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位当老板的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发了段鸡汤:
“在现在这个讲究分工协作的时代,要想发财,要么加入一个团队,要么组建一个团队。要么跟着一个团队,要么领导一个团队。否则只能等着被社会淘汰,成为边缘人。”
这位朋友年收入大概有六七百万。
他的朋友圈除了他生意场上的朋友,还有他公司的员工,一共七百多人。
我看了一下,只有七个人点赞、转发了他这段话。
即是说,他这段鸡汤的点赞率极低,只有1/100。
绝大多数人都对这段话不感冒。
这个极端的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注意到,这些点赞、转发的人多数是“组建团队的人”,跟他本人一样是公司老板。仅有的两个是他的经理、总监,并不是普通职员,基本可以当作他的马屁团队忽略掉。
而绝大多数“沉默者”都是“加入团队的人”,都是打工仔,其中一些还是在他公司就职的他本人的亲戚。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极端的情况呢?
仔细想想,其实“加入团队的人”与“组建团队的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难以调和的利益群体。
他将这两种不同的利益群体用“团队”这个概念捆绑在一起,显然是故意模糊二者的界限。
——老实说,我认识的很多老板都跟他一样,有“故意模糊老板和员工的概念”的倾向。
其套路包括给员工概念股、干股、项目分红,把员工说成公司的主人,把公司说成是大家庭。但员工一旦犯错,业绩上不来,就会受到老板的训斥、嘲讽、撤换,直至卷铺盖滚蛋。
老板说员工是家人,把员工与老板的父母、妻儿放在同一个档位。可老板能随时开掉员工,却不能随时开父母、妻儿。
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
所以,老板这种“模糊策略”是带有明显的欺骗性的。
所以,从利益角度来说,老板与打工仔绝对是两个相互倾轧的群体。
又所以,老板就是老板,员工就是员工。是老板就该负起老板的职责,是员工就该做好冲锋陷阵、随时被干掉的准备。
老板不要玩概念愚弄员工,不要矫情欺骗员工,不要耍花招套路员工。
员工也不要自认为是老板,搞不清楚自己的档位,对老板抱有过高期望,幻想在老板手上鸿福齐天、日进斗金。
无论老板讲什么段子,扣什么帽子,无论老板称你是同志、兄弟、姐妹,称你是合伙人、主人、家人,都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要被迷晕了头。
打工的人应该明白两个道理:
(1)老板才是最大的利益占有者,打工仔不可能与之平分秋色。
(2)老板才是公司财务的操控者,盈亏都是老板一句话。
我本人过去就曾对老板怀抱不现实的梦想。
老板启动新项目,给我拍胸脯,给我算干股,年终给我分红(具体承诺多少已记不清,好像是8%)。
等到年底一看要给我分两百多万,马上把财务叫来一顿臭骂,让他重新审计。
结果新报表出来我一看,我操整个项目都变成了赔本买卖。
老板反倒说我欠公司的钱,欠他的债,恨不能让我卖掉房子做抵押。
我拿过报表一看。
尼玛他竟然让财务把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也算到项目里去了。
特么一个五年规划的项目,固定资产投入能小得了吗?放进年营业额中计算是个鬼都会亏。
我满脸愤怒。老板却洒脱地表示先放我一马,不用马上偿还欠款,到明年项目盈利再从分红里扣。
于是,我一瞬间欠了老板一个天大的人情。
老板先前承诺的年利分红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
傻逼都看得出来,我被老板套路了。
可连傻逼也都能看出来,我也拿老板没有任何办法。
既不能告他,也不能骂他。只能哑巴吃黄莲。
公司只有老板有权力决定钱进入谁的腰包,只有老板是的主人,我等不过是给他卖命的人,仅此而已。
正因为我有这样的经历,我很清楚打工仔不能太相信老板的话。
我清楚地知道“加入一个团队”与“组建一个团队”所得到的收益与权利绝对不能划等号。
所以,上面那位老板朋友的段子一发出来,我就觉得那段话有问题,应该改成:
要想发财,绝对要自己去组建一个团队,而不是加入一个团队。
再说了,现在不是正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么,自己组建一个团队不就是当老板创业么,既然是这样,那就自主创业去吧,别再被老板们似是而非的概念耽搁大好青春。
(本文来之微信wangcy365365,作者:王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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