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睡了十个小时,醒来还很早。西藏与内地存在两个小时的时差,所以七点都看不到一点鱼肚白,离天亮应该还要很久了。
显然周围比半夜一两点安静多了,安静的听不到任何声音。在西藏半夜一两点才睡觉的人比比皆是,因此一两点还闹哄哄是稀松平常的,可是早上七点前起床的人几乎没有,尤其今天周末更是如此,你会看到对面人家的窗帘会在中午十一二点才卷起。
不论怎么讲,依然喜欢清晨。暮霭沉沉的黄昏固然也美,但沾染了太多尘埃,让人疲惫,说喜欢夜,对我而言只因为夜来临了你可以沉睡,所有一天的不适、不快都随梦散去了。晨,又是生活新的一天的希望,整装待发去挑战未知的一天那是让人兴奋的。
从小就讨厌早上睡懒觉,记得还不到十岁的时候,冬天的清晨很早很早就起床了,起床后背着小背篓,跟在三伯的身后去给家里喂的羊去割草。至今留在记忆里的可不是冬天的清晨有多冷(虽然那时候的天比现在还冷),而是四周的静谧与林间的鸟语,让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憧憬有朝一日像陶渊明一样在一处世外桃源悠然自得的活着,有花鸟做伴,在山水间纵情享受生活 ,时间已过去二十几年,但儿时的憧憬依然还会出现在你心里,你梦里,你希望里。
还有留在记忆里的是,冬天的清晨,满天繁星点点,清澈明朗的月如钩,小手提着刚能提动的柴火去好几里以外的学校生炉子,炉子的火生起来了,将整个炉盘烧的通红,外面的天依然漆黑一片,随着月儿又去几里以外的家去吃早饭,吃完了回学校。那时候的生活很早就教会了你生活的技能。
忆起晨,满满的都是真真切切谋生的场景。每一个人都在清晨起来开始为生活奔波了,如今的人似乎没有从前的人觉得晨的重要与美妙。“一天之计在于晨”,不得不说清晨的大脑显然比昨夜睡前清醒很多。破晓之光显然比霓虹更有魅力。
窗外已经泛白了,天方亮。于是起来做一顿自己喜欢的早餐,吃饱之后为新的一天继续努力吧。晨,又让人活力满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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