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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一号出口》第四章:一个阴魂不散的醉汉

《地铁站一号出口》第四章:一个阴魂不散的醉汉

作者: 五分钟天黑了 | 来源:发表于2024-04-16 21:05 被阅读0次

    【郑重说明:原创非首发,首发在番茄网,文责自负】

    乌镇的早晨给人一种世外桃源的错觉,这里的人脚步轻盈,神情自若,像是没什么事要忙,又像是刚忙完什么重要的事。路过桥头,在路边的摊上吃了碗粉,说实话,这里的粉不如家乡的好吃,尤其是那蒜香加上秘制的辣椒酱做的卤子,才叫一个绝。不过听说这里的粉在煮后会用甘甜的泉水浸泡,然后再捞入高汤中,这样想来,它也是本地的一大特色。

    我不擅长拍照,但也喜欢记录旅途所见的新鲜,人群里钻出的小猫和墙根下破土的嫩芽,树梢上停留的小鸟和小巷里出现的异国美人,以及看到的吃到的各种美食,都是我相册里美丽的风景线。我还会拿笔记录,背包里永远会有一个日记本,即便不会像以前写的那么频繁,也会在偶尔想起的时候打开看一下。遗憾的是,写了那么多字,字迹依然丑的可怜。

    顺着河边的石板路一直向前走,今天和昨天的心情似乎已经不一样,不想特意去寻找什么,路过便是缘分,我这样想着。

    抬头看到一群人,围着河边张望着,顺着大家的视线看过去,竟然巧遇了一场表演。一根长长的竹竿上挂着一个人,太高,看不清那是位老人还是年轻人,只觉得像个男人。他时而站立时而翻转,时而倒立时而横撑,像极了儿时看过的杂技表演,又有点像体操。周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像是怕无意的动静会干扰主角的发挥,倘若从那么高的空中竹竿上掉下来,即便下面是条河也是很危险的。想起上学时的校园文艺演出,那时没有所谓的领掌人,但大家却很有默契,总在恰到好处的时候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眼前的他们也是,无论是老人还是孩子,男人还是女人,本地人还是外地人,萍水相逢的短暂相遇却也有着巧妙的契合。我放下手机,努力鼓掌,为这壮观的表演和这美好的清晨。

    我常想为什么到处都是人?无论是在办公楼的电梯间还是在楼下的商业街,或者回家的公交地铁站,吃早餐的二两肉包子铺,还有眼前的“世外桃源”,处处都是人。甚至有时人多的让人烦躁,想赶紧逃离出去,可处处都是人,又往哪里逃呢?

    眼前有出行的家庭团,有恩爱的小情侣,有稚嫩的学生还有独行的旅人。不知在他们眼中我会是什么身份呢?职业女性?已婚少妇?单身?哈哈,我也不清楚,毕竟不再年轻,不再能在检票时混入学生团里蒙混过关了。

    有一瞬间,会突然惊讶于自己已婚的事实,很难想象一辈子跟随一个人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几十年里,身边至今还没有哪一对伴侣是我羡慕的模样,大多都是一地鸡毛,基于这一点,我对待婚姻似乎也没了太多理想化的憧憬。

    快到中午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不出意外他打来的。

    “哈喽老婆,你现在在哪里?”他在电话那头问道。

    不知为什么,从恋爱起我就很排斥“老婆”的称谓,所以在我们确定关系后,他第一次这样叫我时就就被我严厉的制止,可他经常会忘记,偶尔顺口而出时我便会觉得浑身刺挠。

    “染布坊附近”我冷冷的回答。

    “好的,一会去找你,帮我买点早饭”说完他挂了电话。

    其实我从小是很怕孤单的,现在也是,只不过那时太小,很多索取都是向外的,孤单时会去找小伙伴,害怕时也是,总觉得自己待着总有一种莫名的无助感。长大后也会时常觉得孤单,只是比起打扰别人,会选择花更多的时间来充实自己。我曾在一个人时学会了素描半身像,学会了溜冰,还尝试着写起了小说,虽然不尽人意,但过程还是很愉快的。如果现实允许,我宁愿选择一个人谈恋爱,一个人结婚。

