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为了考虑孩子以后上学,购进一套二手房,一直折腾到现在还没办完,真叫人无奈。这个周末又为这事儿扰得心烦。
首先,实在不敢恭维房产大厅的办事效率,从网签到下证,在所有的工作都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依然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在房屋没有抵押,买卖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有什么工作需要这么久呢?或许我不了解这个办事流程内部到底会有多复杂,但对现今这个讲究效率的年代,一项工作需要一个半月的情况还是不能理解。
在等待的过程中,自然双方都非常着急,就引起了本周末的风波。
因为房屋需要贷款,在走完抵押流程后,最后就需要签字就能放款了,放款后原房主交房,并结清所有房屋使用费用(比如物业费、水电暖等)作为购房方,我们发现房主欠了较大额度的房屋使用费用未结清,所以,我们希望在有制约的情况下,先让原房主缴清费用,我们再去放款签字,这样我们会放心些,也避免以后没必要的麻烦,我感觉既然这个费用早晚都应该由原房主承担,只是早晚的问题,原房主没什么可纠结的,交上就好了,但是原房主不是这么想的。
原房主不愿先行交付这部分费用,理由是,因为她人不在市区,不想为这事儿专程跑一趟,希望我们不要耽误银行放款,先去签字,她不会不交这笔费用的,在交往不深的情况下,我们还是有顾虑的。所以,就希望在中介的帮助下,如果她不方便,就先行缴纳部分费用保证金,或者在签字前把费用自行结清,我觉得这个要求也不过分。但是,原房主不高兴了,感觉我们不信任她,这是在侮辱她的人格。这件事升级到了人格高度,真让人始料未及。
我认为避免这样的局面最好的方式是在买卖过程中,由中介直接约定好,通过保证金的形式,避免可能的风险,这样也起到了中介的作用。而为什么中介没做呢?我想是不想在买卖环节增加签单难度,从而影响成交。这就造成了今天的问题。
大家都想把事情往前推进,就应该都抱着积极的心态去处理问题,才能有效率,而且也不会节外生枝,把问题升级化,现在想来,这件事的处理方案还是考虑不周。
不管原房主有没有其他的想法,她表现出来的特质是非常在乎面子的,而且强势,如果不按照她的意愿做,她就会翻脸,在这种情况下索要保证金,势必引发她的不快,甚至是情绪的反弹,这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在一开始就应该预见到。
而我们作为购房方也不应该因此而一味的后退,毕竟规避风险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意识到风险的情况下,还继续承担风险,会让自己感觉很不爽,如果真是吃亏了,会更加后悔。
而在现有情况下两全的方法是,在保证原房主面子的情况下完成补交费用的工作。具体想法是这样的:
在放款签字前,先不说放款的事,只说银行说快可以放款了,然后让中介与原房主沟通,先行结清之前费用,时间由房主按照自己的时间去安排,在原房主没有其他想法的情况下,应该会去做的。如果原房主表示没空,可以由中介代劳。这样既给了原房主面子,又可以把事情解决。如果这种情况下,原房主依然不愿意的话,这只能证明原房主就是不想交这个钱了。原房主找其他理由时,自然会觉得理亏,而不是像现在这么振振有词了,这样就可以用银行放款的事来告知原房主,你不结清费用就不签字,这样显得更加的合情合理。
当然,如果这一切都在买卖过程中提前说明的话,就没有现在的问题了。
我现在越发觉得中介的重要性,其实,这件事的重点在于中介怎么处理,我想到的办法其实应该是中介需要想的内容才是。但当中介处理不了的时候呢,就应该给予更合理的指导,现在的局面是,中介不给力,我们也没有给出更好的指导导致的。
遇事还是要多想想,尽量做到全面,看似多花时间多花精力了,其实,比起事后亡羊补牢,还是省时省力了。
我相信,肯定会有更好的方案,只是在我现有的心智下,还没有想到,也很想听听有缘看到此文的你的想法,非常期待您为我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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