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境况的主观独断必然导致某程度上价值判断缺失,“人”的固有天性使我们无法分毫不差地厘清、满足对真理绝对纯粹的追求与自我特殊价值获取的同时饱和,偏差总有残存,由于在纯粹意境中掺杂他物必然破坏其纯粹性,可命之为一种“恶”,或者是一种施“恶”的欲望,这或多或少地存在于我们自身而隐隐发挥着功效。因此,当我们看待每位思想家的观点时总会闯入一层“真理的迷雾”而不觉,我们总带着未来的深意从此圆跨进彼圆、在梦魇延缓的快感中得到自我充盈,迷失对终极、绝对意境的直接指向及对潜藏于灵肉下的超越性反思。
我们视之为”失落性和解”,即自身对一种无害偏见麻木且被动妥协的良好适应,它既混和于时间又隐埋于时间。此处表现出的矛盾性,时间单纯给它身份,其本身必然不依赖时间存在,终归是一颗被一层层虚无包裹的世界种子。比如,时间仿佛无法被侦察,是透明的,但若盯着一辆车行驶一段路,比起前一种情况能稍体察到时间在此过程一方面以流动、流逝之态涌现其身,另一方面其搭载光影的形式混淆真幻虚掩其身,于是我们更领会到Aristotle——“时间是依照先后而定的运动数目”,即“现在”组成的系列,它以必然矛盾性造就其独特的“失落性和解”之果,是置零性的,甚至是归灭性的,看似毫无纷扰,而我们最大缺点是总忽略或过滤掉此稳定背后所蕴含的驳杂裂变、重组、熔炼后的易碎。这个以“真理”之貌示人的赝品予我们第一动力,在光滑圆轨道顺沿惯性不停自转,我们本属于“圆轨道”而不是往任意方向做自由落体的“无形体”。
只要有场域约束,我们就不能自由蔓延吗?即如果我们活在“人”这个场域,便无法抛却“人”的属性或精确地说是场地(意志活动,写意之家园)去论断外在于我们的存在,进而产生目的意义的失落,从而使精神无力伸延吗?是。作为人,无论说话,行动,思考,都是一种欲念、意志,是意志体在究取自由的芳香,是“人”这个场地阻碍了其进展,而不是我们所想谈的——“人”之整体被钢筋水泥构成的场地,或者是被自然空间所困的情景,我们的家园由此看来并不是被一花一草、一砖一瓦叠起的生存空间,而是存于我们自身的、对自身一切行为加以监管保证的一个“律法之园”。
我们的思行始终在“人”所被赋予的一切属性或场地内稳定且无意识地进行,始终为自己的品行,性格,习惯,本性所共谋,意志(纯粹人格)想冲破此“大场地”,但皆作“失落性和解”,除非事先判决或商量好,我们是由此场地出发得出结论,否则将无休止陷入理论上的“无政府状态”。当然,这是以承认作为人的本质,必须是时刻欲超越自缚去向往更广阔的积极意义的存在为基础的,否则,“失落性和解”不存在,自由意志更不可能存在。从另一角度,或许可超越“失落性和解”,即“家园”真正与我们融为一体,成为纯粹意志组成部分,这时才真真正正成其为“家园”本身,不然它永远只是“家(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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