    可惜,我已经结婚了,和一个不好不坏的男人。

    当他终于找到了我,已经到了午饭时间,他的到来,填补了我一瞬间的孤独。

    他拿着相机不停地拍,一会拍路边的手艺人,一会拍小摊上的工艺品,远处的房顶眼前的人影,所有看得见的地方都成了他的拍摄素材。当然,还有拍我,这点似乎不值一提。

    他突然说想吃老婆饼,说这里的老婆饼很出名,我陪着他一边闲逛一边寻找,终于在卖茶叶的隔壁找到了一家,店老板是位年轻的小伙子。

    我突然想在这里提一个插曲,就在刚刚他出民宿的时候,他妈,也就是我那拥有精湛演技的婆婆,给她宝贝儿子打了通电话,说正在医院打点滴,这次是真的生病了,夜里起夜着了凉,一早上起来就头疼,嗓子也不舒服。如果不是串门的邻居及时劝说自己早点去医院,估计这会还在家里难受着。老公说这些的时候看不出任何表情,像是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我问他怎么打算的,他说:“怎么办?凉拌,她就是想喊我回去,我就不回去,我都结婚了,就让她去嚷嚷吧,大不了让街坊四邻都知道自己有个不孝的儿子”

    “还有个不孝的儿媳妇”我顺着他的话说,两人鲜有默契的相视而笑。有那么一瞬间,我终于感到他和我是一边的了。

    忽然,人群中我看到了一个摇晃的身影,貌似在哪看过,可又想不起来。老公把我拉到一边,说那是个醉汉,昨晚找民宿时就在路边见到过,一身的酒气,一嘴的浑话。听他提起昨晚,我也顿时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差点吓破我胆儿的人影,不由身子又往路边挪了挪,心底依然心有余悸。

    整个下午的心情都非常愉快,是自结婚后最快乐的一段时光,我们一路吃吃喝喝,打打闹闹,像是回到了热恋的时候,虽然已经回忆不起那时候的样子,也或许根本没有过热恋期,可心情却是愉悦无比。他也瞬间变得清秀了许多,不再透着一股愚孝的陈腐味。

    傍晚的时候,他要去拍桥头的落日,我便坐在一家书店里等他。这家店有些残破,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不像一般的书店一样整洁,而是摆着一些陈旧的书,看起来有点像二手市场。四面靠墙的位置摆着长木桌和长板凳,长桌是那种陈旧的木头,板凳也是,甚至有些板凳的木腿松动被绑上了生锈的铁丝。

    我找了个空位坐下,随手拿起一本带着插画的小书,一本正经的翻看起来。进出的游人挺多,不过大多都是转一圈便离开了,这里有个茶水箱,为路过的人提供免费茶水,有些人直奔向它,饮上一杯,然后心满意足的迈出了高高的门槛。可能是太累了,也可能是这本书太好看了,不知不觉坐了好久,直到天色渐暗,背着光已经很难再看清纸上的文字。

    刚要起身离开,被身后一个高大的身体猛撞了一下,差点跌倒,我哎呦着摸索着桌角努力站了起来,准备严厉教训一下这个莽撞的家伙。一股强烈的酒气弥散开来,眼前站着的正是一个醉酒的男人,因为站的够近,所以看得清晰,这应该就是昨晚以及中午见到的那个“醉汉”。

    头发凌乱,脸颊白皙,眉眼间竟还有些帅气,虽然胡须已经几天没有打理过,但仍看得出这人顶多三十岁,或许更小一些。

    我很会讲道理,曾把一个七十岁随地大小便的大爷讲哭,当然,这并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

    此时我却愣在原地,听说醉酒的人是听不进人话的,一场还没开战的“唇舌之争”在无声中就已经结束了。

    我自认倒霉,准备转身离开,那人却一把拽住了我的胳膊,吓了一跳,以为他是在耍酒疯。刚要大喊,他却深深鞠了一躬,说道:“对...对不起,我给你道歉”,起身后又是深深的一鞠躬,这次幅度太大差点摔倒。周围的人开始陆续朝这边张望,等着看热闹,我只想赶紧离开,于是快步走出了书店。

    街上的灯已经亮了起来,一同亮起灯的还有河里的小船。我突然很想跳上去,当然,也只能止步于岸边。询问着身边的人,如何能登上船,有人说继续往前走,走到码头就可以了,有的说往回走,看到桥就可以了,还有的说你喊一声,他停下就可以上去了。我淡然一笑,笑他们都是些糊涂又热情的游客,笑自己谁也不信。

    肚子有些饿了,我不知是该先找吃的还是先去找老公,算了,先去找人吧。之所以不打电话是因为我还相信缘分,觉得只要两个人真心寻找一定可以遇见彼此,不论早晚。看了眼时间已经八点了,手里的玉米也已啃得差不多,沉不住气的我还是拨通了电话。如果不是这通电话,我可能还抱有对爱情的向往和期待,毕竟有些人不是天生就懂得如何去爱,比如我选的这个他,他对生活琐事木讷又懒散,唯独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饱含热情。

