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犹太小伙和一个信正教的姑娘相爱,姑娘跟小伙过起了日子。他们不能在教堂举行婚礼。镇上的人议论纷纷。他们笑话姑娘,还往她身上扔牲畜的粪便。小伙要改信正教,神父不允。小伙辱骂神父,警察将他关进看守所。姑娘不吃不喝,哭了好几天。开庭那天晚上,姑娘睡了过去,再没醒来。小伙出来后,整日酗酒,疯疯癫癫,乞讨为生。
听了这个故事,《金蔷薇》的作者帕乌斯托夫斯基写了他第一部短篇小说,并把以前写的充满典雅纤巧诗句的几本练习簿付之一炬。
他呕心沥血,花了很长时间才写完,但不明白为什么这篇小说那么苍白无力。
他又重写了两遍。第一次,小说中删除了典雅、华丽的辞藻,只有真实和质朴。第二次,他表达了自己的愤怒和对两个年轻人爱情的崇敬。
重写之后的小说,终于得到编辑的肯定。
通过写小说,他明白一个道理 ,任何作品,都要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从而表达自己的时代、自己的人民。
他还认识到,要想成为作家,必须向人们传达出一点儿新的、有意义、有趣味的东西,必须能看到许多旁人觉察不到的东西。
为了最大限度地充实自己、积累生活,他放下写作,去各地工作、流浪达十年之久。
当他重新开始写作时,不是以此为任务,而是因为他的整个身心要求他去做这件事。还因为对他来说,文学是世界上最壮丽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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