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义之道
《论语》为政第二篇第二十四章,原文,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孔子说:“不该祭祀的鬼神却去祭祀,这是谄媚啊。见到义所当为的事却不为,这是无勇啊。”
这是为政篇最后一章,孔子说的两句话,看似与为政不相关,实则不然。前一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是谈礼;后一句“见义不为,无勇也”,则是谈义。而礼义是为政的重要内容。孔子在此也指出当时社会存在的两种不良现象,呼吁为政者重视而改进的。
先说其中第一句。《说文》:“鬼者,归也。”指祖先。《礼记·祭法》:“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同书《祭统》:“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礼器》:“祭则受福。”可知祭祀祖先须有发自内心的诚意。又,“鬼”亦可引申为鬼神。不该祭祀之鬼神,偏要去祭祀,这不仅是谄媚,而且属非礼。按照传统说法,非礼的祭祀属于“淫祀”,鬼神不会降福。如《左传·僖公十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僖公三十一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又《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当时鲁国三桓之家位高权重,有“八佾舞于庭”、“以《雍》彻”、“旅于泰山”之类僭礼行为,故孔子发为此论,以正视听。
第二句讲义勇关系。合乎仁义之事,如改过、迁善、徙义、蹈仁之类,往往需要勇气才能做,所谓知易行难,故孔子说:“过则无惮改。”世上正义之事,往往伴随风险,故《老子》说:“勇于敢者杀,勇于不敢者活。”道家主张守雌抱阴,以柔克刚。孔子儒家虽也赞同明哲保身,但更强调“行义以达其道”,故孔子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当仁不让于师”,“勇者不惧”。这种见义勇为的刚猛自强的精神,才是中华民族最可宝贵的民族精神。
今天全国各处大大小小的庙宇,尤其是节假日,人满为患。经常看到那些见庙就烧香见佛即拜,实际上自私自利的谄媚表现。经常看到不能礼让老人,见老人倒地不敢扶,小悦悦事件,等等多见义不为事件,令人寒心,嘘嘘不已。时间已过两千多年,然社会道德并无大的改变,孔子说的社会乱象,今天依然经常可见。
博雅堂主20200612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