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标题显而易见,我今天的话题就是书。首先我以我自己的成长经历来说说“书”这个字,一看到这个字我们大部分人都会条件反射似的反感。因为从小我们就被灌输好好读书的思想,甚至你一辈子的幸福都能以读书的好坏来定义。但我就是一个不好好读书的人,在高中之前的我就被父母和老师洗脑,他们说好好读书一定有好的将来等诸如此类的话。。。不知当时的我是天真呢还是傻呢,我就一直保持着一颗天天向上的心。
就在初中时卡耐基的《人性的弱点》这本书走进了我的生活,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保留至今的一本书。和它的相遇还是在一次读书日的展销会上呢,当时它那红色硬皮封面一下就吸引了我的眼球。感觉我和它的相遇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卡耐基是谁,只觉得它是本不错的励志书,虽然书的一大部分都是在讲职场与生活,也许并不适合我这个年龄的小孩,但是我还是用了两个礼拜省下的生活费买了,现在我还是挺佩服自己深谋远虑的。它也教会我一点,如何与人相处,可能是我当时理解偏了,以至于最后落了一个好好先生的下场。不过我还深深的记得这本书的首页(我的自嗨画)、前言:让我似乎明白了一句话:读书千变,其义自见。通过这第一本书,想当然而我考进了市里不错的重点高中。然而这就是我命运的转折点,不知咋的我开始懈怠了,难道是我开窍了?正如一句话:年轻有梦就要勇敢去追。当时的我不喜欢打游戏,也不喜欢耍个朋友啥的,就喜欢运动,我就开始了我的骑车生涯。于是乎一发不可收拾,我在高中时期就把半个浙江骑的差不多了,可想而知骑行里程噌噌增多,学业就一落千丈。而我的那本书也就永远积灰在角落,再也没有去翻动它。
我与书当我再次想去翻动它的时候,是出来工作的时候,偶然间在书店发现他的书畅销,也得知卡耐基是美国一个后起之秀,从而我对这本书有着更加深刻的感觉。我再次拿起积满灰尘的书,翻着那略黄的纸张,嘴角也只能会心一笑。第二遍的阅读让我真的运用到了工作上,那时的我才觉得这本书值了。后来我就把这本书送给了一个人,她比我更需要它,也许当她明白了它,她也会像我这么做。我希望它的励志可以传播到你我他,它不单单是一本书,更多的是我们之间的纽带。刚刚我还联系了哪位她,她说那本书还在她那,一切安好。
自打那本书以后我再也没有去买过什么书,也没时间去看什么书。有一天一个不知名的快递送到了我的手上,打开一看是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偷影子的人》,光听名字就有种神秘感,最神秘的是不知道谁送的。后来才知道是原来我喜欢的一个女孩送的,那这本书我一定要读完。当我读完以后发现也许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是在扮演一个偷影子的人,当时的我还跟兴奋的和很多朋友推荐这本书,交流心得呢。这本书的内容虽然并没有影响到我,但更多的是让我学会了用很多角度去分析问题,这时你会觉得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你也能做个快乐的人。这本书现在还在一位同乡的手上,虽然过了这么久还没还给我,我觉得她一定是在仔细品味每一页的味道,就连我自己都读了两遍呢!读书就像喝茶,得慢慢品,第一遍是涩的,第二遍也许就是甘甜的
这两本书让我对“书”这一词不再反感,也让我对纸质的书有着更多的情怀。虽然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用kindle ,但我依旧喜欢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每本书都有它自己的味道,这个味道是任何高科技产品所能取代的。人家说书读的少,你就多写写,写着写着你就知道自己的缺啥,然后就会去看书、看好书。如今让我遇到了简书APP,之前写了几次让我在这个APP里找到了感觉并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平台。所以我就给我自己制定了一个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简单的计划:写作100天。有人说过一个好的习惯在坚持100天之后,我在想100天以后我不写作会手痒呢?who konw?那就让时间来见证一下我接下来的99天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