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一词,出自欧阳修的《新唐书·太宗皇帝》,本义是行孝重义。
《宋史》专门有《孝义传》,是《宋史》列传第二百一十五,《孝义传》为李璘等大约八十位孝义之士立了传,事迹主要侧重于行孝。现在看来,这些孝行很是骇人。笔者摘取其中典型代表如下:
刘孝忠(这名字取得多适中啊),太原人,母亲病了三年,医治无效,他割大腿肉,切下左乳给母亲治病(也不知道这药方是从哪里得来的),母亲犯心痛,他将手放到火中去烧烤,为什么呢?说是代替母亲疼痛(这又是什么药方呢?),后来他母亲真的就痊愈了。
吕昇,莱州人,父亲失明,吕昇“剖腹探肝”治父亲的眼睛,“剖腹探肝”,吕昇是怎么神操作的?我们不得而知,史书就是这样写的。神奇的是,吕昇父亲眼睛复明而吕昇不死。
王翰,冀州人,母亲失明,王翰自己挖了右眼,给母亲安上,他母亲眼睛复明。可见,在宋代我国就能进行器官移植啊!了不起!但你相信吗?
沈正,泰州人。他父亲凶暴无赖,因为喝醉酒耍酒疯杀了平民,逃跑是碰见沈正,他父亲害怕,将杀人的事对沈正说了,沈正就跑到杀人现场,脱衣号呼,对着尸体乱踢乱打,官府捕获沈正,判处死刑,沈正泰然就死。这种事,在古时代也是孝行!是不是很不适应?
董明道,蔡州人,母亲死了,董明道太伤心,想给母亲陪葬,担心家人不同意,于是偷偷躲在母亲墓穴中,封墓三天,家人发现董明道不见了,分析可能在墓中,挖开后,董明道竟然还没死!后来,他终身住在母亲墓边草庐里。
成象,渠州人,母亲生病,他也是割大腿肉给母亲治病!
庞天祐,江陵人,这是第三位割大腿肉给父母治病的孝子了。
杜谊,台州人,父母丧,杜谊昼夜号哭,多日水饭不进,下葬时 杜谊光着脚背土为坟墓,往来十余里,中途需要渡过淤泥塘,泥水没入肋骨,即使是雨雪天也不歇息!手足冻裂,血流不止,他用漆涂抹。
邓中和,开封人,父母过世后,在墓边扎草庐度过丧期,丧期过后,定期墓地看望,就像父母在世一样,前后二十多年,每次来都背着土,累积高三丈。
沈宣,汝州人,母亲亡故下葬后,他不关闭墓门三年,三年中,白天背土填坟,晚上进墓内抚摸着棺材而睡。
杨庆,鄞州人,父亲病,没钱请医生,割大腿肉给父亲吃,不久即痊愈,母亲病不能吃饭,杨庆切右乳烧成灰,将它作为药引子,母亲喝了药,病就好了。不久杨庆的右乳复生。这是第四位割肉给父母的孝子,而且一吃就好,真是神奇!
陈宗,永嘉人,母亲病,他是第五位割肉给父母的孝子,可惜的是,他母亲病好不久由复发了,而且很快不治身亡,陈宗悲痛至极,直接哭死!感天动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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