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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男子称因建「业委会」被物业监控 2 年,网友:纯碎花钱找虐

成都男子称因建「业委会」被物业监控 2 年,网友:纯碎花钱找虐

作者: 新心芯达人 | 来源:发表于2023-03-14 08:09 被阅读0次

前言:「新心芯达人」只创作深度好文,如果读后有丁点收获,请多关注和转发,毕竟现在短视频泛滥,认真码字实属不易。

全文共2661字,认真读完需3-5分钟。

文 | 饶桐 曹语 芯达人

编辑 | 王彦合

校对 | 锦萤

01

近日,四川成都,一业主发文称因组业委会遭小区物业近2年的监控。物业甚至建了一个8人微信群,定时汇报自己的动态,有时还言语侮辱。此外,多位女性业主也遭到监控和侮辱。

一位成都的业主最近在网上爆料了一件让人匪夷所思但又细思恐极的事儿。

原本应该用来监控外来不明人员,保护业主安全的监控。被他们的物业经理拿来监控所有的组织成立业委会的业主,尤其监视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利用职务之便瞅着哪个男业主进了女业主的家,哪个女业主进了男业主的家,还要查女业主的房子是不是自己买的,房子具体在谁名下,还要查女业主女住户开的什么车。

去年2月这位爆料的业主带头组织业主们成立业委会,为自己维护权益,物业经理几次三番想收买他,他录了音和视频为证。

随后3月,物业经理就专门为了监视他成立了一个监视小组,8个人,全天候对他24小时无间断的监视监控。还发函威胁他远在千里之外的父母。

乘坐电梯发微信,物业经理要求监控的工作人员放大画面看他手机内容。

几点几分走到地库,几点几分开车出小区,开车回家到地库几点几分上电梯,几点几分回到家,监控人员详细精确的把全部行踪和动态在物业工作群里向物业经理汇报。

这位业主说自己“每当靠近家的时候都会变得紧张,进大门看到四处的摄像头的时候,都会压抑恐惧,很无力很无奈。”

“为了躲过物业经理的伤害、欺负、明的暗的下三滥手段,不得已在链家挂了卖房信息,没想到,开开心心买的房子却变成了一生的噩梦。”

该小区的物业费还一平5.5元,已经是很高额的物业费了,结果就是交物管费被别人监视吗?

业主把自己在小区里的可怕遭遇说了出来,很多网友都为之震惊,2022年了怎么还会有这样的物业啊,太可怕了。

“太可怕了吧,这住自己家都没得隐私可言。”

“好恐怖的监控,犯法了吧。”

“好恐怖啊,交物管费被他们监视吗?”

“成都,5元5一平米的物管费,转起来!”

“卧草??这物业疯了吗???”

“物业经理是女的吗?看聊天记录感觉是男的。”

“是女的,群里很多男的是她的下属,和她一起乐此不疲的侵犯业主隐私、监视并八卦业主的生活。”

“握草,光看聊天记录搞不清楚的还以为这是在查什么重大刑事案件呢。简直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

这位业主用了很长时间收集证据,事件在网络上发酵过后,引起舆论关注,目前已经报警,警察正在调查中,希望有个好结果,希望所有的业主都不要被物业公司压榨,不要被物业经理伤害!!!

02

法律界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小区物业,用不正当的方式监控业主,既不合法,更不合理。物业公司有保障小区安全的义务,可以进行适当的监控,比如在公共区域设置监控摄像头等,但这些监控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偷窥业主的日常生活。

据说事情的起因是部分业主希望成立业委会,物业想要阻止业委会成立,由此产生了矛盾。当然,这只是据说,最终还是要以警方公布的调查结果为准。

物业嚣张的本质在于,法律意义上虽然可以明确物业应该服务于业主,业务有权利选择物业,但实际上,业主这个词是抽象的、甚至是虚无的概念,想要将它具象化非常的困难,产生的真实效果是实体的物业对抗虚无的业主,那么一切都可以合理解释了。

第一,小区内监控摄像头的设置,本是为了保障小区的公共安全、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公共区域装设监控设备这一行为本身,没有问题,这有助于小区规范管理、保障安全。认为监控设备本身有问题,就如美国认为海康威视制造了安防设备,应该被制裁一样,没有理论基础。

第二,物业使用监控设备和查看影像资料,应当基于提供物业服务所需这一合理目的。物业经理对业主进行全程定向监控,甚至在微信群中转发,显然不属于合理目的。即使假定业主有不当行为,也应当将线索提供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业主的日常生活、行程动态属于业主个人信息的一部分。物业经理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获取到了这一信息,如无合理缘由就肆意滥用,这一行为涉嫌犯罪。

03

业主与物业是雇佣关系,业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一类便是这“服务”与“收费”的矛盾,卫生打扫不到位、维修不及时、公共区域广告收入不透明等等,业主对物业的服务质量并不满意,便不愿意交纳这笔费用。另一类便是物业“越权”的问题,“居民进小区强制人脸识别”“给业主备注‘刁民’”“限制某种宽带进小区”等新闻都曾引发过舆论的关注。

物业是服务者,不是业主的上级管理者。事实上,在雇佣关系中,物业公司应该是优胜劣汰的。但现实的观感却是,小区里物业说了算。面对业主的质疑,物业也常常有恃无恐。

业主与物业的较量和制衡,需要更多业主增强主体意识,主动参与公共事务,也依赖社区的及时介入,提供法律和程序上的指导,帮助协商和解决问题,探索更好的治理方式。相关部门对于物业公司的监督和曝光,同样必不可少。当更换物业的门槛更低一些,当业主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选择权,当物业公司有了竞争意识,服务便就越做越好了。

人都傻了,花几百万买个房不仅仅是自己只能享用70年,还得养活一帮黑G咬自己。真是何苦一哦!有钱还是应该投资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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