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中国人常言“民以食为天”。由此可见食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里是多重要。确实也是,人的生命离不开食物,人离开食物无法活下去。上帝也确实很顾惜人的需要,在《利未记》里,前十章讲到献祭的方方面面,包括各种祭的要求,献祭者的各种情况(主要是祭司的要求与规范)。从十一章开始,从人对上帝的敬拜转到人自身的需要。一转过来,首先关注的就是人自身的需要------食物。从这一点就能充分看见上帝对人的关爱。
中国人的“民以食为天”,只要是能吃的,都吃;天上飞的,地下爬的,水里游的,无所不吃。在中国人的认识里,只要能填饱肚子,用水洗了煮了,就可以吃;若是味道鲜美,那就更好了。至于其他的通通无所谓,没有更多的要求。但神对他的子民却不是这样。神给他的子民的食物,首先分为两大标准------洁净和不洁净。这里深含着上帝对人的保护与关爱。其次,上帝也从海陆空给与规则,这是上帝对人的忍耐与细微关顾。接下来,让我们分别来学习认识。
一、可吃之物
1在地上一切走兽中可以吃的 11:1-8节
说到地上的走兽,那可多了,不是只有三五种,十种八种,列出名字,告诉你哪个可以吃,哪个不可以吃。事情远不是想象的这样简单。所以,上帝用一个规定,使人能自己知道。这个规定就是:一是倒嚼,二是分蹄。在地上的所有走兽中若不符合这两个条件就不可吃。是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不是只符合一个就行的。例如:骆驼,是倒嚼不分踢,不能吃;凡这样倒嚼不分踢的都不能吃。例如:猪,虽然蹄分两半,却不倒嚼,也不能吃;凡类似这样分蹄却不倒嚼的也都不能吃。所以在走兽中,一定是倒嚼又分蹄的才可以吃。神当时就是这样告诫他的子民的。
2水中活物可以吃的 11:9-12节
其实,水中的活物并不比地上的烧,也不简单,同样无法简单的说哪些可以吃,哪些不可以吃。就是上帝说了,记了很长很长的名单以后,恐怕也是无人能记得住记得清。为了让人方便辨认,上帝用简单的法规让人明白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
有刺有鳞。四个字,就能分辨。
3空中的飞鸟 11:13-19节
在空中的雀鸟中,上帝没有像地上的走兽和水里的活物那样给人一个标准,而是提到了二十种不可吃的雀鸟。这二十种雀鸟,可以分为两个类型。
A性情非常凶残的鸟类,例如雕、狗头雕和红头雕。
B喜爱吃腐烂肉类的鸟类,例如乌鸦和夜鹰。
4再次特别提到的一些动物
在地上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多为上帝憎恶,但不是完全不可吃。
A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可以吃。
B用肚子行走、多足的,这一类的爬行动物是被神咒诅的。
二、从各类食物的条例看神的心意
1上帝对一切食物做了规定之后,再次回到陆地上的动物中,特意提到一些小动物,把可吃和不可吃的分别开来。对没有经过大饥荒的人来说,这实在有点不可理解。有那么多的粮食和可吃的活物,谁还想去吃那些费事又不一定好吃的小动物(如蝗虫)呢?上帝规定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其实,以我有限的认识来看,这完全不是多余的。谁能保证永远都是丰年有收成呢?试想在遍地饥荒的时候,有什么是不吃的呢?就如现在那些在战争中缺乏食物的地区的人们,还有贫穷的非洲大陆的人们。上帝非人,只看眼前;上帝知道一切,也为人的需要预先做好准备。上帝无微不至的爱在人未发出需要的时候,已经为人预备好了。
2从上帝对人的食物的规定条例来看上帝的美好心意,应该说,不是辖制而是关爱。
在地上的食物中,上帝给人定规的食物一般都是那些食物比较洁净的动物,就如牛羊等,都是吃草的。还有空中的飞鸟,也是这样,那些爱吃腐烂死体的鸟类,上帝要人远离它们。前面分享,我们献祭的雏鸽和斑鸠,都是洁净的鸟。从神禁止他的百姓吃这些鸟类,可以看见神盼望他的儿女过圣洁的生活、效法主的生活。也是为了保护他的子民不被伤害。
总的来说,神要求他的儿女在地上过分别为圣的生活,与罪恶隔绝,时常省察、敬虔祷告。
3属灵的含义:
A倒嚼---反反复复思念神的话,并将神的话存记在心里。
B分蹄---要有属灵的分辨能力。约一4:1节。
C有刺有鳞---有方向有目标。预表基督徒在罪恶的世界中应当以耶稣为目标。
D性情凶残和吃腐烂之肉的鸟---表示基督徒要远离凶恶败坏,过圣洁的生活。
E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预表基督徒的信心和行为是要并列的。
三、适当其时的食物认识
到了新约时代,特别是许多外邦人回归主怀的时候,对食物的要求与规定也有了许多的调整。在耶路撒冷使徒会议(徒15:1-35节),说“勒死的牲畜和血”不可吃,其余的没什么禁戒的。在保罗书信,保罗说,吃与不吃,都算不得什么,但是为了软弱的弟兄,宁可不吃。
今天,基督徒不吃血是共识,对其余的要求的认识似乎不尽相同。但是,有弟兄姐妹也会对许多食物相当的遵守神的教导。不是说学习《利未记》或是其他旧约的书卷,就对食物有许多的要求,而是让我们透过学习,看见上帝对他子民无微不至的关爱。也让我们学习之后,有颗感恩的心,慎重的对待食物的选择。使我们在生活中也能自由的遵守神的教导,在生活中去过荣耀神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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