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写到贾雨村得到贾政帮助,补授金陵应天府,第四回,讲的就是贾雨村上任之后判的第一个案子。借这个案子,让读者了解贾、王、史、薛四大家族错综复杂的关系,展现《红楼梦》广阔的社会背景。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这薄命女即是甄士隐在元宵节失踪的女儿,甄英莲。失踪时五岁,如今已经长大了十二三岁的年纪,拐子先是把英莲卖给了冯渊,冯渊要等到第三日吉日在接过去成亲。谁知迟则生变,薛蟠也看上了英莲,拐子为了赚钱,又把英莲卖给了薛蟠。于是引起两个卖家的冲突,冯渊被薛蟠打死,于是冯渊的家人把薛蟠告上法庭。薄命女英莲,从五岁开始在拐子的打骂下长大,好不容易,碰上冯渊,看中了她,想把她娶回家去好好对待,却不幸碰上薛蟠这个“呆霸王”,好梦终成空,成一冤死鬼。难过曹雪芹给其取名冯渊,谐音“逢冤”,眼看着英莲的生活要苦尽甘来,可是,“瞬息间则又乐极生悲,人非物换,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甄英莲,真是应该可怜呀!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贾雨村新官上任,本想摆出清正廉洁的作风,可门子的眼神止住了雨村的行动。在了解到门子的来历之后,雨村先是吃惊,而后在门子的叙说中了解到“护官符”,以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知道了英莲就是自己资助自己进京赶考的甄士隐的女儿,可是,雨村并没有要就英莲报答甄士隐的恩情的意思。而是,案子一切听从了门子的安排,糊里糊涂地就把案子给结了。再找了个机会把门子给充发了边疆,这样自己贫贱时候的事情就没有人会知道了。案子判完急忙写信告诉贾政和王子腾,以表自己的功劳。
在这一回中,带出了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薛宝钗,哥哥虽然不争气,终日斗鸡走马,游山玩景,但宝钗“当日有她父亲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因要去都中参加宫中女官的竞选,和母亲哥哥一起来到贾府,借住在贾府梨香院中。至此,《红楼梦》中主要人物都已经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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