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在朋友圈里刷到关于暗恋的一篇征稿,字数在50-300之间。这让我想起一个人,一个大概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人。
三百字的篇幅太小,我想自己絮絮叨叨写下来,这字数肯定得超了。于是就打开了在手机积灰的简书。
说是暗恋,其实我自己都分不清,对他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是喜欢还是崇拜?年少是真年少,八九岁的年纪,二年级左右,一次偶然的排座位,我成了他的同桌。
他是一个很阳光的男孩,剃着小板寸,眉中心还有一颗美人痣。他很聪明,很优秀。在做到不会的题时,爱啃他自己手指的指甲盖,啃的干干净净,寸草不生。我也问过他本人,是不是啃指甲能让他思维大开。但是他本人否认了。
本以为我会一直是他的同桌,直到四年级的分班。我们分在了不同的班,我在三班,他在四班,一班之隔,我们分了一层楼。刚开始的时候,走在路上碰见了,他会过来拍我的肩膀,过来打声招呼。但是时间久了,慢慢地就断了联系。
正如我前面提到的,他很聪明,很优秀。哪怕是后来没了联系,我也觉得他能进当地最好的重点高中。现实是,他确实进了当地重高。
可现实不是小说,分班过后,我的数学成绩离了他的辅导就一落千丈了,更别说后面好的高中了。
中途,我跟别人要到了他的联系方式,询问了他几句,就再也没有说过话了。我只知道他读了个师范学校,谈了个女朋友。
我在他QQ空间的照片里,见到了他长大后的样子。跟小时候没多大差别,只是张开了,棱角清晰了。
然后便没有然后了。我只知道他的人生应该会比我精彩的多得多。我只是感到有些遗憾,有些人真的分开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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