    “喂,在哪儿?”这个时间一定是拍完了照,就是挑选加修片时间也足够了,所以我想他一定是跑别处耍了。

    对方哼哼唧唧有些语无伦次,断断续续能听到交通广播的声音,我又问了一遍,他终于告诉了我,已经搭的士去往机场的路上。过了一会他发来了一张截图,是晚上十点的飞机,订票时间是来的当天,也就是说他早早就给自己订了回程的票,只是瞒着我而已。

    放下手机,慢慢环起手臂,我站在河边朝远处努力的眺望,看到了对面人流攒动的街道,看到了街道后的窗户亮起的微光,甚至看到了云层后藏起的几颗星星,可我却看不清人心,你们说一个人要如何成长才能怀有如此冷漠的真心。

    那一晚我做了个决定,离婚,果断而决绝。距离结婚只过去了五天。

    在乌镇的最后一天晚,我睡了个很长的觉,做了个很久的梦,梦里我回到了十八岁。

    十八岁的自己超爱笑,整天都是乐呵呵的,和现实不同的是,梦里的我有很多的朋友。大家在操场上努力的奔跑,尽情挥洒着青春的汗水,女孩,男孩,都长着一张灿烂的笑脸。第一次在梦中看清自己的模样,大大方方,清清爽爽,虽算不上美丽,却亲和善良容易相处。梦中的我深深爱着一个叫“亮”的男孩子,他高大帅气,阳光善良,喜欢轻轻拍着我的后脑勺,像是捉弄,友好,更像是爱抚。我会在他投篮的间隙递上一瓶水,他会迅速地奔向我将瓶盖打开,然后让我喝上第一口,再接过去咕噜咕噜一饮而尽。他会在我参加拔河比赛时开着嗓子喊加油,然后在裁判不注意时用力从后面扯上一把,赢比赛时简直比我还兴奋。醒来后,我甚至不愿意睁眼,想将他再看仔细些,万一出现在现实中,我要一眼认出他来。

    将房间整理完毕,像我刚来时一样,连床边的拖鞋都摆放了好久,我知道我在故意拖延,想在这里再赖久一点,直到垃圾丢进了垃圾桶,行李箱搬进了院子,再也没有什么可收拾的了,我知道,是该离开了。

    拉着行李箱,走在光洁的石板路上,滚轮摩擦着石板缝,发出轰轰的声音,像是哀诉,它也不想离去。我想起英走的那天,天空飘着雨,她也拉着一样的箱子,旁边站着文。那天的站台,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英没有留下,文没有挽留,他的哭泣和那天的雨一样强烈,扬起的手,触摸不到的脸颊,全都停留在那场暴雨中。

    此时天空晴朗,虽是腊月的天,却依然暖洋洋的,没人知晓的是,有个人正在阳光里期待着一场雨。我曾无数次担心起车上的英,浑身湿哒哒的她是怎样熬到了终点,怀里那封湿透了的信又是怎样的沉重与灼热,大哭的文有齐叔的肩膀,有默默的拥抱,浑身冰冷的英去往的终点会有谁在守候呢?

    我的终点又会有谁呢?

    一路的流连忘返终是误了原本定好的车次,只能再等下一班了,我将行李箱放在路边的石凳上,然后坐在椅上等待,背影看起来孤零零的,心情却格外的舒畅,就好像这是一次“蓄谋已久”的“错过”,只为在这里再待上一会。

    等了许久也不见下一趟车过来,浑身酸痛的我开始有些后悔了,如果不是自己任性,现在应该已经坐在机场了。只能打会游戏打发下时间,千万别对我的游戏感兴趣,好奇也不可以问,我要为自己的兴趣爱好保密。

    “你...俄罗斯方块玩得不错”身后突然出现一个人,吓了我一跳。我赶忙关掉手机,回头看去,竟然是他!谁?那个醉鬼。

    我不确定现在的他有没有喝酒,反正这两天从没见他清醒过,偷偷吸了吸鼻翼,试图检测一下对方身上的酒精度,不知是太紧张还是喷了太多香水,我闻不到任何其他味道。解释一下,我并不是在为他的健康担心,而是忧虑起自己的安全。他来站台干嘛?无非两个原因,一是等车,如果是等车,很有可能和我上同一辆车,我可不想和一个会发疯的酒鬼坐在一起。二呢?那就是奔我而来!想到这儿我不由打了个寒颤,身子往后退了退,若不是只剩最后一班车能赶上今天的飞机,我一定抱起行李箱就一路飞奔而逃。

    对方似乎发现我正提防着他,微微咧开了一丝笑意,你们要知道,当一个被你怀疑成变态的人对你笑时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

    我拿起手机假装在打电话,试图让他不要过来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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