案的能力。一个学生要获得这样的能力,例如张五常当学生的时候,他听艾智仁的课,同一门课听六个学期,为了什么?他说,就是要学会艾智仁那种直觉,猜对答案的能力。”
产权学派的人坚信任何行为模式后面都有一些产权结构,正是产权结构决定了人的行为,关键是要猜对,即要“正确地推测这些产权结构是怎样形成的”。
比如,我们观察在池塘里钓鱼的人,收集了许多样本,其中有一些钓鱼的人,你认为技术特别好,因为他们在同样时间里钓的鱼总是多于其他人。从产权学派的角度,张五常或许不同意这样的解释,他可能推测那些技术特别好的人是受到了产权结构的激励。例如,他们属于某一家公司,专门当”托儿“,相当于在表演钓鱼,为了吸引钓鱼者花钱买钓鱼的机会。我们观察一个具体情境时,必须从无数细节当中筛选我们认为重要的,于是可以有千差万别的”观察“。谁能观察到真正重要的,并据此概括为最具有解释能力的产权结构,谁就是直觉最好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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