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橙子欢
高三的时候曾经很喜欢一个男孩子。不过那个男孩子喜欢上另一个女孩子。我看着男孩子与我渐渐疏远,渐渐再也崩不住,我宁愿就此毁了这段关系也不想再继续这让我难受的感情。我们大吵大闹,我们互相嫌弃,我们,不,我暗自伤心。可是啊,感情这种东西是放不下的。一整年我从未正正经经告诉他,我喜欢他,我一直在等。我想,明明是我先发现你的,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呢?再后来,我们毕业,我们各奔前程,这段感情也终于结束。
大二圣诞节,我和学弟在一起了。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那么喜欢他,甚至这种喜欢整整持续到现在。但是就像高三的我一样,得不到的话,那就毁掉吧。
我不否认,我喜欢他,看着他的一点点消息会很在意。每次见面会装着毫不在意,然后目送他离开。可是该走的人依旧要走啊!我要毕业了,我要离开武汉了,我要去另一个城市了。归程无期。也行就此离别,便再也不见。也许再见一如当初,不用在意。
在他面前我一直是自卑的,那是喜欢他的我。
现在的我有着属于我自己的骄傲的资本,那么,我是不是开始不在意他了呢?
会忘掉的吧。
恩。
会忘掉的。
那么,最后,谢谢你看我的故事,晚安~
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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